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女人甩了林川憶一下,沒甩開,大概怕傷到孩子,停下動作,一字一頓不無淒楚地嘶聲質問:“我呢?我沒自尊嗎?我是你名正言順的未婚妻,憑什麼縱容那個婊氣衝天的賤人糾纏你?”
“住口!我不準任何人侮辱她!哪怕是你也不行!”
林川憶怒吼著,“啪”地打了那女人一記清脆狠絕的耳光。
明明挨打的是那女人,我卻莫名覺得整張臉火辣辣的疼。
有生之年,我隻見過兩次林川憶打女人。
一次是在郵輪酒吧打顏洛,一次是在這打他真正深愛的孩子媽。
兩次都是為了我。
林川憶不愛的我。
頹靠在紀河胸口,我早已笑得眼淚直流。
紀河捂著我嘴巴的掌心,也已濡濕一片。
林川憶大概很後悔,透過婆娑的視野,我看見他收回輕顫的手,抱緊孩子,手背青筋跳突,聲音裏透漏著勢單力薄的無奈。
他說:“宮沫從來沒有做錯任何事。一切都是我的錯。是我,不愛她卻讓她對我產生了錯覺。是我,把她保護得不懂人情世故、不知人間險惡。除了唱歌,她什麼都不會。我不能陪她一輩子,必須為她安排好後路。現在我已經找到可以替我照顧她的人了,你究竟還想要我怎麼樣?”
“我要你隻看著我、想著我,和她斷絕一切往來!”那女人控製不住情緒,幾乎是在帶著哭腔尖叫。
林川憶卻堅定地向後退了半步:“不可能。她是我的親人。”
“自欺欺人。”那女人捂住被長發遮蓋的左臉,也退後半步,澀然苦笑著低聲咕噥,“你們根本就是一對狗男女,舍不得互相傷害,又舍不得彼此放生,就想牽扯著,還不想被發現。但是怎麼辦?人總要生活,所以你們就要各自找個苦逼備胎過日子。而你背後那個苦逼女人,就是我。”
“夠了!我一直以為你很明事理!”
林川憶疲於應對地拔高嗓門嗬斥住了那女人。
我也忍無可忍地掙開紀河,朝頂樓狂奔而去。
我發誓,我完全不像七年前看到林川憶和學妹床照的時候那樣,感到驚痛悲憤。
我甚至不覺得有一丁點被背叛拋棄的心酸,隻有滿滿的遺憾和不甘。
曾經我有過無數次不讓林川憶愛上別人的機會,但我總覺得他會永遠待我如初戀,不管過了多久,隻要我回頭,他依然會等在我身後。
於是,我任性地跟他慪氣,在一個人渣身邊,頭破血流地嚐盡苦悲,才認清自己究竟愛誰。
結果等我回頭,他也認清了自己愛誰。
多遺憾?
整整二十年,我把所有的親情、友情、愛情,統統孤注一擲地擰成一股繩,拴在了他身上。
我怎麼能甘心,眼睜睜將他拱手讓人?
可我連橫刀奪愛的勇氣和資格都沒有。
我真的不怕做個十惡不赦的罪人,不怕傷害林川憶的孩子媽,不怕傷害羅琳,甚至不怕傷害林叔叔。
我隻是和林川憶一樣……也怕再次傷害他。
留給他的時間不多了,我不能再做他的包袱,不能再拖累他,不能再讓他顧念年少時的情意,違背自己的真實心意。
唱不唱歌、組不組樂隊、出不出道、報不報複紀河,跟林川憶的幸福相比,簡直柔弱得如同蛛絲。
沒有什麼,比林川憶的幸福更重要。
如果這份幸福的代價,是狠狠割斷我們之間的羈絆,這一次,我願意先去另一個世界,在他回頭就能看見的地方,等他。
無疑猜到了我想做什麼,紀河心急如焚地追上來,從背後拉住我,嘴裏嚷著:“回來!別犯傻!”
“滾!”
我扭頭睚眥欲裂地瞪了紀河一眼,拽著我的手就放開了。
沒錯,我恨紀河嘴賤地提醒了林川憶,我在樓梯間。
我應該默默消失才對。
反正我就是個禍害,從出生起,就在給身邊的所有人添麻煩。
如果沒有我,我媽不會變成植物人,我爸不會恨我,林叔叔也不會離婚。
林川憶更不會因為我,跟他遲到的真愛鬧矛盾。
連紀河,都不用忍著惡心假裝愛我。
去死,大概是我這輩子唯一能做的,最正確、最偉大、最光榮、最有價值的事。
至少,爬上天台以前,我真這麼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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