小時候,我喜歡漫山遍野的跑,時候我什也不怕,我感覺我大的敵人就是黑夜,為時候不,我婆手裏的棍子也許會給我來上個親密觸。來上了學,我失漫山遍野遊玩的會,即我婆周圍的山已經玩過無數遍,我至今還在懷念每早上山上昨日設下陷阱裏的野兔,不過我討厭黃鼠狼,有時候也會溜進。
離開農村我不舍,雖城市裏紅的綠酒是繁華,有時,我也沉迷於熱鬧,有時我會在淩晨的街上晃悠,坐在大排檔,聽還在喝酒的人吹牛,就像我小時候蹲在橋頭,聽村民聊一樣,時候的他們與世界的間隔僅有兩句話的距離。每每這個時候,我總覺世界是似。
在和學生時告,我坐在毛坯房的樓頂,是我唯一一靜的著腳下隔十幾米花壇,點鍾的夏在我眼裏已經亮了,更何況在我們房子邊上還有一棟更高的樓層,具是二十一,還是二十二,我至今沒有數清楚。
在燈火,是宵班點亮的燈光。我在,他們是不是懷念一覺到亮的感覺。我討厭點夏的空,沒有烏雲,卻不見一抹月光,更沒有斑點的星星。我這是一個輪,在我離開村莊的時候,我也過點的星空,是我唯一一在星下許願。來偶爾,我卻從來沒有找到過時,,樣的星空。
我離開了學校,與有人一樣,帶著懵懂,帶著許,一頭紮入了會。這時候,我總於白為什淩晨街頭大排檔裏人,說的話。
我也會在力竭的時候喝到斷片,在百倍汗水付出,卻顆粒無收黯神傷。我也曾借著酒精,將我一遍又一遍的,誇大自己微末的成就。時我離世界的距離就是兩句。
我總覺自己是一個不是會愛的人,一以來我總是一個人,我沒有過暗戀,也沒有過熱戀。我甚至不牽手的男女,更不為何還有默默愛著,卻不敢聲張的人。
是,我發現我錯了,錯的離譜。
我遇見了。
讓我到許願晚上星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