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棒不適宜做玩具
現在市場上的激光棒多種多樣,這些激光棒有的用於教學,有的用於裝飾,但都不是用來把玩的。這是因為激光棒對人體有害,所以不適宜當作玩具。
醫學研究表明,人眼對激光的承受能力最高是0.5毫瓦,如果超過了這個限度,就將對視力造成破壞性傷害。據測定,現在的激光棒激光的輸出強度大致都在3~5毫瓦,超出了人眼承受限度的10倍。如果人把玩激光棒,激光可穿透眼角膜直接作用於眼睛,又由於眼睛本身對光線有聚合作用,因此,激光對視網膜的損害尤其巨大,其照射強度是對角膜照射強度的上千倍。長時間玩激光棒的人,大都會導致視網膜充血、水腫,嚴重的甚至能夠導致失明。
另外,現在大型晚會上常用以烘托氣氛的一種激光棒,通體發光,舞動起來十分漂亮,不過在使用前要舞動幾下才會發光,大概1個小時之後光線漸暗直至消失。這種激光棒名為激光,實際上是一種熒光,是靠其棒體中的化學物質發生反應發光的。雖然不是激光,但它對人體同樣有害,而且是化學物質的輻射傷害,不僅會傷害眼睛,對皮膚也會產生灼傷。
⊙溫馨提示
現在不少小商販出售一種專門給兒童玩的激光電筒,這是十分危險的玩具,直射眼睛會導致失明。因此,家長一定要注意,不能給兒童購買這種激光電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