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6章 人肉搜索的“身份危機”(2 / 2)

北京市直屬機關一位年輕官員私下憂慮地告訴記者:“現在網絡那麼發達,網絡監督幾乎無所不在,說不準什麼時候言行不妥,就成為網上人肉搜索的對象,搞不好就得丟官挪位。”

記者調查發現,有這種想法的官員不在少數。多位官員坦承害怕網絡監督尤其是人肉搜索,並稱網絡監督對自己形成極大的精神壓力。

“身正不怕影子斜,正直的官員是不用擔心人肉搜索的。”沈友軍說,人肉搜索這一來自四麵八方的監督,不僅監督官員執行公務時的行為,而且監督其私人生活中的行為,或者由監督其私人生活中的行為轉而追究其公務行為,防不勝防。“由於人肉搜索獨特的反腐功能,一些自身有貓膩的地方官員對人肉搜索心懷恐懼,就會有‘置之死地而後快’的想法。”

“有些官員之所以害怕人肉搜索,本身就是心虛的表現,或是自身不幹淨、不廉潔,有讓人說三道四的‘把柄’。”尹韻公說,“但也不排除有些官員網絡問政能力不強,無法適應網絡監督,從而產生排斥心理。”

尹韻公認為,人肉搜索是普通公民監督政府、監督官員不太多的渠道、不太多的手段之一。“在當下官員‘前腐後繼’的特定環境中,如果對人肉搜索實施打壓,隻會讓某些腐敗官員更加肆無忌憚,不利於反腐敗的深入開展。”

沈友軍也表示,在反腐機製尚未健全,腐敗行為屢禁不止的背景下,人肉搜索的反腐作用不可低估,“目前權力尋租的花樣不斷翻新,相關監督製度形同虛設,而且官員財產極不透明,立法禁止人肉搜索為時尚早。”

“雙刃劍”不能“一刀切”

多位受訪專家也提醒,人肉搜索畢竟是把“雙刃劍”,在被貼上“反腐利器”標簽的同時,不能對普通公民隱私權任意踐踏。比如北京王菲狀告“北飛的候鳥”等3家網站侵犯個人隱私權案,即是典型。

北京重光律師事務所餘英傑律師稱,公民隱私權當然要保護,但有些地方立法機關禁止人肉搜索,公開打的是保護公民個人隱私權的旗號,卻沒有對這一權利作出合理的界定,模糊了官員隱私和普通公民隱私的區別,讓官員搭上了保護普通公民隱私的便車。

“官員手握公權力,直接影響著公共利益,他們的某些個人資料,比如財產,兼職等信息,已不再屬於‘私’的範疇,也就不存在‘隱’的問題。”餘英傑說,“如果隻是簡單地一視同仁地保護官員和普通公民的個人信息,難免給人感覺是在屏蔽網絡監督通道,維護官員既得利益。”

尹韻公也持此論:“在一定意義上講,官員屬於公眾人物,他們的隱私權不能像普通公民一樣受到絕對保護。如果不加區別地禁止人肉搜索,就有禁止公民監督和批評政府之嫌。”

在多位受訪專家看來,對人肉搜索不能以偏概全、因噎廢食,更不能“一刀切”地禁止,但可以通過立法的形式,對人肉搜索行為設置一個合理的法定邊界。

南開大學教授齊善鴻提出一條原則:隻要人肉搜索有利於維護公共利益就應得到鼓勵和支持,否則,就應受到限製。

他認為,在尋求個人隱私權與言論自由方麵,應找到一個平衡點。在強調普通公民隱私保護的同時,應將官員個人隱私和有關公務信息區隔出來,一方麵積極引導民眾的監督方向、提升監督能力;另一方麵寬容公眾在揭露腐敗時難免出現的暴露官員個人信息的侵權責任。

餘英傑也建議,可製定法規分清官員和普通公民的隱私範圍,設定一個公平、理性的遊戲規則,從網絡管理上對人肉搜索進行規範管理,使其在法治環境下發揮應有的積極作用。

據專家介紹,人肉搜索在國外也大量存在。人肉搜索在日本被稱作“網上侵犯人權問題”,在法律上有的受害者以損害名譽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賠償,但因為限製網民網絡行為會觸及言論自由的問題,因此日本在這方麵仍很慎重。

在英國,無論政府、法律執行機關,還是其他機構或個人,在收集和取得個人數據時必須通過公平合法的方式,並在收集之前依法登記。美國則通過行業自律和判例法並配以單行立法,來實現對個人數據的保護。

針對我國現實,多位受訪專家指出,當前地方政府的精力不應放在為官員打造“遮羞布”上,而應對官員權力進行有效製約,尤其要完善信息公開製度,比如官員的財產公開,財政支出公開,行政、司法程序、過程、結果公開,等等。

尹韻公說:“政府在信息公開方麵還有很大的改善餘地。如果公民的知情權能得到滿足,如果對政府、官員的監督渠道暢通,那麼人肉搜索這種監督形式,就會隨之消失。”

他還樂觀預計,2010年6月8日《中國互聯網狀況》白皮書的發布,給了網絡監督一個基本肯定,也意味著一個更開放、包容而又透明的網絡時代已經來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