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關鍵點——查明起火原因(1 / 1)

第三節

關鍵點——查明起火原因

縱火案件的關鍵點就是對起火原因的查找,隻有查明了起火原因才能決定這次案件是否可以立案偵查。查明起火原因是十分困難的。一方麵,現場痕跡物證因燃燒而被毀滅;另一方麵,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點火工具、可燃物質越來越多樣化。

起火原因大體包括:

1.自燃。就是在沒有外界火源的情況下,由可燃物本身化學的、物理的及生物化學的熱能積聚和熱發散受阻導致的自行燃燒現象。如長期堆放的帶有油脂的棉絲、紗線、紙張等。

2.電起火。主要是因輸電線路短路、負荷過大發熱、零線與火線碰撞產生火花等電路故障引燃周圍可燃物質,從而引起的火災。

3.雷擊起火。雷電高壓衝擊放電,巨大的電流通過導體時,瞬間轉化為極強的熱,導致可燃物起火燃燒。

4.失火。由於用火不當或電器使用不當導致的意外失火。

以上這些起火原因,大多情況下不是人為引起的。在排除上述起火原因的情況下,基本可以認定為人為縱火。進一步的確認還要結合現場痕跡和物證分析。首先,要確定案發現場是否有引火物。明確這一引火物是現場原本就有的,還是發生火災時被人帶到現場的。其次,要勘查現場有無縱火犯罪的跡象。如現場的消防設備、滅火器具和通信設施事先是否被破壞;起火後是否有與現場無關的人員從現場逃離;案發前是否有人已流露出縱火的意圖;該地區是否連續發生過縱火案件等。

若查明是人為起火要及時進行偵查,分析現場,並對案犯進行識別、抓捕。

2007年1月,巴西南部城市庫裏蒂巴市的一處居民住宅發生大火,事故沒有造成人員傷亡。該民宅位於城鄉交界處。據房主舉報,作案人很可能是與自己有恩怨的瑪拉迪蒙。

房主說:“瑪拉迪蒙在一個星期前汙蔑我和他的妻子有染。”

警方找到了瑪拉迪蒙。根據調查,他雖然有作案動機,但並沒有作案時間。因為案發之時,瑪拉迪蒙在距離庫裏蒂巴市五十公裏以外的鄉下探親。隨即,警方排除了瑪拉迪蒙的嫌疑。

另一組偵查人員發現,大火的起火點位於房屋頂部的左上角。附近居民說,大火發生之前曾下過一陣短暫的雷陣雨。還有人證實,有一次雷擊的位置距離案發地點十分近,這位鄰居懷疑是雷電導致房屋起火。

緊接著,偵查人員對房屋內的未被燒毀的家用電器進行技術偵察。結果表明,該房屋確實曾經被雷電擊中過,這一點從房屋中的冰箱所帶的電磁可以證明。因此警方得出結論,這次大火並非人為縱火,而是因為雷電擊中房屋後瞬間增大的熱量將可燃物引燃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