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紙牌試驗中,所有參試者都用證明模式完成了正確推理,但是隻有59%的參試者成功地進行了反駁。看來,我們還有很多進步的空間。
庭審案例
剛剛隻是個遊戲,但在日常生活中它卻是嚴肅的。我們來看一個庭審的案例。
一名被告律師試圖利用一位專家證人的陳述,為自己的委托人做無罪辯護。他用了一個小時的時間詢問這個證人。他火力全開,語速很快,用語言刺激證人,讓證人變得茫然。
最後,證人做出如下陳述:如果河水中有有害物質(TCE),而且沒有被排出,就一定殘留在河床上。但是河床上沒發現TCE。
律師馬上跳出來總結說,這個陳述完全符合結論,河裏沒有TCE。證人肯定了這個說法。
但是律師的邏輯有漏洞。他的結論盡管有可能是正確的,卻不是必然正確的。他隻提到了什麼是正確的,卻無視了什麼是錯誤的。
回到我們剛剛提到的紙牌遊戲:律師的行為可以被理解為翻轉了卡片4,但並沒有翻轉卡片7。
研究表明,學過邏輯的學生在紙牌遊戲中的表現隻比沒有經過邏輯訓練的參試者好3個百分點。可見,即使你是係統地學習過邏輯學,也並不一定能把它應用在日常生活中。那我們又能做些什麼呢?
A解決方法:多使用“否定後件”的提問方式
做推理的時候,我們喜歡做三件事:
(1)我們忽略反證。
(2)我們隻嚐試去證明,而不是反駁。
(3)即使假設是錯的,我們也很少放棄。
大多數人使用邏輯學中稱為“肯定前件”的提問方式,卻忽略“否定後件”的提問方式。如果想從現在開始改變,就要學會後一種提問方式。
當“肯定前件”活躍的時候,我們用思考去證明真相。那麼,我們就能從前提“如果是A,那就是B”和“A是這種情況”中,很快得出“那麼,B也是這種情況”的推論。
之前的章節中提到過下雨事例:如果下雨(A),街道就會變濕(B)。下雨了(A是這種情況),那麼街道是潮濕的(推理:B是這種情況)。
我們很多人都喜歡用這種穩妥的方式去證明我們的感知和想法。這種思考方式是我們的習慣使然,在一定條件下也是穩妥的。
與此相反,“否定後件”要求我們驗證推理的錯誤。這個要求讓我們的大腦開始真正運轉起來。拿上麵的例子來說,我們將會從兩個前提“如果是A,那就是B”和“B不是這種情況”中,得出“A不是這種情況”的結論。
在紙牌試驗中,所有參試者都用證明模式完成了正確推理,但是隻有59%的參試者成功地進行了反駁。看來,我們還有很多進步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