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修訂的《安徽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新增留守兒童權益保障條例,用法律保護留守兒童。
條例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因外出務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對未成年人履行監護職責的,應當委托有監護能力的人員代為監護,並將委托監護情況告知未成年人所在學校、村(居)民委員會。父母應當與學校、未成年子女和受委托監護人保持經常聯係,關心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和生活、學習情況,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全國政協十屆四次會議上,敬一丹等24名政協委員提交了《關於為農村留守兒童建立成長保障製度的提案》。《提案》稱,在一些勞務輸出大省,留守兒童在當地兒童總數中所占比例高達18%~22%,農村留守兒童問題已成為不可忽視的社會問題。
第三,各級政府應該通過建立公辦或者扶持民辦的農村留守兒童服務性機構,類似寄宿學校或者托管中心,利用廣泛的社會資源,真正地為留守家庭解決後顧之憂,為留守兒童提供必要的健康成長環境和高質量的教育途徑。書中提到的陝西省安康市的“石泉模式”就很值得借鑒和推廣。而像馮麗麗等關注留守群體的社會愛心人士,他們不但應該得到全社會的尊重,也需要強有力的支持。
第四,優化兒童成長的社會環境,真正為孩子們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嚴厲打擊任何形式的針對破壞兒童成長的各類犯罪。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報刊等媒體,給兒童正確的輿論導向,培養兒童高尚的道德情操,用積極健康的題材和觀念引導兒童正確分辨是與非、善與惡、美與醜。這是全社會應盡的責任與義務。
總之,要從根本上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問題,需要各級政府真正的重視和拿出切實可行的有效措施,這個工作任重道遠。
作為留守群體,留守老人和留守女人也一樣需要得到關注。留守群體,其實也是中國現代化進程的陣痛。解決好留守群體存在的問題,必將促進社會的進步,改善人民的生活質量,這將是頭等的民生大事。
在本書結尾的時候,我突然想起了那個關於幸福的話題。
孩子:爸爸媽媽,你們什麼時候回來?
爸爸:這個……過年的時候就回來。
孩子:可是你們都說過很多次了。爸爸媽媽說話不算數。
媽媽:孩子,你在家好好聽話。
孩子:媽媽,你們為什麼要出去打工啊?
媽媽:打工賺錢。
孩子:賺錢幹什麼?
爸爸:為了你能夠過上好日子,過得幸福些。
孩子:幸福是什麼?
媽媽:幸福就是有很多錢。別人家孩子有的,你也有。
孩子:爸爸媽媽,其實我的幸福是和你們在一起。
爸爸:孩子,別任性。
孩子:媽媽,那我們現在不幸福啊。
媽媽:我們不是為了以後幸福嗎?
孩子:為了以後的幸福?所以現在選擇了不幸福。那以後的幸福就是來了,我們
安徽:新修訂的《安徽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新增留守兒童權益保障條例,用法律保護留守兒童。
條例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因外出務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對未成年人履行監護職責的,應當委托有監護能力的人員代為監護,並將委托監護情況告知未成年人所在學校、村(居)民委員會。父母應當與學校、未成年子女和受委托監護人保持經常聯係,關心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和生活、學習情況,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