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無法逃避的罪行(1 / 2)

二十歲那年,我過了一段時間花天酒地的生活,其實很短暫,但在我的印象裏,這樣墮落的生活持續了很久……

在我第一次嚐到欺負別人的快感之後,我便一發不可收拾。整個學校不學好的男生都知道8班有個把人下巴打斷的男生,500塊就能找他幫忙,於是開始紛紛花錢找我幫忙打人。畢竟正值青春,有哪個男生能克製住身體裏那些好鬥的欲望呢?

而我也樂得賺錢,我甚至希望這樣的“生意”越多越好,因為打人真的很有快感,而且這錢賺的太容易了,我的整個童年都活在“窮”的陰影之中,所以當時的我就覺得:有錢不賺的都是傻子!

在一次又一次的打鬥中,我也有過很多打不過的對手,有特別壯的,也有和社會上混子經常混在一起的。不過好在我足夠執著,就算打不過我也要死纏爛打,打到他服輸為止。

很多次都是,我打贏了,但是我卻傷的比對方重,多數都是因為對方實在是被我打煩了,明知打不過還跟個野狗一樣不斷的衝上去,最後隻好認輸,趕緊離我遠點。

不過隨著架越打越多,我也開始下手越來越有分寸,每次打人不再亂打一通,而是盡量控製好力道,找準位置,把人打疼打怕,卻不會真正傷到對方,隻是身體之後肯定會疼上好幾天。

之後我都名聲又一次傳出去了:8班有個不怕死的,打架可以找他幫忙,包贏……

再後來,關於我的事情傳的多了,有好幾個學弟來找我,想認我做老大。而學校因為這些事情找過我舅舅好幾次,卻已是拿我沒辦法,我已經學壞了。

再後來,因為屢教不改,我正式被學校開除了,正好那時候舅舅的生意做失敗了,隻好離開申城回了老家。可我不想走,舅舅便沒有強求,隻是讓我別做出太過分的事兒,給我留了一些生活費,就離開了。

舅舅回到老家以後,並沒有告訴母親我被學校開除的事,隻是說我想留在申城發展。而我在電話裏也是盡量讓母親放心,告訴她等我在這裏事業穩定了就回去接她來申城一起生活。

其實我心裏一直覺得很對不起母親,父親走了以後母親一個人含辛茹苦把我養大,教育我好好做人。還找舅舅幫忙帶我來申城,盡量給我好的教育。可我讓她失望了,但是隨著時間的增長,我越來越放不下這樣混亂的生活,越來越喜歡找刺激。

上了社會以後我依舊幹著之前的勾當,帶著人到處打架,尋釁滋事。

再後來覺得這樣賺錢不過癮,開始找些小餐館飯店,到處威脅人收保護費。

這期間我被不少比我厲害的混混打趴過,但是因為我死纏爛打的精神,雖然我搶不了他們的地盤,他們之後也不願意來主動找我麻煩。也是在這段時間,我被警察帶進了局子不下十幾次,幾乎每隔十天半個月就要進一次警察局。

而這期間收到的“保護費”,我也是每天不留餘地的將之花銷殆盡,每天不是在局子裏或者去打架的路上,就是在夜店裏,過著花天酒地的生活。我學著那些有錢人的樣子,一次點兩個公主。小費一給都是好幾百。

這樣的生活帶給了我前所未有的自豪感、成就感和快樂……我也不再像以前那樣自卑,誰看不起我就揍誰,缺錢了就去隨便勒索一點,動兩下手就能賺到的錢對我來說變得越來越簡單。

隻是再美好的事物,終究會隨著時間流逝而變得索然無味起來……

我漸漸意識到我帶著一群小弟打來打去終究是不成氣候,沒點財力和背景很難在黑道上站住腳。而夜店的那些能用錢買到的肢體快樂,漸漸的也不再對我有任何的吸引力……

我開始經常找夜店裏落單的女生搭訕,隻要是符合我審美的,我都會端著一杯威士忌朝她走過去。不過顯然我的顏值和氣質並不那麼受女生歡迎,隻有少數本性放蕩的女生,會給我一親芳澤的機會。再有就是下半夜,蹲在酒吧門口找找那些醉的不省人事的單身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