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死者(1 / 3)

3月5日18時左右,一個漁夫,在錦城中州路潁河大橋東側的河道裏,發現了一具屍體。那時,我正在一百二十公裏之外的另一起命案現場。這一年的農曆正月十五,也就是2005年2月23日,人們還沉浸在爆竹硝煙氣息裏的時候,沈縣官會鎮胡村,發生了一起命案:有一姓胡的農民,五十多歲,在潁河的河套裏,蓋了兩間平房,看守他家的蔬菜大棚。結果被人殺害後焚屍。我們專案組的帳篷,就支在案發現場潁河大堤南岸的一個樹林邊,我和我的副支隊長王鈺,坐在畫麵有些波紋的電視機前正等著看天氣預報,我的手機響了。趁著隨帳篷搖晃的燈光我看到,那是我們局長江明友的電話。

一個半小時後,也就是3月5日21時,我匆匆忙忙,一身風寒走進錦城潁河管理處會議室的時候,在橢圓形的會議桌周圍,已經聚齊了錦城警方偵破這起命案的有關人員。讓我感到意外的是,在他們當中,還有省公安廳刑偵總隊的袁佐凡。從發現屍體到眼下,僅有三個小時,總隊長能從繁雜的事務中脫身驅車二百多公裏趕到這裏,可見這個案件不同尋常。

袁佐凡,身體高大,一臉白淨,五十多歲的人了還被我們公安係統戲稱金童。可這會兒,我們的金童坐在那兒卻一臉的陰沉,像驅邪的鍾馗,臉上日常的白淨,蕩然無存。在袁佐凡右側,是我們局長江明友。左側,是分管我們刑偵隊的副局長喬學海。接下來,分別是市局刑警支隊的趙支隊長、錦城川彙區公安局的許局長、川彙區公安局刑偵大隊的郭隊長。還有我們刑偵支隊的偵察員小範、法醫丁聲樹和管後勤的羅處長。其餘兩位,很有可能是案發現場所屬地派出所的負責人。果然,如我猜測,他們中間那位身材略胖皮膚較黑的,就是川彙區大閘派出所的秦所長。喬副局長沒等我坐穩,就開始介紹與會人員。在介紹完之後,他說,“3·5”命案偵破指揮部正式組成。指揮長由江市長擔任,我和方立言支隊長任副指揮長。下麵請江市長作指示。

因為江明友同時擔任著我們錦城分管政法的副市長,所以,除去在一些重要場合,或者在文件上顯示的時候,我們都會把市長前麵那個“副”字省略掉。這樣一是叫著順口,二是符合官場的潛規則,圖個吉祥。以此類推,在適當的時候,我們也可以把喬副局長前麵的那個“副”字去掉。當然,在我們公安內部,我們仍然稱他為局長,江局長在喬局長說完之後,輕輕在咳嗽了一下。然後,用他特有的沙啞聲音說,先看現場照片。

江局長話音一落,我們所有坐在他對麵的人,都把身子轉過來,朝著小範早已掛在牆壁上的銀幕。在光線暗淡下來之後,投射到銀幕上的是一具水淋淋的,躺在河岸邊的屍體。看著那照片,我感覺到一絲帶有魚腥氣息的寒冷從屍體裏漫延出來。

隨著鼠標的移動,隨著從不同角度拍攝的屍體畫麵的切換,出現的是法醫丁聲樹有些緩慢的話聲。

一:死者上身,外穿一件棉布軍大衣,內穿銀灰色三角領恒源祥純毛線衣,柒牌白色襯衣;

二:死者下身,外穿一件波頓牌牛仔褲,右後兜內,有一個鱷魚牌錢夾;

三:錢夾內,除去身份證和一張交通銀行卡外,還有現金一百元麵額16張,五十元麵額一張;左後兜內,有現金五十元麵額5張,十元麵額1張;

四:死者左腳,穿42碼棕色老人頭牌皮鞋,右腳上的皮鞋丟失;

五:死者頭部,腦顱後側頭皮破裂,有輕微出血,可能是跌倒時撞擊在硬物上,比如水泥路麵,牆壁等物所致,不排除輕微的鈍器擊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