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南京的機會與日本的“和平”(1 / 3)

1945年8月15日,日本戰敗投降,通過“九一八事變”建立的傀儡政權“滿洲國”也隨即滅亡了。

二、“九一八”的責任問題

假若“九一八事變”發生在別的國家——這當然是不可能的,我們想想這事件大概會怎樣發展。無疑地,一方麵的發展是軍事的抵抗。又假若該國也像中國一樣不但無抵抗的能力,且也無抵抗的堅強意誌——這當然也是不可能的——那又怎樣呢?最低限度,民眾團體、輿論機關及國會代表要群起追究這事件的責任和經過。政府呢,將不待國民的催迫,就會在國會裏發表負責的、附有證據的說明,同時又將不待國聯的調查,就會發表白皮書或紅皮書或藍皮書使全世界都能明了該事件的真相。這些口頭的或書麵的說明,雖然不能完全是客觀的、科學的,縱使大部分是當局者為自己粉飾而諉過於人的,總而言之,不待周年的國恥紀念,該國政府對於該事件的官方觀,早已為世人所熟知了。

現在我們已到喪失東北的周年忌日了,而我國政府至今沒有這樣的說明。直到現在,關於“九一八事變”的遠因近因我們還有許多問題存在。我國沒有國會,當然沒有國會記錄可尋找。但是我們的政府是對黨負責的,政府對黨總應該有一個係統的報告。若是有的話,我是沒有看過,也沒聽人說過。至於各國外交部所慣有的色皮書,我至今沒有聽說我們的外交部關於“九一八事變”發表過。這是個什麼樣的政府?什麼樣的國家?

“九一八”的責任問題沒有多少人提出過,最大的原因是一般人都想這責任無疑是在日本身上,用不著追究。除非我們把整個東北送給日本,無論我國人民及政府怎樣對付日本,“九一八事變”是要發生的,日本是要用武力占領東北的。這幾乎是我們全國一致的觀察。我對此觀察大致是同意的,但不能全無疑問;並且就是中日彼此間的責任問題明白了,我方事前預防的努力的方法及程度都是有問題的。

“九一八”的事變說是日本預謀的,因此是萬不能避免的,未免太籠統了。若指日本的軍人言——恐怕也還有例外——這話大概是對的。若指彼時的日本政府言,這話顯然是不對的。我們的證據是:第一,“九一八事變”發生之前,日本顯然沒有外交的預備。國聯關於此事最初兩次的開會絕不利於日本,就是日本所反對的議案,理事會公然提出,毅然付表決,置日本的反對於不顧。倘“九一八事變”是民政黨內閣的政策,那麼,日本外務省事先必有一番的努力。縱使我們承認日本外交的笨拙,也不至於全理事會無一國的代表與日本表同情。現在我們知道理事會間接限期撤兵的議案之通告(日本除外)最要原因尚是歐西各國不明事件性質的嚴重;不然,他們也不會騎上不可下的老虎。這更足證明日本事先沒有外交的預備,間接證明“九一八事變”不是民政黨內閣的政策。第二,民政黨內閣的喪失政權及其最要閣員井上的被刺,皆足證明日本軍閥之不滿於民政黨及民政黨之不與軍閥同道。第三,為防止事件之更加擴大,幣原曾同意於我方錦州設立中立區的提議,並對美國有不侵犯錦州的聲明。

1945年8月15日,日本戰敗投降,通過“九一八事變”建立的傀儡政權“滿洲國”也隨即滅亡了。

二、“九一八”的責任問題

假若“九一八事變”發生在別的國家——這當然是不可能的,我們想想這事件大概會怎樣發展。無疑地,一方麵的發展是軍事的抵抗。又假若該國也像中國一樣不但無抵抗的能力,且也無抵抗的堅強意誌——這當然也是不可能的——那又怎樣呢?最低限度,民眾團體、輿論機關及國會代表要群起追究這事件的責任和經過。政府呢,將不待國民的催迫,就會在國會裏發表負責的、附有證據的說明,同時又將不待國聯的調查,就會發表白皮書或紅皮書或藍皮書使全世界都能明了該事件的真相。這些口頭的或書麵的說明,雖然不能完全是客觀的、科學的,縱使大部分是當局者為自己粉飾而諉過於人的,總而言之,不待周年的國恥紀念,該國政府對於該事件的官方觀,早已為世人所熟知了。

現在我們已到喪失東北的周年忌日了,而我國政府至今沒有這樣的說明。直到現在,關於“九一八事變”的遠因近因我們還有許多問題存在。我國沒有國會,當然沒有國會記錄可尋找。但是我們的政府是對黨負責的,政府對黨總應該有一個係統的報告。若是有的話,我是沒有看過,也沒聽人說過。至於各國外交部所慣有的色皮書,我至今沒有聽說我們的外交部關於“九一八事變”發表過。這是個什麼樣的政府?什麼樣的國家?

“九一八”的責任問題沒有多少人提出過,最大的原因是一般人都想這責任無疑是在日本身上,用不著追究。除非我們把整個東北送給日本,無論我國人民及政府怎樣對付日本,“九一八事變”是要發生的,日本是要用武力占領東北的。這幾乎是我們全國一致的觀察。我對此觀察大致是同意的,但不能全無疑問;並且就是中日彼此間的責任問題明白了,我方事前預防的努力的方法及程度都是有問題的。

“九一八”的事變說是日本預謀的,因此是萬不能避免的,未免太籠統了。若指日本的軍人言——恐怕也還有例外——這話大概是對的。若指彼時的日本政府言,這話顯然是不對的。我們的證據是:第一,“九一八事變”發生之前,日本顯然沒有外交的預備。國聯關於此事最初兩次的開會絕不利於日本,就是日本所反對的議案,理事會公然提出,毅然付表決,置日本的反對於不顧。倘“九一八事變”是民政黨內閣的政策,那麼,日本外務省事先必有一番的努力。縱使我們承認日本外交的笨拙,也不至於全理事會無一國的代表與日本表同情。現在我們知道理事會間接限期撤兵的議案之通告(日本除外)最要原因尚是歐西各國不明事件性質的嚴重;不然,他們也不會騎上不可下的老虎。這更足證明日本事先沒有外交的預備,間接證明“九一八事變”不是民政黨內閣的政策。第二,民政黨內閣的喪失政權及其最要閣員井上的被刺,皆足證明日本軍閥之不滿於民政黨及民政黨之不與軍閥同道。第三,為防止事件之更加擴大,幣原曾同意於我方錦州設立中立區的提議,並對美國有不侵犯錦州的聲明。

不但此也。去年夏季日本政府曾要求我方與之交涉東北懸案,我方除推諉外,別無所為。據我所聞,幣原曾向我國駐日公使表示,中國應趁他在朝的時候與日本協議兩國關係根本的改造;他說他固不能做人情而不顧日本的利益,但他的後任者要的價恐怕更加高,而且必至鬧到不可收拾的田地。幣原這種勸告,聽說我方置之不答。我不說我國當局不接受幣原的要求就是錯了,因為就是民政黨也可提出我方絕不能承認的條件,但我們應該知道到底在“九一八”以前日本對我們提出了沒有一種妥協的方案;倘若提出了,其內容怎樣;我方的應付是簡直不與談判呢,還是雖起始談判,因雙方相差的過遠就中途停止了。這一段管家的經過,是公仆的政府應該向主人翁的國民報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