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核化生武器(1 / 3)

光輻射對目標的毀傷效應,對人員主要是燒傷和“閃光致盲”;對建築物和其他物體主要是熱效應,其所引起的火災可造成大範圍的破壞。

早期核輻射對目標的毀傷效應,是指核爆炸頭十幾秒內發射出的對物質具有極強穿透力的各種粒子和射線,其中主要是中子和射線,對生物體、電子器件及其他物體所造成的損害。

放射性沾染對目標的毀傷效應,包括核爆炸產生的放射性裂變產物與核輻射激活的感生放射性物質所具有的、和放射性,對地域和人員所造成的沾染和傷害。

核電磁脈衝對目標的毀傷效應,是指核爆炸向外輻射的強電磁脈衝與周圍介質相互作用,所產生的瞬態電磁場對大範圍、遠距離的等電子係統所造成的永久性損壞或暫時性失效。

威力相同的核爆炸,核電磁脈衝效應的強度隨爆高不同差別很大,高空核爆炸產生的核電磁脈衝效應最強,作用的範圍最廣,可攻擊離爆心數千千米遠的目標。

簡史

核武器的出現,是20世紀40年代前後科學技術重大發展的結果。1938年12月,O.哈恩和F.斯特拉斯曼發現了鈾原子核裂變現象,為人類開發利用核能開辟了廣闊前景。

1939年8月,A·愛因斯坦寫信給美國總統F·羅斯福,建議研製原子彈。10月,羅斯福決定成立“鈾委員會”。1942年8月,美國政府實施“曼哈頓工程”研製核武器計劃。於1945年7月16日進行了首次原子彈爆炸試驗,8月6日和9日先後在日本的廣島和長崎投下了“小男孩”和“胖子”2顆原子彈。此後,蘇聯於1949年8月29日,英國於1952年10月3日,法國於1960年2月13日,中國於1964年10月16日,印度於1974年5月18日,南非於1979年9月22日,巴基斯坦於1998年5月28日先後進行了首次原子彈爆炸試驗。

1952年11月1日,美國進行了以液態氘為熱核材料的氫彈原理試驗。1954年3月1日進行了以氘化鋰為熱核材料的氫彈空中爆炸試驗。蘇聯於1955年11月22日,英國於1958年4月28日進行了氫彈試驗,1966年12月28日,中國成功地進行了首次氫彈原理試驗。經過幾十年的發展,氫彈在爆炸威力、比威力及小型化上都取得了重大進步,達到了很高的水平,且在爆炸威力和小型化上已接近極限。美、蘇兩國在20世紀50年代至70年代都先後研製過爆炸威力達數千萬噸梯恩梯當量的氫彈。如:蘇聯70年代研製的SS-18“撒旦”地地洲際彈道導彈I型,采用單個核彈頭(氫彈),爆炸威力高達2500萬噸梯恩梯當量。又如:美國80年代初研製的“和平衛士”地地洲際彈道導彈,共采用10個Mk21分導式核子彈頭(氫彈),每個核子彈頭重僅194千克,爆炸威力卻高達475千噸梯恩梯當量。已研製尺寸最小的氫彈有美國的中子彈,它可以用203毫米或155毫米的榴彈炮來發射。至90年代中期,世界上隻有美、俄、英、中、法5個核大國用氫彈裝備了部隊。至90年代末,各核國家所裝備的氫彈多數為普通氫彈。

光輻射對目標的毀傷效應,對人員主要是燒傷和“閃光致盲”;對建築物和其他物體主要是熱效應,其所引起的火災可造成大範圍的破壞。

早期核輻射對目標的毀傷效應,是指核爆炸頭十幾秒內發射出的對物質具有極強穿透力的各種粒子和射線,其中主要是中子和射線,對生物體、電子器件及其他物體所造成的損害。

放射性沾染對目標的毀傷效應,包括核爆炸產生的放射性裂變產物與核輻射激活的感生放射性物質所具有的、和放射性,對地域和人員所造成的沾染和傷害。

核電磁脈衝對目標的毀傷效應,是指核爆炸向外輻射的強電磁脈衝與周圍介質相互作用,所產生的瞬態電磁場對大範圍、遠距離的等電子係統所造成的永久性損壞或暫時性失效。

威力相同的核爆炸,核電磁脈衝效應的強度隨爆高不同差別很大,高空核爆炸產生的核電磁脈衝效應最強,作用的範圍最廣,可攻擊離爆心數千千米遠的目標。

簡史

核武器的出現,是20世紀40年代前後科學技術重大發展的結果。1938年12月,O.哈恩和F.斯特拉斯曼發現了鈾原子核裂變現象,為人類開發利用核能開辟了廣闊前景。

1939年8月,A·愛因斯坦寫信給美國總統F·羅斯福,建議研製原子彈。10月,羅斯福決定成立“鈾委員會”。1942年8月,美國政府實施“曼哈頓工程”研製核武器計劃。於1945年7月16日進行了首次原子彈爆炸試驗,8月6日和9日先後在日本的廣島和長崎投下了“小男孩”和“胖子”2顆原子彈。此後,蘇聯於1949年8月29日,英國於1952年10月3日,法國於1960年2月13日,中國於1964年10月16日,印度於1974年5月18日,南非於1979年9月22日,巴基斯坦於1998年5月28日先後進行了首次原子彈爆炸試驗。

1952年11月1日,美國進行了以液態氘為熱核材料的氫彈原理試驗。1954年3月1日進行了以氘化鋰為熱核材料的氫彈空中爆炸試驗。蘇聯於1955年11月22日,英國於1958年4月28日進行了氫彈試驗,1966年12月28日,中國成功地進行了首次氫彈原理試驗。經過幾十年的發展,氫彈在爆炸威力、比威力及小型化上都取得了重大進步,達到了很高的水平,且在爆炸威力和小型化上已接近極限。美、蘇兩國在20世紀50年代至70年代都先後研製過爆炸威力達數千萬噸梯恩梯當量的氫彈。如:蘇聯70年代研製的SS-18“撒旦”地地洲際彈道導彈I型,采用單個核彈頭(氫彈),爆炸威力高達2500萬噸梯恩梯當量。又如:美國80年代初研製的“和平衛士”地地洲際彈道導彈,共采用10個Mk21分導式核子彈頭(氫彈),每個核子彈頭重僅194千克,爆炸威力卻高達475千噸梯恩梯當量。已研製尺寸最小的氫彈有美國的中子彈,它可以用203毫米或155毫米的榴彈炮來發射。至90年代中期,世界上隻有美、俄、英、中、法5個核大國用氫彈裝備了部隊。至90年代末,各核國家所裝備的氫彈多數為普通氫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