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東和丁芳芳並肩攜手走在山路上,卻見前方山峰連綿,林木遮天蔽日,盤山路曲曲折折,在山與山的峽穀之中,卻開辟了田地,也種植了牧草,依稀能看到牛羊、彪悍的雄鷹族男子和身材火辣的雄鷹族女子,隱約能聽到他們對歌的歌聲,有獨特的風味。
張東卻謹慎起來,因為他感受到無數股強大的氣息,似乎在連綿的山峰裏麵,居住著很多強大的存在。
“我們雄鷹族人喜歡住在山洞中,所以,很少看到房屋。當然,也有部分人居住在房子中,但那是在我們雄鷹族最中心的位置——清水峽穀。”丁芳芳一邊走,一邊笑靨如花地介紹,“清水峽穀有五千多平方公裏的麵積,草兒青翠,花兒幽香,水兒清甜,非常美麗……”
旋即她唱起山歌來:“青翠的草原上,雄鷹在飛翔,花兒在飄香……”
歌聲清脆,悅耳,如同泉水叮咚,如同黃鸝歌唱,如同百靈鳥在吐出最美的音符。[]泡妞大宗師365
張東聽得癡了,這樣美麗的地方,才有這樣美麗的姑娘,才有這樣動聽的歌喉。
一曲唱罷,丁芳芳嬌笑著說:“東哥,前麵就是我們雄鷹族的腹地,自古以來,都無人能攻打進去,我們雄鷹族一直超然物外,傲視世界。”
張東點頭認同,在這樣連綿無盡的山林之中,什麼樣的大軍能夠進來?即使進入,哪裏又是修為高深數量眾多的雄鷹族人的對手?
兩人漸漸走到兩座幾乎連接在一起的高山腳下,卻見一條曲曲折折的小道一路向上延伸進入了兩山的夾縫之中,而夾縫上方的一塊巨石上,龍飛鳳舞雕刻著‘雄鷹’兩個血紅的大字。
“好字!”張東讚歎道。
“應該沒有你寫得好吧?”丁芳芳笑著問。
“雖然比不上我的字,但也相差不遠,這兩個字筆力雄渾,入石三分,氣勢浩大,已經到了極高的境界。”張東說,“這是雄鷹王寫的吧?”
“嗯,是雄鷹王在三千年前寫的。”丁芳芳的臉上浮出崇敬之『色』,正是因為有雄鷹王這樣的強者,雄鷹族才能傲然獨立於世界,無人敢於侵犯。
“雄鷹王是我的勁敵,但終究要敗在我手。”張東嘴裏喃喃,目中『射』出銳利的寒芒。
丁芳芳心中一顫,目中『射』出『迷』醉之『色』,說:“走吧,過了這兩座山,前麵的路就好走了,那時我們可以乘馬。對了,東哥你騎過馬沒有?”
張東偏頭看著她眼眸中那一絲奇異的『色』澤,說:“你以為我沒有騎過馬,想看我笑話?”
“沒有,沒有啊。”丁芳芳矢口否認,嘴角卻微微地翹了起來,一絲調皮的笑容在她臉上綻放,“我隻是擔心你從馬背上掉落,那就不好了。”
“等下我騎給你看,如果我從馬背上掉落,那我就那匹馬扛到你們雄鷹族去。”張東說。開玩笑,自己獲得了那麼多人的記憶,豈能不懂得馬術呢?江山四處挑戰,用馬代步是常事,劉一招也馬術高超,遊走天下治病,也是用馬代步的。
“咯咯……”
丁芳芳花枝『亂』顫地嬌笑起來,似乎看到張東扛著一匹馬走在山道上的搞笑場麵。
兩人加快了腳步,很快穿過了那個有數名雄鷹族高手把守的門戶,進入了兩山間的羊腸小道。
用了一個多小時,終於走出了這條小路。眼前豁然開朗,一條用青石板鋪好的古道彎彎曲曲在山林中延伸。而此處養著幾十匹駿馬,兩個放牧的雄鷹族老頭對丁芳芳很恭敬。
兩人各自騎上一匹高頭大馬,策馬狂奔,用了兩個小時就抵達了清水峽穀。
清水峽穀寬闊而又美麗,如同一個大草原,一眼望不到邊際,部分開辟成田地,部分做了牧場,一排排木製的房屋矗立在峽穀邊緣,精致美麗,帶有一股濃濃的異族風情。[]泡妞大宗師365
這裏看不到一點現代化的痕跡,沒有電,沒有車,更沒有冒出濃煙的工廠。
張東深深吸入一口帶有清香的空氣,隻覺神清氣爽,山外的科技是發達了,生活也方便了,但卻失去了太多太多。
策馬來到一棟竹屋前,丁芳芳矯健地跳下馬背,眼眸中全是歡喜之『色』,輕聲說:“東哥,這就是我家。”
從門中奔出一個虎頭虎腦大約六歲的小男孩,一眼看到丁芳芳,就興奮地大喊:“姐姐,你回來啦!”
他一躍而起,跳入了丁芳芳的懷中,用警惕的眼神看著張東,說:“姐姐,他是誰?”
“虎子,他叫張東,姐姐的好朋友,快給張叔叔問好!”丁芳芳百花齊放地笑了。
“張叔叔好。”男孩很懂禮貌,『奶』聲『奶』氣地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