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經典詮釋(1)(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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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曲禮上》記載:“卒哭乃諱。”卒哭,古代喪禮過了百日以後,變無時之哭為朝夕一哭,即早晨、晚上各哭一次,其他時間不哭,名為卒哭。為什麼過了百日祭以後才避諱死者的名字呢?漢代經學家鄭玄說:“敬鬼神之名也,諱,辟(避)也,生者不相辟(避)名。”(《禮記?曲禮上》鄭玄注)從中可知,人活著時,他的名字不需要避諱;人死之後,他的名字寫在牌位之上,供奉在宗廟或家廟中,成為鬼神。為尊敬鬼神才加以避諱。生不避諱,死後避諱,也就是生時稱名,死後稱諱。這是避諱總的原則。

此外,避諱的規則還有“不諱嫌名”、“二名不偏諱”、“詩書不諱”、“臨文不諱”、“廟中不諱”等等。

(一)不諱嫌名

嫌名,指與名字聲音相同或相近的字。例如,“禹”和“雨”,聲音相同,“丘”和“區”聲音相近,均屬嫌名。曆代實施這一規則也不盡相同。

1.未改京兆之名

京兆尹,既是官名,又是地名。漢朝設置京兆尹,為三輔之一,管理京師地區。漢和帝名叫劉肇,“肇”與“兆”同音,屬於嫌名。漢朝並沒有因為“兆”犯漢和帝的嫌名“肇”而更改“京兆”之名。可見漢代還恪守不諱嫌名的規則。隨著時代的發展,避諱越來越嚴格。為避諱帝王嫌名而改換地名、官名、人名之事逐漸增多。

2.鄧嶽不避晉康帝嫌名

《晉書?鄧嶽傳》記載:“鄧嶽字子山,陳郡人。本名嶽,以犯康帝諱,改為嶽;後竟改為岱焉。”鄧嶽,字子山,是陳郡人。本來名叫鄧嶽,因為名字犯了晉康帝(司馬嶽)的名諱,就改為鄧嶽。嶽是嶽的嫌名。所以陸遊說:“晉人避其君名,猶不避嫌名。康帝名嶽,鄧嶽改名嶽。”(《老學庵筆記》卷十)雖然,他最終改名為鄧岱,但那終究是後來的事情。至少在改名為鄧嶽的時候是不避晉康帝的嫌名的。

3.改官奏狀未獲準

唐朝鹹通二年(861)八月,任命中書舍人衛洙為工部侍郎,不久改為銀清光祿大夫、檢校禮部尚書兼滑州刺史、駙馬都尉等職。衛洙上奏狀稱:“蒙恩除授滑州刺史,官號內一字與臣家諱音同,雖文字有殊,而聲韻難別。請改授閑官。”皇帝敕曰:“嫌名不諱,著在禮文,成命已行,固難依允。”(《舊唐書?懿宗紀》)衛洙奏狀大意是說,承蒙皇帝聖恩,任命我為滑州刺史,官號內的一個字與我的家諱相同。雖然字形不同,但聲韻很難區別。請求改授一個清閑官職。皇帝的命令說,嫌名不避諱,記載在《禮記》之中,命令已經發布下去,實在難於答應你的請求。當朝駙馬,曆來是最受皇帝寵信的人,他的要求都不獲批準,可見“不諱嫌名”的規則,在當時還是堅持實行的。

4.張仁亶改名

唐朝的兵部尚書張仁願,是華州下邽(今陝西渭南東北)人。神龍三年(707),他任朔方總管。當時,朔方與突厥以黃河為界。突厥常常渡河侵擾。他在河北築三座受降城,各距四百裏,置哨所一千八百所,首尾相應,自此突厥不敢度陰山南侵,節省數萬鎮守邊兵。唐睿宗李旦即位,因為“亶”與“旦”聲音相同,為避諱唐睿宗李旦的嫌名,張仁亶改名為張仁願。經典的規則一旦被突破之後,人人爭相效仿,到了宋朝,嫌名之諱達到了高潮。

5.宋高宗的嫌名之多

宋高宗的名字叫趙構,“構”字的嫌名有“遘、媾、覯、購、冓、篝、韝、姤、詬、逅、鴝、句、雊、岣、榖、彀、搆、夠”等五十五字。(《淳熙重修文書式》)因避諱其中一個“句”字而改姓的就有四個人。“仍其字而更其音者,句濤是也;加草頭者,苟諶是也。”(《齊東野語》卷四)沿用句字的字形,更改它的讀音的,有句濤;加草字頭的,有苟諶。這四個人都為此而改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