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安時期曹魏食封製度的沿革(1 / 2)

值得指出的是,《三國誌》卷九《魏書·夏侯惇》明載夏侯惇的封爵為高安鄉侯,但始封食邑隻有七百戶。按東漢之製,鄉侯的食邑肯定要多於亭侯,在建安時期,鄉侯的爵級同樣高於列侯,但為何夏侯惇始封食邑數卻等於亭侯樂進,而少於亭侯荀彧?我們認為這是因為夏侯惇始封是在建安三年、四年之間,當時曹魏控製的地區有限,戶口不多,諸將食封戶數不得不大為減少。當時亭侯始封食邑戶數多隻有二三百戶,隻有極個別達七百戶甚至千戶。如《三國誌》卷八《魏書·張繡傳》載,建安四年,張繡投降曹操,被封為列侯。建安十年,張繡“從破袁譚於南皮,複增封邑至二千戶”。史稱:“是時天下戶口減耗,十裁一在,諸將封未有滿千戶者,而繡特多。”不過,“諸將封未有滿千戶者”一說其實不確,當時始封食邑達千戶的亭侯還有於禁。於禁在建安二年(197)就以戰功受封益壽亭侯。至建安十四年,因參與討伐梅成、陳蘭之功,“增邑二百戶,並前千二百戶”。可見他始封食千戶。但他也是特例,史稱:“是時,禁與張遼、樂進、張郃、徐晃俱為名將,太祖每征伐,鹹遞行為軍鋒,還為後拒;而禁持軍嚴整,得賊財物,無所私入,由是賞賜特重。”所以,除去兩個特例,在將領中,夏侯惇作為鄉侯始封食邑七百戶,仍是高於絕大多數的亭侯。至建安十二年,曹操“錄夏侯惇前後功,增封邑千八百戶,並前二千五百戶”。而同年荀彧增邑至二千戶。這兩個人食邑戶數的差別,就與他們爵級的高低一致了。

建安十一年,曹操徹底打敗袁紹殘部,統治區域擴大為兗、豫、冀、青、幽、並六州,基本統一中國北方。前已指出,建安時期曹魏較大規模的三次封爵,分別是建安十二年、建安十三年和建安十八年,顯然與統治區域的擴大有關。但是,此時曹魏對鄉亭侯食封仍繼續嚴加控製,例如,亭侯始封的食邑戶數並沒有明顯增加,如曹純在建安十二年從征烏桓立功,“以前後功封高陵亭侯,邑三百戶”。建安十六年,曹操平定漢中,龐德隨眾降,曹操“素聞其驍勇,拜立義將軍,封關門亭侯,邑三百戶”。當時增邑數量也不算多。建安二十二年,增曹植“邑五千,並前萬戶”。此屬王子侯性質,另當別論。至於鄉亭侯,如建安末年曹仁的封邑為1 500戶,張遼於建安十年封都亭侯,中經增邑,建安末晉爵都鄉侯,封邑達1 600戶。曹洪在建安前期封國明亭侯,至建安後期食邑達1 100戶。這三個人增邑後的食邑戶數仍遠低於此前的夏侯惇和荀彧。總之,建安時期曹魏對鄉亭侯食封的戶數多控製在數百戶之間。

建安時期鄉亭侯食封戶數之所以大大減少,顯然是受到財政狀況的限製。建安時期曹魏的財政收入有兩大來源,一是屯田收益,二是田租戶調收入。對屯田,曹魏采取獨立於郡縣行政係統之外的管理製度,故與食封無涉,隻有與戶口數量相關的田租戶調才是列侯食封的財源。建安時期,列侯食封的內容在建安九年之前是什麼?史無明文。不過,當時已有“租賦”和“戶調”的賦稅名目,應是列侯食封的基本內容。及至建安九年,曹操頒布租調令,規定:“其收田租畝四升,戶出絹二匹、綿二斤而已,他不得擅興發。”這就明確限定了列侯食封的內容為田租、戶調。不過,自西漢中葉以來,諸侯食封的方式已經演變為財政撥付,食邑戶數隻是名義計算單位,而非專供諸侯食封的特定戶口。因此食封方式對於諸侯而言類似俸祿收入,故東漢人已有將食邑收入稱為“租秩”“租奉”的。建安時期也是如此。食封的田租或稱“租穀”“租奉”,如建安十二年二月,曹操下令說:

值得指出的是,《三國誌》卷九《魏書·夏侯惇》明載夏侯惇的封爵為高安鄉侯,但始封食邑隻有七百戶。按東漢之製,鄉侯的食邑肯定要多於亭侯,在建安時期,鄉侯的爵級同樣高於列侯,但為何夏侯惇始封食邑數卻等於亭侯樂進,而少於亭侯荀彧?我們認為這是因為夏侯惇始封是在建安三年、四年之間,當時曹魏控製的地區有限,戶口不多,諸將食封戶數不得不大為減少。當時亭侯始封食邑戶數多隻有二三百戶,隻有極個別達七百戶甚至千戶。如《三國誌》卷八《魏書·張繡傳》載,建安四年,張繡投降曹操,被封為列侯。建安十年,張繡“從破袁譚於南皮,複增封邑至二千戶”。史稱:“是時天下戶口減耗,十裁一在,諸將封未有滿千戶者,而繡特多。”不過,“諸將封未有滿千戶者”一說其實不確,當時始封食邑達千戶的亭侯還有於禁。於禁在建安二年(197)就以戰功受封益壽亭侯。至建安十四年,因參與討伐梅成、陳蘭之功,“增邑二百戶,並前千二百戶”。可見他始封食千戶。但他也是特例,史稱:“是時,禁與張遼、樂進、張郃、徐晃俱為名將,太祖每征伐,鹹遞行為軍鋒,還為後拒;而禁持軍嚴整,得賊財物,無所私入,由是賞賜特重。”所以,除去兩個特例,在將領中,夏侯惇作為鄉侯始封食邑七百戶,仍是高於絕大多數的亭侯。至建安十二年,曹操“錄夏侯惇前後功,增封邑千八百戶,並前二千五百戶”。而同年荀彧增邑至二千戶。這兩個人食邑戶數的差別,就與他們爵級的高低一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