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往事(1 / 2)

官兵在金渠城挨家挨戶地搜,最終搜到了酒樓。

幾個人官兵破門而入,分站兩列控製了現場,不讓任何一個客人離開。

“城裏有在逃殺人犯,特來搜查。”

官兵們逐個逐個地檢查,主要是看他們身後有沒有翅膀。

酒樓不大,一樓隻有二三十個客人,官兵很快檢查完了,沒有發現可疑人物,於是打算上二樓。

這時花花用肥碩的身形在樓梯口擋住了他們。

“你想妨礙軍務不成?”官兵喝道。

花花不緊不慢的下樓,士兵們不知深淺,跟著退回了一樓。

“新來的吧?”花花說,“你們莫有兵長呢?”

為首者略微吃驚,他確實是新來的,看這肥婆娘那麼輕易地叫出了莫有的名字,以為她在官府有什麼關係,當下不敢怠慢。

“在外麵,”新兵長回答,“他升職了。”

花花若有所思地點點頭,繼而語氣冷冽地責問道:“那他沒告訴你有些地方是不用搜查的嗎?”

花花正要進一步發作,這時外麵跑進來個男的,把士兵護在身後,那男的對著花花欠了欠身,道:“對不起花姐,都是些新人不懂規矩,我們這就出去。”說完就趕著士兵們往門外走。

“別慌著走啊莫有兵長,進來搜搜?”花花陰陽怪氣地說。

莫有知道她生氣了,隻是尷尬地笑了笑,便推著那躍躍欲試想說些什麼的新兵長離開了酒樓。

“不過是個酒樓老板……”新兵長很不滿。

莫有長籲了口氣,道:“你剛來,有些事你不清楚。”

新兵長仿佛想到了什麼,一臉疑惑地說:“她家很有關係?”

“這倒不是。”

“那我們怕她幹嘛?”說完拔著刀又要往酒樓裏衝。

莫有把他攔下,看著新兵長一臉不解的樣子,於是給他講了個故事。

“大概是五六年以前吧,那時候我還是一個高級兵,被分編到一個專門負責保衛城主府的小隊裏麵,接收我的兵長叫李如魁,就是這個胖女人的老公。

李如魁早些年和城主出生入死,過命的交情。那時候城主還不是城主,在城外剿匪,有山賊趁城主不備偷襲他,李如魁發現了,便舍身替城主擋刀,因此丟了一隻手。城主很感激他,將他視為自己的心腹,才把這保衛城主府的活給他。

那時李如魁開始和這酒樓的老板娘談戀愛。”

新兵長忍不住打岔:“跟這麼胖一個女人?”

李如魁瞪了他一眼:“你管人家胖不胖幹嘛!花花對李如魁真的很好,當時她這酒樓已經有了一些名氣,連帶著我們都受了不少恩惠。

兩人結婚,生子,李如魁還經常把孩子帶到城主府玩,那孩子機靈,城主很喜歡他,老是給他買些糖人之類的小玩意兒。

這孩子兩歲的時候,城主也愛上了一個女人,現在回想起來,那女人簡直是蛇蠍心腸。”莫有咬牙切齒地說。

“女人後來也為城主生下了一個孩子,當時城裏就有風言風語,說孩子不是城主的,城主私底下跟我們聊天也這麼說,因為這女的以前是個風塵女子,整日和不同的男人廝混,即便是跟城主在一起後,也多有不檢點的地方。這些城主當然知道,隻是沒有說破,畢竟當初確實是貪戀那女的的美色,又因為小曲唱得好,才愛上了她。城主想著能有個人陪著,心情不太好的時候不冷不熱地安慰兩句,就已經很不錯了,他倒是不太在意這些,不然也不會給我們說,就是風言風語的人多了,他心裏多少有些不痛快。

哪知城主都還沒追究,那女的卻計較起來,說城裏的人憑空汙她清白,孩子絕對是城主的,不信可以滴血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