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啊?姐,你別哭了,跟我說是誰打你。”楊辰趕緊問道。
楊月隻顧著哭,並沒有回答楊辰的問題。
楊福隻好替她說道:“張四海。”
“啊?誰?張四海?姐,你怎麼跟他有衝突的啊?”楊辰很疑惑地問道。
楊月擦了擦眼淚,說出了事情經過。
今天早上楊月和上職專時候的室友張麗雲一起去逛街。
倆人在旺達廣場碰上了張四海。
張四海跟張麗雲追債,她要是不還錢,就拉她去KTV出台。
張麗雲害怕張四海,就跟楊月求救,希望她借錢還了張四海,以後她再慢慢還楊月。
作為室友,楊月肯定不能見死不救,而且隻有10萬塊錢,也不是很多,她就答應了。
張四海叫人送來借條,上麵清楚寫著張麗雲借了5萬塊錢,期限為3個月。
算上超期的半個月時間,那也才不到四個月。
這麼點時間利息追上了本金,這不是搶錢嗎?
楊月不願意還這麼多,最多按照年利率15.4%的標準還錢。
根據最高法新發布的民間借貸指導意見規定,超過一年期LPR的4倍就算是高利貸。
目前一年期LPR是3.85%,4倍就是15.4%,這意味著民間借貸利率超過15.4%就可以認定為高利貸。
所以,楊月隻願意按照15.4%的標準給付利息,不願意按照借五萬還十萬的標準還錢。
張四海二話不說,直接就打了楊月一耳光。
還放話說這個月之內還了是十萬,超過這個月,哪怕隻超一秒鍾,那就得還15萬。
如果張麗雲明確表示還不了,那就去KTV坐台。
不管她生意怎麼樣,隻要坐滿兩年就一筆勾銷。
楊辰聽不下去了,道:“你跟那種人講道理,講法律,你覺得能講得通嗎?你打電話問問我怎麼辦不好嗎?”
楊月很委屈地回道:“我也想啊,可是我剛才說出來按照15.4%的標準還利息,他就直接打我了,根本就不給我機會。哪怕他覺得這麼算利息太少了,他也可以討價還價啊。四個月不到利息趕上了本金,這給誰都不願意啊。”
姐姐挨了打,已經很難過了,楊辰不想再說什麼。
“行了,別哭了,明天跟我去找他。”楊辰說著就抽了一張紙遞給姐姐。
楊福趕緊說道:“張四海可不簡單啊。人稱張四爺,在海城這塊也是很有名的人物。早些年法律還沒有這麼嚴的時候,他連一些當紅明星都敢直接擄走,說打就打,說罵就罵。這些年雖然收斂了一下,但是他的實力應該還在。你直接去找他,他搞不好連你一塊打。我看還是報警吧,能解決就解決,解決不了隻能認倒黴。”
“開什麼玩笑?我管他是張四海,還是喬四海呢。在海城這塊地,沒人可以欺負我。行了,別哭了,明天跟我去找他。他怎麼打你,你就怎麼打回來!我要去睡覺倒時差了。別哭了哈。”楊辰很霸氣地說道,隨後就上樓睡覺去了。
楊福和王芝急了。
張四海在海城這一塊是出了名的混蛋。
他的實力或許不是很強,但是他做事沒有底線,不計較後果,這才是最讓人害怕的地方。
如果是一些大集團的老總,楊辰跟他硬剛都沒事。
因為大家都在規則內做事,不會有什麼嚴重的後果。
可是張四海做事沒有規則,甚至不講江湖道義,跟他硬來肯定會有麻煩啊。
“他爸,你趕緊去勸勸兒子,這事還是得謹慎一些才行。”王芝說道。
楊福點點頭,起身上樓找楊辰去了。
楊月趕緊擦了擦眼淚,道:“我也去吧。這事得我勸,你們勸可能沒用。”
楊福和王芝點點頭。
楊月便起身跟爸爸一起上樓找楊辰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