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成祖說:“雖有天命,亦須修德。”這裏所謂“修德”,就是指要行仁政。如果認真檢查一下明成祖一生行為的話,不合“仁政”要求的地方特別多。但從他的言論上看,他知道行仁政的重要。他有這種思想,也有所行動,並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儒家講“仁”講“禮”,禮是指一種秩序,不同身份的人分別按照一定的禮行事,沒有爭執,沒有僭越,各安其位,和諧相處。不同身份的人使用不同的音樂,而音樂的精義在和諧,借以陶冶人的性情,使之安分守己。這實在是個很美妙的東西。所以曆代統治者都很重視“禮”的作用,明成祖當然不例外。
用刑是為了輔助教化,不是治國的主要手段,其目的在於警戒和威懾,使人不敢違禮犯法,最後達到不用刑而天下治。
既然刑罰是輔助手段,是為了“弼教”,那就不能濫用,所以明成祖一再強調要明刑慎罰。
首先,明成祖提出了“用法當以寬,不以猛”的原則。他的父皇朱元璋懲元之弊,以猛治國,許多人無辜被戮。明成祖則強調“猛則民不堪”,尤其是對死刑,“寧緩勿急”,因為人被處死了,再想改正也來不及了。所以他規定,凡判死刑,都要“五複奏”,即要反複審查五遍。
其次,用法不可過苛過濫。明成祖一再強調,用法過苛過濫就會使好人受害,而壞人不知戒。
再次,明成祖強調按律令辦事。在中國古代,不按律個辦事的情況可謂司空見慣。有的帝王比較明察,反複強調這一點,自己再能以身作則,情況就能稍好一些。明成祖在這個問題上頭腦就比較清醒。他一再強調法司官員要按律辦,不得法。對那些執法犯法的人要嚴懲不貸。
明成祖還一再申諭,近親犯法,也要同樣按法律懲治。
應該指出,明成祖的言行並不一致,有許多自相矛盾之處。他的話有些是說給臣下聽的,有些是說給子孫後代的。他要極力把自己打扮成一個聖明的君主,所以說的話都頗合聖賢之道。
應該承認,明成祖的頭腦是比較清醒的,他要極力洗刷因奪位而帶來的亂臣賊子的形象,把自己塑造成一個盛世賢明君主。他講天命,目的是為了神化自己,威嚇臣民,但卻不讓天命來束縛自己的手腳。
明太祖朱元璋曾出家為僧,稱帝後頗為崇佛,並設立僧錄司以專管佛事。但朱元璋也並不是任其發展,而是對佛教進行了種種限製。明成祖基本上繼承了朱元璋的做法:崇佛而不佞佛。
明成祖知道佛教教人為善,教人馴服,利用好了可以為鞏固他的統治服務。因此,明成祖也信佛、崇佛,允許佛教有一定的發展。他不僅有時讓臣下唱佛曲,而且將佛曲頒於塞外。
為此,明成祖命侍講王洪擬語,而王洪不信佛,對頒佛曲於塞外之事頗不以為然,遲遲不應詔。他為此受到明成祖的訓斥,從此“不複進用”。永樂十九年(1421),因北京三大殿被燒,明成祖詔求直言,侍講鄒緝上了一道有名的奏疏,其中說道:“京師聚集僧、道萬餘人,日耗廩米百餘石。”
明成祖說:“雖有天命,亦須修德。”這裏所謂“修德”,就是指要行仁政。如果認真檢查一下明成祖一生行為的話,不合“仁政”要求的地方特別多。但從他的言論上看,他知道行仁政的重要。他有這種思想,也有所行動,並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儒家講“仁”講“禮”,禮是指一種秩序,不同身份的人分別按照一定的禮行事,沒有爭執,沒有僭越,各安其位,和諧相處。不同身份的人使用不同的音樂,而音樂的精義在和諧,借以陶冶人的性情,使之安分守己。這實在是個很美妙的東西。所以曆代統治者都很重視“禮”的作用,明成祖當然不例外。
用刑是為了輔助教化,不是治國的主要手段,其目的在於警戒和威懾,使人不敢違禮犯法,最後達到不用刑而天下治。
既然刑罰是輔助手段,是為了“弼教”,那就不能濫用,所以明成祖一再強調要明刑慎罰。
首先,明成祖提出了“用法當以寬,不以猛”的原則。他的父皇朱元璋懲元之弊,以猛治國,許多人無辜被戮。明成祖則強調“猛則民不堪”,尤其是對死刑,“寧緩勿急”,因為人被處死了,再想改正也來不及了。所以他規定,凡判死刑,都要“五複奏”,即要反複審查五遍。
其次,用法不可過苛過濫。明成祖一再強調,用法過苛過濫就會使好人受害,而壞人不知戒。
再次,明成祖強調按律令辦事。在中國古代,不按律個辦事的情況可謂司空見慣。有的帝王比較明察,反複強調這一點,自己再能以身作則,情況就能稍好一些。明成祖在這個問題上頭腦就比較清醒。他一再強調法司官員要按律辦,不得法。對那些執法犯法的人要嚴懲不貸。
明成祖還一再申諭,近親犯法,也要同樣按法律懲治。
應該指出,明成祖的言行並不一致,有許多自相矛盾之處。他的話有些是說給臣下聽的,有些是說給子孫後代的。他要極力把自己打扮成一個聖明的君主,所以說的話都頗合聖賢之道。
應該承認,明成祖的頭腦是比較清醒的,他要極力洗刷因奪位而帶來的亂臣賊子的形象,把自己塑造成一個盛世賢明君主。他講天命,目的是為了神化自己,威嚇臣民,但卻不讓天命來束縛自己的手腳。
明太祖朱元璋曾出家為僧,稱帝後頗為崇佛,並設立僧錄司以專管佛事。但朱元璋也並不是任其發展,而是對佛教進行了種種限製。明成祖基本上繼承了朱元璋的做法:崇佛而不佞佛。
明成祖知道佛教教人為善,教人馴服,利用好了可以為鞏固他的統治服務。因此,明成祖也信佛、崇佛,允許佛教有一定的發展。他不僅有時讓臣下唱佛曲,而且將佛曲頒於塞外。
為此,明成祖命侍講王洪擬語,而王洪不信佛,對頒佛曲於塞外之事頗不以為然,遲遲不應詔。他為此受到明成祖的訓斥,從此“不複進用”。永樂十九年(1421),因北京三大殿被燒,明成祖詔求直言,侍講鄒緝上了一道有名的奏疏,其中說道:“京師聚集僧、道萬餘人,日耗廩米百餘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