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昌鈺的命令下,上百人輪班開始在佐阿湖周邊搜集相關線索。李昌鈺相信,這裏就是理查德毀屍滅跡的地點。隨後的發現也證明了這一點。
在湖邊搜集證據的同時,警方在佐阿湖底部發現了一把電鋸。這把電鋸的產品編號被磨掉了。但是探案人員用電解法使編號又再次顯示出來,是E5921616。按照此編號,探案人員找到了賣出這把電鋸的銷售商,在商店的存根上找到了理查德購買電鋸的信用卡賬單。
在河邊搜集線索的小組取得了很大進展,偵查人員發現了五十多塊碎骨,包括一塊頭蓋骨、一塊麵頰骨、幾塊手指骨和幾塊腿骨。此外,還有兩千六百多根頭發、三盎司肉塊和一顆牙。經過化驗,這些都是海倫身上的。很顯然,海倫遭到了蓄意謀殺。
“天衣無縫”的殺人碎屍計劃
檢察官拿出充足的證據,起訴了理查德。開庭審判時,李昌鈺十分清晰地還原了整個殺人碎屍的過程。
11月18日晚上8點,海倫將孩子哄上床睡覺後,回到了臥室。丈夫理查德隨後進入房間,兩人為離婚之事發生爭執,理查德順手拿起重物擊打了海倫的頭部。這一擊將她打倒,跪在地上。接著,理查德又是致命一擊,海倫頭部開始流血,並有七小點血跡噴濺到床墊上。同時,在她受到重創後,她的頭部著地蹭到了床邊。
海倫被擊倒後,理查德用床單將海倫的屍體包起來,放入了車庫的冷凍櫃內。接著他回到臥室,用浴室的毛巾擦洗掉地上的血跡。
第二天清晨,他找來一輛卡車將租來的碎木機拖回家,將染有血跡的地毯丟棄。於深夜將冰凍的屍體搬上卡車,拿出先前買好的電鋸,開車朝佐阿湖駛去。
到了河邊,理查德用電鋸將海倫的屍體鋸開。隨後開動碎木機,將肢解的屍體放入其中粉碎。碎片最後被拋到河裏,但是一些骨頭碎片和頭發依然留在岸邊。
理查德仗著訓練有素,精心策劃了這個自稱“天衣無縫”的殺人碎屍計劃,但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在李昌鈺博士和紐頓警方的艱苦努力下,本案終於大白於天下。
理查德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50年徒刑。
案例分析
在這場震驚全美的凶殺案件中,神探李昌鈺展現了一個優秀探案人員應具有的所有素質,無論是心理素質還是專業素養,都體現出了過人之處。
2.邁阿密母女被害案
案發現場重現
母女雙遇難
邁阿密是一座國際化的大都市,但在其繁華的背後也潛藏著奪人心魄的殺機。2004年3月14日,在邁阿密一處正在修建的大廈的工棚內發生了一起凶殺案。高級警官傑森·威爾遜接到報案來到案發現場展開調查。
這座正在修建的大廈位於邁阿密繁華的商業區,施工方特意為工人們修建了一處工棚,供其休息、就餐。而在這個人口密集區,這起命案的發生讓工人們憂心忡忡。
據知情人講述,兩名死者是一對母女,分別叫安娜·菲尼克斯和珍妮·菲尼克斯。安娜的丈夫是這個工地的工人,名叫惠斯勒·菲尼克斯。一家三口都來自俄克拉荷馬州的一個鄉村。
威爾遜及其團隊來到現場勘查,發現安娜和其女兒珍妮是被人用斧頭劈砍頭部致死。根據安娜手上的毛線活、創傷以及血液流出和飛濺的狀態來判斷,安娜是正在臥室的窗邊織毛衣時,被人從背後砍了一斧子,她向前倒下後,又被亂砍了幾斧子。房間裏滿是鮮血,飛濺的血痕到處都是,現場慘不忍睹。
疑是外人所為的入室搶劫殺人案
在案發現場,調查人員經過仔細的搜索和調查後發現,室內丟失了十幾樣並不貴重的東西,其中包括工人們統一的工作服、勞動時所穿的雨鞋等。雖然東西不算貴重,但威爾遜斷定這是一起入室搶劫殺人案,並將尋找丟失物品的下落定為破案的關鍵。
接下來,調查人員開始四處盤問,希望在工人們那裏找到較為重要的線索。可事情並沒有想象的順利。這個工棚裏的大多數人大清早就去工地幹活了。
找不到作案工具,作案現場一片混亂,沒有任何可用的線索,一切都顯得毫無頭緒。這讓前來辦案的威爾遜十分頭疼。然而,多年從事刑偵工作的經驗告訴他,一定還有未發現的線索。於是威爾遜決定重新勘查案發現場,以此尋找線索。
正是這次更為仔細的勘查,讓案情有了新的轉折。
一滴血成為關鍵點
對於這次現場勘查,威爾遜下令,一定要做到一絲不苟,不放過一丁點線索。雖然大家在上次對現場進行了仔細的搜查,但誰都沒有注意到門上有一處重要的痕跡物證。把入口的拉門拉上後就可以看到:被拉門遮擋著的膠合板牆上濺有一滴大小如米粒的血跡。雖然這一滴飛濺的血跡很小,但這一關鍵細節還是被威爾遜抓住了。
威爾遜在發現這個關鍵點後興奮不已,對手下說道:“這個血痕真是太重要了,因為它可以證明這樣一個事實,即作案時入口的門是關著的。”
威爾遜分析道,假如罪犯進入房間之時門是開著的,那門就是犯罪分子進屋後關上了;如果門當時是關著的,罪犯就是先開門進屋然後又隨手關上的。否則,這滴飛濺的血跡是不會在這裏出現的。
而這個木板門是從別處拿來安裝在工棚上的,連門框都沒有,所以開關門會發出很大的吱嘎聲。按照這種情況,在作案人進入現場時,被害人肯定能聽到門響的聲音。按照正常人的習慣,背後如果有這樣的聲音,是一定會回頭看的。即使不轉過身去,也能感覺到有人來了。
這就推翻了調查組原來設定的外來人入室搶劫的可能。因為如果是陌生人手拿武器進屋,被害人一定會站起身來,大聲喊叫,並且會做出反抗的動作。但是,被害人沒有。被害人在死前一直在做手中的活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