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綁架(1 / 2)

第三天。

下午四點。

本市唯一一家上市公司實控人劉振海的兒子劉斌被綁架了,今天是第三天。

陳鳴聲,男,四十三歲,是市刑警大隊的隊長。在隊長辦公室裏,陳鳴聲現在正看著手裏的案卷,頭皮一陣發麻。

這是一宗綁架案,讓陳鳴聲頭皮發麻的地方有兩點。

第一,被綁的孩子名叫劉斌,今年十五歲,家裏的獨子,在本市重點初級中學讀初三,三天前晚自習放學後失蹤。

昨天,這個案子就從失蹤案被定性為綁架案了。綁架案屬於刑事案,對方家屬又是本市唯一上市公司的實控人,因此市局領導極其重視,畢竟上市公司可是本市的納稅大戶。

根據手上掌握的情況可知,這個綁架者有一定的反偵察幹擾能力——他把劉斌的手機關機了扔在了現場不遠處一輛車的後車玻上。

當晚劉斌的母親肖嵐打不通他的電話便以為他到同學家去住了,這種事之前有過,便沒有太在意,結果第二天老師打電話來才發現孩子沒去上學,問了一圈都不知道劉斌去了哪裏。

這下肖嵐慌了神,和劉斌的父親劉振海通了電話後,立刻報警了。這時被扔了手機那輛車的車主已經發現了手機,也開了機。

那個車主接到電話死活都不相信警察說的,還把警察當成了騙子,掛了電話就把撿到的手機給關了。警方把這個車主列為了嫌疑人,通過走訪查到了他的信息,不聲不吭的來到了他的公司,把他逮了個正著。

一直到這時,這個車主才知道不是開玩笑,他說他是在公司停車的時候才發現手機的。

警察把這個車主帶回了隊裏,通過調查取證發現確實如他所說,他也有完整的不在場證明,隻能把他放了。但也不是一無所獲——在他停車子的地方附近發現了一隻劉斌的鞋子,鞋子腳後跟處的擦痕顯示出劉斌被拖移的證據,也是據此將此案轉為綁架案的。

從現場來看,初步判斷是用某種手段將劉斌擊暈,然後擄走。隻是可惜的是,那裏是監控盲區。

第二,也是更讓人頭疼的一點,那就是至今音訊全無。

一般來說,這樣的綁架案肯定跟贖金有關,如果是單純的報複的話,不會搞得這麼複雜,畢竟要把一個人藏起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這種相對特殊的人質也勢必會引起警方的重視。

可是到現在已經快整整兩天了,一點消息都沒有。劉斌他母親肖嵐隔一兩個小時就打一個電話來問,問得急了,甚至哭著說願意付贖金。陳鳴聲都不知道怎麼回答她——有哪個綁匪會聯係刑警隊來要贖金?

憑多年的辦案經驗,陳鳴聲心裏暗暗想到:這孩子怕是凶多吉少了。

可憐天下父母心呐!

陳鳴聲揉著太陽穴,突然腦袋裏閃過一個人——吳能。

想起吳能是因為差不多一年前的一宗校園欺淩案。

這個案子在當時還也引起了一些轟動。被欺淩的是一個叫吳倩倩的初二女生,正是吳能的女兒。

這個案子的案情並不複雜,吳倩倩和另外一個叫馮曼彤的同班女生鬧了點矛盾,正在和馮曼彤談戀愛的同班同學劉斌知道後,當天晚自習下課就叫了幾個人把吳倩倩給堵了。

這種事情說實話並不罕見,同時還牽扯到了早戀的問題。這也是早戀容易引發的問題之一。按照尋常的事件走向就是打幾個耳光,踢幾腳,再說一些狠話。但這包括劉斌在內的五男兩女沒有收住手,不僅打了,還把吳倩倩的衣服全撕爛了,撕爛了衣服不說,還用手機錄下了視頻。

結果當天晚上吳倩倩就從七層教學樓的頂層跳了下來,當場死亡。

錄的視頻陳鳴聲看過,不說孩子的父母,隨便哪個正常人都看不了那種視頻。視頻裏有一定的猥褻,但並沒有涉及到強奸,後來的屍檢也證明了這一點,不然性質會更嚴重,事情會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