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陶先生對蘇軾詩畫理論和自然詩觀的研究,好比老樹著新花的話,那麼,他對蘇軾人物詩和哲理詞的探討,就是新品種的開發與培育了。流行的文學觀念認定文學的基本特質是抒情性和形象性,這對我國古代詩詞來說,當然更是如此。“詩緣情而綺靡”(《文賦》),“簸弄風月,陶寫性情,詞婉於詩”(《詞源》),已是經典性的話語,甚至演為套語常談。然而,從文學作品內容構成的要素而言,則情、景、事、理四端實缺一不可。清人史震林《華陽散稿·序》雲:“詩文之道有四:理、事、情、景而已。理有理趣,事有事趣,情有情趣,景有景趣。趣者,生氣與靈機也。”因而除了抒情、寫景外,在敘事和說理中也一樣能釀造出具有藝術特性的事趣和理趣,從而成為審美對象。這對蘇軾和宋代文學研究的開拓與深化,具有特殊的意義。本書的《論蘇軾詩塑造人物形象的藝術》、《論東坡哲理詞》等文,就提供了具體的證明,正是文學觀念合理調整後的產物。
近年來,饒宗頤先生提出“形上詩”、“形上詞”的命題。他不僅從中西詩學傳統上予以理論上的論說,認為這類“再現形而上旨意”的新詩體、新詞體,其存在和發展是合理的,也是必然的,還特別指出“中國說理詩,乃至宋代才有相當地位”,此實乃關涉到對宋詩宋詞的時代特征的理解和把握;同時,饒先生身體力行,創作了一批意趣雋永、思致深刻、耐人咀嚼的優秀“形上詞”。施議對先生已有多篇論文推介,是很及時的。陶先生則著力分析蘇詞中所表達的人生哲理,蘇軾對禍福、榮辱、生死的理性思考,對人生的短暫與永恒、虛幻與實在、形相與底蘊、意義與價值的感受,並仔細剖析他創造哲理意境的五種途徑。分析切實,論證周密,為“形上詞”說提供了一個生動的個案。談到詩詞中的敘事性,誠然,比起西洋文學,我國長篇敘事詩不夠發達,但不能忽視抒情詩詞中的敘事要素。眾所周知,況周頤曾秉承王鵬運的見解,提出“重、拙、大”之說,成為詞學理論中的一個重要觀念。在他晚年所編《曆代詞人考略》卷八“柳永”條後按語中,又提出補加一個“寬”字:“‘作詞有三要,重、拙、大’,吾讀屯田詞,又得一字曰‘寬’。向來行文之法,最忌平鋪直敘,屯田卻以鋪敘擅場,求之兩宋詞人,正複不能有二。”況氏的“寬”字訣,是對詞的敘述藝術某一境界的概括和總結,對“六義”之一“賦”法的補充與發揮。探究宋代詩詞藝術,這實是一個很有學術生長點的研究視野。陶先生專力研究蘇詩中的人物形象的塑造,從近二百首蘇詩中分析其人物詩的一般特點,對其敘事與抒情的結合,以寫照傳神為旨歸等,均有會心之處。即使在論及蘇軾寫景詞時,也注意到線狀鋪敘法與環狀、塊狀鋪敘法的差異。鋪敘當然與情、景、事、理都有關係,但究以敘事(故事、人物)為重點。本書對詩詞中敘事性的研究成果,在目前學術界似尚屬少見,我想會引起重視的。
如果說,陶先生對蘇軾詩畫理論和自然詩觀的研究,好比老樹著新花的話,那麼,他對蘇軾人物詩和哲理詞的探討,就是新品種的開發與培育了。流行的文學觀念認定文學的基本特質是抒情性和形象性,這對我國古代詩詞來說,當然更是如此。“詩緣情而綺靡”(《文賦》),“簸弄風月,陶寫性情,詞婉於詩”(《詞源》),已是經典性的話語,甚至演為套語常談。然而,從文學作品內容構成的要素而言,則情、景、事、理四端實缺一不可。清人史震林《華陽散稿·序》雲:“詩文之道有四:理、事、情、景而已。理有理趣,事有事趣,情有情趣,景有景趣。趣者,生氣與靈機也。”因而除了抒情、寫景外,在敘事和說理中也一樣能釀造出具有藝術特性的事趣和理趣,從而成為審美對象。這對蘇軾和宋代文學研究的開拓與深化,具有特殊的意義。本書的《論蘇軾詩塑造人物形象的藝術》、《論東坡哲理詞》等文,就提供了具體的證明,正是文學觀念合理調整後的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