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姍姍在壓製自己的情緒,冷靜下來後,說道:“這是他的遺書我打印了下來。”
被告律師對審判長舉手提出疑問:“網絡是個虛擬的世界,他們相識在網絡,又利用這虛擬的空間來製造證據,請問在法律上這樣的證詞生效嗎?”
公訴人反駁:“網絡是虛擬的空間,但是,人是個實體,她帶來的是個活生生的一個人生前留下的證言,怎麼不讓讀呢?”
“我感覺象港台電視劇裏的情節。”男律師說的很乏力。
“你認為你在演戲?”公訴人反問他。
審判長示意讓林姍姍念遺書。
林姍姍沒等念出來,眼淚先掉了下來。公訴人在自己的口袋裏拿出來了手絹放在林姍姍的手裏,拍拍她的肩頭,鼓勵她大膽的讀出來。
林姍姍長出一口氣,讀了起來。
林姍姍姑娘:真有些對不起你,這封信會把你推到風口浪尖上去。但是我求你了,隻有你能幫我去辦這件事情。
我不是什麼好人,隻有你說我是好人,你的天真無邪讓我找到了從前,那時我是好人,我勤奮讀書,上大學讀碩士拿學位,讓母親和姐姐為我感到驕傲。可是我後來不是好人了,是社會的渣滓,不齒於人類的渣滓。
我曾經有過遠大的理想,因為我是學建築的,夢想有那麼一天我設計的摩天大廈拔地而起,我設計的樓房替代那些平房讓沒有住處的人們住進去。可是我的夢想永遠不能實現了,因為我人生的坐標偏離了軌道,走向了一條不歸之路。我用青春去換取享受,把自己賭在了噩夢的轉盤上,我墮落了。
是阿龍喚起了我的良知,他不鄙視我,真心的想和姐姐一塊兒幫我離開沼澤地,但是沒等我脫離那種寄生蟲生活,他卻走了,永遠的離開了我。
林姍姍,我請求你在一定的時候代替我去法庭為阿龍作證,他的死是為了伸張正義而死的,他是為了製止兩個敲詐勒索小吃部老板的歹徒而被活活打死了。
應該給他個正確的名分,我知道在現在的社會上存在著一些歪風邪氣,沒有人敢為別人打抱不平,都在保護自己不被傷害為前提,不管他人在受到什麼樣的傷害都會閉上自己的眼睛。
我的眼前總出現他的樣子,他雙手捂著頭,踉踉蹌蹌的撲倒在地上,頭上流出來的是血和腦漿。
在姐夫的安排下我和姐姐一塊兒逃離了不應該離開的地方,可是我在外地一直放心不下這件事情,怕阿龍的死得不到他該得到的。
他是為了製止壞人敲詐勒索而死的,起碼應該給他定個烈士,必須讓凶手得到法律的製裁。
你們或許說我為什麼不活著來給他作證,反而用死人的遺書來作證呢?
不是我膽小怕誰報複,是我無顏站在法庭這莊嚴的地方,我同阿龍不是一種人。我用死來為他證明,他是英雄!
我們不能讓英雄閉不上眼睛,他應該坦然離去,不能帶著遺憾和無奈。
我知道一個證人的重要性,我應該站在證人席上,堂堂正正的給他作證,可我實在是沒有這最後的勇氣了。我已經把當時綠毛打人用的酒瓶子收了起來,它是綠毛行凶的武器。還有這件我的T恤,上麵有阿龍的血!
林姍姍是個天真的好女孩,我不能玷汙你那純潔的感情,來世我再托生為人的話,我們再相識吧。
但願我能用自己的生命最後為英雄作證。
阿龍我來陪伴你了,盡管我不配。你答應過我,說帶我去學經商,讓我學擒拿格鬥鍛煉身體,說你那裏有個呂風是複轉軍官,很義氣,讓我也去他那裏。
我們倆都去不了那裏了,我同你一塊兒來周遊祖國各地,我陪著你,等著我阿龍,我來了。
能把我的骨灰隨阿龍一塊兒拋灑嗎?我將永遠陪著他!
林姍姍聲淚俱下的讀完了葉非同的遺書,聽眾席上有唏噓的聲音傳來。
金所長老淚縱橫,站起來對著林姍姍鞠了個躬,說:“謝謝你林姍姍,千裏迢迢來到這裏,阿龍啊!”他仰天而歎:“你沒走太遠,看到了嗎,聽到了嗎?你的朋友用生命在給你作證啊。我的好孩子,你可以閉上眼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