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 一件事隻要有可能出錯,就一定會出錯
犯錯,是人類與生俱來的弱點。任何人做任何事,都有出錯的可能,即使概率非常小,但隻要存在出岔子的可能,就一定會出岔子。而且,這種小概率事件發生的頻率,遠遠高於我們常識所認為的水準。
統計學中的大數定律也解釋了這一現象:某一個極小概率的事件,當實驗的次數趨向於無窮大的時候,綜觀整個發展曆程,小概率事件發生的概率趨向於1,也就是說,必然會發生。
這就好比,做一項工作有很多方法,其中有一種方法會導致事故,那麼一定有人會按照這種方法做;你一個月前在浴室打碎鏡子,仔細檢查和衝刷,也不敢光著腳走路,過了一段時間覺得沒有危險了,可你還是被碎玻璃紮了腳。
看,這就是把小概率事件錯誤地等同於不會發生導致的後果。鬆懈大意,加大了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出錯的概率也就增加了。可以這樣說,是僥幸心理讓我們在主觀上低估了事故的發生概率,但客觀事實告訴我們,事故的發生不會因為我們的主觀臆斷而改變。
飛機被公認為是世界上最安全的交通工具之一,一般情況下不會發生事故。統計數據表明,飛機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率是三百萬分之一。這就是說,假設你每天坐一次飛機,要飛上8200年,才有可能遇到一次事故。
這個安全係數相當高了吧?甚至比走路和騎自行車都安全。可現實中我們看到的情況是什麼樣的呢?機毀人亡的事件幾乎每年都在發生,造成的破壞比走路和騎自行車高出N多倍。
再來說說泰坦尼克號。當年的建造者曾經宣稱:“這是一艘永遠不會沉沒的輪船。”結果呢?泰坦尼克號還是在東普羅維登斯那一片遠離冰川密集區的海域,撞上了冰川!人們都覺得,這件事發生的概率太小了,幾乎是不可能的,所以輪船上就沒配備太多的救生艇。
其實呢?這艘巨輪的災難,很早就有了“預警”,隻是人們太疏忽大意了。
1898年,英國作家摩根·羅伯森寫了一部小說,名叫《泰坦的遇難》。小說描寫了一艘名叫“泰坦號”的巨型郵輪,在處女航中因海上大霧,撞上冰山最終沉沒的故事。故事情節還穿插了旅客的愛情故事以及生離死別的人間悲劇。
14年之後,也就是1912年,英國建造了“泰坦尼克號”豪華郵輪,並於同年4月10日從英國出發進行橫渡大西洋直駛紐約的處女航。就是這艘有史以來噸位最大、設備最完善的巨輪,在航行了4天以後,竟然跟羅伯森小說中的情節一樣,撞上冰山沉沒了。
人類再聰明,也無法把事情做到盡善盡美,就像所有的程序員都不敢保證自己在寫程序時不會犯錯,但人類又習慣心存僥幸,認為“不太可能”的事情就不會發生。
可惜啊,人生不是每時每刻都那麼幸運,任何一件事情,隻要有大於零的出錯概率,我們就不能假設它不會發生。如果有誰誤認為它不會出現,鬆懈了防範意識,他遲早會被那塊曾經僥幸繞過去的石頭絆個大跟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