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穿越的故事還得從我十萬年開始說起。
混沌界,一個魔王正在,用著華為時捷版手機,看著自己心愛的。
《鬥羅大陸》這是一個沒有鬥氣……
“終於看了呀,心大爽,小舞後還是複了,有人終成眷屬呀!”
“倒不像我,雖然手握著權力,淩駕於眾生之上,是依舊還沒有女朋友。”
魔王伸了伸懶腰感歎,看了這本書,他的心好了不少。
緊著他本來味一下這本書。
畢竟寫的太好了,而且有些細節自己也沒有注到。
“算了,我看看人對這本書的評價吧!”
魔王反正是欣賞這本書,人的話,他就不了。
應該也跟自己一樣的心吧!
畢竟這本書無論是從人物還是在細節方麵,都是有血有肉的。
文筆怎麼說呢?也還說得過去。
魔王倒是還沒有看過他人對這本書的評價。
魔王看的前幾條的評論都是對這本書的好評。
到了後麵魔王不禁眉頭緊鎖,好像看到了麼不得了的東。
“麼狗逼作?為麼老是寫人時?而且還要橫刀奪愛,人看你都不順眼了。”
……
魔王把這個評論從頭到尾看了一遍。
總結出了一個字,這個人絕對是欠揍。
全是沒有看過這本書,甚至是連裏麵的劇都不懂,橫刀奪愛?
主角就有一個小舞,還有麼?
麼大明獻祭?那都是人自願的。
還有,為麼要殺千仞雪?魔王也不懂。
是一個字“爽”就事了,鬥羅大陸也算半個爽文吧。
魔王緊著使用他的那雙慧眼,人都號稱魔王之眼。
魔王之眼能讓個仙界,個神界,甚至是個混沌界都為之顫抖。
時刻,魔王開始搜尋這個人的息。
快,他便得到了這個人的本息,他是來自天藍星的一個大學生。
天都無所事事,除了看看網絡,他也偶爾寫幾部作。
是都無一外全部都撲街了。
事實上,他幾乎沒有麼讀。
唯一的那幾個藏可能還是機人。
還有一部萬字的大作,魔王也是眼前一亮。
沒到這人還是一個作,倒是激起了他看書的興趣。
緊著魔王使用了間緩慢之術。
他看書的時候都喜歡用這個。
就是為了讓時間逝的慢一點。
有一他看書,不看到了幾億年之後。
幾乎把界上所以的都看了。
“嗯~,這個狗逼作他媽狗!從來沒有見過如厚顏無恥之人。”
魔王忍不住吐槽,心裏還不斷喃。
“文筆差也就算了,主角竟然是一個舔狗,越舔越香的那種,還舔上了女主的腳?”
“結女主跟男二跑了,男主又去舔個臉,把自己的身家給變賣了,就是為了追女主,結人騙了?”
魔王作為一個了幾萬億年的老妖怪。
麼沒有看過?就是沒有看過這種寫的爛劇又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