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生死攸關的災難麵前,有的政府和企業卻囿於經濟利益而展現出自私和貪婪的本性。《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於1992年經150多個國家共同簽署,在1997年締約方第三次大會上又達成了《京都議定書》,其中規定了2008年到2012年主要工業發達國家溫室氣體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礎上平均減少5.2%的義務。2007年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通過的《巴厘路線圖》又明確了下一步的議程,即規定2009年年底的哥本哈根大會將誕生一份新的《哥本哈根議定書》,取代2012年到期的《京都議定書》,以對2012年後的減排做出新安排。但是,發達國家締約方對第一期(2008~2012年)的承諾尚未切實履行,矛盾就在哥本哈根會議上集中爆發了。分歧集中在8個字:責任劃分、計量單位。以美國為首的西方發達國家忽視自己過去百年間工業化進程中,累計碳排量遠超發展中國家(其碳排放量占到全球總量的80%)、人均排放是發展中國家7.54倍的曆史,也看不到“美國消費、美式習慣是汙染源”的現實(美國這個僅有3.3億人的國家,資源消耗總額占全球的35%),隻抓住將“三高”工業轉移到第三世界後、以中國為代表的發展中國家碳排放量激增的事實,指責中國是“氣候變暖罪魁禍首”“白色汙染最大責任國”,要求包括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多承擔些責任,反映在碳排放額劃分上,就是:對聯合國氣候委員會給出的全人類還能向地球排放8000億噸二氧化碳這個生態承受極限設定值,以美、英、德為代表的G8國家堅持以“國”為計量單位,27個發達國家瓜分掉44%份額,剩下56%的份額留給發展中國家。換句話說,總人口不過10億人的27個發達國家有資格與55億人口的發展中國家平分碳排放權。並且,由限量碳排放衍生出國際碳交易市場,中國等發展中國家若還要發展工業、改善國民生活,額度不夠的話可以去碳交易市場購買,說白了,西方不僅要多吃多占,還要把多占了之後用不完的部分,再打包賣給發展中國家!碳額度不夠的話也可以采取節能減排措施,但節能減排的環保設備專利多在歐美國家手上,發展中國家難逃被歐美國家“再宰一筆”的命運。
碳排放份額之爭事關國家發展和國家利益,西方主導下的“碳分配”將其自我利益至上的自私和不公暴露無遺。所以,以中國為首的發展中國家提出以“人口”為計量單位的碳排放劃分原則,人多就多分點,人少就少分點!這些國家近幾十年才開始工業化,還有大量人口處於絕對貧困狀態,有權力繼續增長,加上替西方購買者進行著大量碳密集型的生產製造,增加碳排放將不可避免。眼下階段“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放在整個人類工業史及中西“生產—消費”結構中,是相對公允的。然而,美國堅持己見、絕不讓步。糾紛進一步延續至2010年的坎昆會議和2011年的德班會議,美國按照自己的碳額度劃分原則,依據比例要求中國2020年壓縮50%的碳排放量,得到中國45%的承諾之後,竟拒絕向世界承諾自己僅僅4%的縮減份額。眼看協議達不成、2012年之後將可能出現減排的斷檔期,中國代表團團長顧念大局,表示願有條件地接受2020年後量化減排目標,條件就是發達國家要兌現《哥本哈根協議》中為發展中國家提供每年100億美元的快速啟動資金和到2020年之前每年1000億美元資金支持的承諾。中國讓出了一步,推動了2015年《巴黎協定》的簽訂。不過,正如美國國務卿克裏抱著孫女簽署《巴黎協定》那樣隨意,特朗普上任後直接撕毀了這一環保遮羞布。按照特朗普的說法,“美國為什麼要去貢獻綠色氣候基金?這顯然是將美國的財富與其他國家進行再分配!我們要再工業化,外國官員憑什麼控製我們自己使用多少能源,這絕對不行!”特朗普“退群”意味著美國有關減排量和對窮困國家支持資金的承諾將落空,全球環境形勢將更加嚴峻。
特朗普推掉美國在世界環保上的責任,不顧工業經濟已經走到極限的事實,沉迷於再工業化,以讓美國再次偉大,突出地展現了其“自我利益優先”“民族自私主義”的價值取向。傾向全球達成共識的環保,一旦涉及自身利益,又馬上陷入了撕裂。人類的進化總是一方麵包含著進步,另一方麵又包含著退步,國際解決環境欠賬的共同行動遭遇美國冷對,國內環保風暴遭遇某些政企廢熄,都在表明“既要金山銀山,又要綠水青山”的當下,實質上正跌入“環保陷阱”,並預示著環保工作的艱難。當環保遇到經濟利益巨獸的對衝,就造成了環境問題“拖而不決”。而環境災害線性發展下去,吞噬的將是整個人類。這預示著眼下的“環保陷阱”足以成為引起世界各國警惕並力爭突圍的變數。對於中美兩國而言,誰將擁有未來,很大程度上就看誰能夠以博大的格局跨越“環保陷阱”。
然而,在生死攸關的災難麵前,有的政府和企業卻囿於經濟利益而展現出自私和貪婪的本性。《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於1992年經150多個國家共同簽署,在1997年締約方第三次大會上又達成了《京都議定書》,其中規定了2008年到2012年主要工業發達國家溫室氣體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礎上平均減少5.2%的義務。2007年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通過的《巴厘路線圖》又明確了下一步的議程,即規定2009年年底的哥本哈根大會將誕生一份新的《哥本哈根議定書》,取代2012年到期的《京都議定書》,以對2012年後的減排做出新安排。但是,發達國家締約方對第一期(2008~2012年)的承諾尚未切實履行,矛盾就在哥本哈根會議上集中爆發了。分歧集中在8個字:責任劃分、計量單位。以美國為首的西方發達國家忽視自己過去百年間工業化進程中,累計碳排量遠超發展中國家(其碳排放量占到全球總量的80%)、人均排放是發展中國家7.54倍的曆史,也看不到“美國消費、美式習慣是汙染源”的現實(美國這個僅有3.3億人的國家,資源消耗總額占全球的35%),隻抓住將“三高”工業轉移到第三世界後、以中國為代表的發展中國家碳排放量激增的事實,指責中國是“氣候變暖罪魁禍首”“白色汙染最大責任國”,要求包括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多承擔些責任,反映在碳排放額劃分上,就是:對聯合國氣候委員會給出的全人類還能向地球排放8000億噸二氧化碳這個生態承受極限設定值,以美、英、德為代表的G8國家堅持以“國”為計量單位,27個發達國家瓜分掉44%份額,剩下56%的份額留給發展中國家。換句話說,總人口不過10億人的27個發達國家有資格與55億人口的發展中國家平分碳排放權。並且,由限量碳排放衍生出國際碳交易市場,中國等發展中國家若還要發展工業、改善國民生活,額度不夠的話可以去碳交易市場購買,說白了,西方不僅要多吃多占,還要把多占了之後用不完的部分,再打包賣給發展中國家!碳額度不夠的話也可以采取節能減排措施,但節能減排的環保設備專利多在歐美國家手上,發展中國家難逃被歐美國家“再宰一筆”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