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心理學家認為,愛是一種純粹自然的本能,然而事實並非如此。性是一種驅動、一種本能,但愛和婚姻並不隻是為了滿足性而已。無論從哪個角度看,我們都會發現,人類的各種驅動和本能都在不斷進步,比以前更加文明和高尚。我們逐漸摒棄了一些粗俗的欲望和傾向。比如,我們學會了怎樣不和他人發生衝突,學會了衣冠整潔、禮貌待人。即使是解決饑餓問題時,我們也不止是尋求自然的滿足,而是要有高雅的口味,並學會了餐桌禮儀。在文明的驅使下,我們的驅動已經得到了控製,這些都表現出為人類利益和社會和諧所做出的諸多努力。

如果我們把這種理解應用在愛和婚姻問題上,就會發現,愛和婚姻也牽涉到他人的利益和整個人類的利益。興趣才是前提條件。如果意識不到要想解決愛和婚姻問題,就得考慮人類整體的利益,那麼不管是單純討論愛和婚姻的問題,還是做出協商、讓步抑或做出新的規定,都是不能徹底解決問題的。也許我們需要進步,也許我們找到了令人滿意的答案。但是如果我們考慮這一因素——地球上的人類由男女兩種性別組成,合作才能更好地生存——找到的解決之道一定會更有效。隻有將這一因素考慮進去,答案才能經得住考驗。

我們采用這種方式,第一個發現是:愛情問題是兩個人的共同職責,並且對於很多人來說,這一職責是全新的。在某種程度上,我們學會了獨自工作,也學會了怎樣在工作中與人相處,但是配對工作還是接觸較少的。因此,這種情況就會產生困難,但如果雙方對他人都感興趣,這一問題相對就容易解決,因為他們總是會主動關心對方。

我們甚至可以說,為使夫妻間的關係更加和諧,我們需要關心對方超過關心自己。隻有這樣,愛情和婚姻才會真正美滿幸福。我們應該已經看到,某些對婚姻的觀念及采取方式的錯誤之處。如果對對方的興趣勝於對自己的,就要保證關係的平等性。如果雙方都將心奉獻給對方,就不會有所約束或存有自卑感了。但是,要想真正平等,雙方必須都持這樣的態度。隻有努力為對方付出,對方才會有安全感,才會認為自己是有價值的,是被需要的。在此,我們找到了婚姻的基本保證、婚姻幸福的根本意義,那就是一種感覺,認為自己在這段關係中是有價值的,不可替代的,為伴侶所需的。自己做得很好,既是對方的伴侶又是對方的朋友。

在雙方的合作中,任何一方都不想讓自己處於附屬地位。如果一起生活的兩個人,總有一個想支配或強迫對方,那麼結果一定不理想。即使是在當今社會,很多男人甚至很多女人還一直認為,男人是絕對權威,是領導,是主人。這也正是很多婚姻不幸的原因。任何人都不想成為附屬,處於這種地位的人會心生憤怒,充滿怨恨。夫妻雙方必須地位平等,隻有這樣才能共同克服生活中的困難。比如,在延續後代的問題上,他們需要達成一致意見。他們知道生育孩子,就意味著自己要對人類未來負責。在子女教育的問題上,他們仍然需要達成共識。當出現問題時,他們要想方設法補救,因為他們知道不幸的婚姻對子女的健康成長沒有任何益處。

有些心理學家認為,愛是一種純粹自然的本能,然而事實並非如此。性是一種驅動、一種本能,但愛和婚姻並不隻是為了滿足性而已。無論從哪個角度看,我們都會發現,人類的各種驅動和本能都在不斷進步,比以前更加文明和高尚。我們逐漸摒棄了一些粗俗的欲望和傾向。比如,我們學會了怎樣不和他人發生衝突,學會了衣冠整潔、禮貌待人。即使是解決饑餓問題時,我們也不止是尋求自然的滿足,而是要有高雅的口味,並學會了餐桌禮儀。在文明的驅使下,我們的驅動已經得到了控製,這些都表現出為人類利益和社會和諧所做出的諸多努力。

如果我們把這種理解應用在愛和婚姻問題上,就會發現,愛和婚姻也牽涉到他人的利益和整個人類的利益。興趣才是前提條件。如果意識不到要想解決愛和婚姻問題,就得考慮人類整體的利益,那麼不管是單純討論愛和婚姻的問題,還是做出協商、讓步抑或做出新的規定,都是不能徹底解決問題的。也許我們需要進步,也許我們找到了令人滿意的答案。但是如果我們考慮這一因素——地球上的人類由男女兩種性別組成,合作才能更好地生存——找到的解決之道一定會更有效。隻有將這一因素考慮進去,答案才能經得住考驗。

我們采用這種方式,第一個發現是:愛情問題是兩個人的共同職責,並且對於很多人來說,這一職責是全新的。在某種程度上,我們學會了獨自工作,也學會了怎樣在工作中與人相處,但是配對工作還是接觸較少的。因此,這種情況就會產生困難,但如果雙方對他人都感興趣,這一問題相對就容易解決,因為他們總是會主動關心對方。

我們甚至可以說,為使夫妻間的關係更加和諧,我們需要關心對方超過關心自己。隻有這樣,愛情和婚姻才會真正美滿幸福。我們應該已經看到,某些對婚姻的觀念及采取方式的錯誤之處。如果對對方的興趣勝於對自己的,就要保證關係的平等性。如果雙方都將心奉獻給對方,就不會有所約束或存有自卑感了。但是,要想真正平等,雙方必須都持這樣的態度。隻有努力為對方付出,對方才會有安全感,才會認為自己是有價值的,是被需要的。在此,我們找到了婚姻的基本保證、婚姻幸福的根本意義,那就是一種感覺,認為自己在這段關係中是有價值的,不可替代的,為伴侶所需的。自己做得很好,既是對方的伴侶又是對方的朋友。

在雙方的合作中,任何一方都不想讓自己處於附屬地位。如果一起生活的兩個人,總有一個想支配或強迫對方,那麼結果一定不理想。即使是在當今社會,很多男人甚至很多女人還一直認為,男人是絕對權威,是領導,是主人。這也正是很多婚姻不幸的原因。任何人都不想成為附屬,處於這種地位的人會心生憤怒,充滿怨恨。夫妻雙方必須地位平等,隻有這樣才能共同克服生活中的困難。比如,在延續後代的問題上,他們需要達成一致意見。他們知道生育孩子,就意味著自己要對人類未來負責。在子女教育的問題上,他們仍然需要達成共識。當出現問題時,他們要想方設法補救,因為他們知道不幸的婚姻對子女的健康成長沒有任何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