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3章 最近的財政(1 / 3)

第一節 民國時代的財政情形

中國目前,最為不了之局,是軍隊和財政,這是多數人一致的意見。軍事的大略,已見以前各章。財政大略情形,現在亦得略為敘述。

中國財政,向來持量入為出主義;所以進款雖少,收支是足以相抵的。即當叔季之世,橫征暴斂則有之,卻無所謂借債。——預借租調等,還隻算是征斂。其恃借債以救急,實在從近代同西洋各國交通後起。然而這不過濟一時之急;在大原則上,收支還是相合的。其負擔實在超出於財政能力之上,而靠借款以為彌縫,則從甲午、庚子兩戰役後起。然仍是為應付賠款起見,在內政上,仍持量入為出主義。至一變而為量出為入主義,而又不能整頓收入,乃靠借債以舉辦內政,則從勝清末葉的辦新政起。這時候的危險,在於借口借債以興利,其實所借的債,能否應付所興的利的本息,茫無把握。儻使借債甚多,而所興的利,毫無成效,便要一旦陷於破產的悲境了。至於一國的大柄,倒持在特權階級手裏。他要花錢,便不得不花。而國家的大局如何,前途如何,再無一人肯加以考慮;——就有少數的人肯加以考慮,亦屬無益。則更無從說起了。我現在先舉有清末葉以來,中國財政上擴張的趨勢如下:

年次歲入歲出

光緒十一年(概算)七七○八六四六六兩七二八六五五三一兩

光緒十五年(概算)八○七六一九五三兩七三○七九六二七兩

光緒二十年(概算)八一○三三五四四兩八○二七五七○○兩

光緒二十六年(概算)八八二○○○○○兩一○一一二○○○○兩

光緒二十九年(概算)一○四九二○○○○兩一三四九二○○○○兩

光緒三十四年(概算)二三四八○○○○○兩二三七○○○○○○兩

宣統三年(預算)二九六九六一七二二兩三○一九一○二九六兩

一九一六年(預算)四七九九四六七一○元四七一五一九四三六元

以上的數字,全係推測概算,和實際不符,自然在所不免。又一九一三年一九二○年,亦有預算;但臨時收入(公債)和特別支出(軍費),所列太多,不是通常的狀況。又此表中特別會計(即交通四政),未經列入。

據此表看來,歲出的驟增,在光緒二十六年以後。然而收入也隨之增加。其最顯著的,是田賦及關稅、鹽稅、煙酒稅。田賦在勝清時,歲入不過三千萬兩左右,而民國預算,列至八千餘萬元。關稅在前清為二千餘萬海關兩,現為五千餘萬兩。鹽稅先為一千餘萬兩,現為八千餘萬元。煙酒稅從前不過三四百萬元,現在增至四千萬元上下。然則中國的收入,原足以應付支出;而現在的鬧窮,卻是為何呢?以上參看《努力周報》,《中國財政的出路》,及《東方雜誌》第十九卷第十二號。

民國的財政,當臨時政府時代,原是很艱窘的。但是此項艱窘,不過是一時的應付不來。到善後大借款告成,而此項艱窘的情形,告一段落。當這時代,中央政府的威信,在形式上還能維持。各省的款項,都能按數解部。中央政府,對於整頓歲收,也頗盡力。一九一四、一九一五年間,收支相抵,已可略有贏餘。一九一六年以後,獨立的省分,不必說了。就是未獨立的省分,款項也大部截留。至一九一七年督軍團之變,而達於極點。於是中央竟沒甚進款。而其時正值南北紛爭,於是有日本寺內內閣時代,吾國的大借日款。過此以往,就日款也無從借了。於是有一切的小借款,所以要知道吾國近年中央政府的進款,看後文所列的內外債,便可以知道大概的。——因為除此以外,幾於沒甚進款。至於出款,卻有許多,還須中央開支,以致積欠甚多,屢次鬧成索薪討餉的風潮。據一九二二年冬財政部所發表,則:

中央積欠軍費一三四三八○○○○元

中央積欠政費六四一一○○○○元

一九二三年預算:中央應支軍費,每月五百八十八萬餘元。政費,三百十二萬餘元。竭力節省,亦須每月四百萬元。而國庫入款:關餘已悉數充作國債本息。鹽餘亦作國債和國庫券基金,及其他專案各款。崇文門稅,早經指撥供特種庫券的保證。此外所收:隻礦稅十九萬元,印花稅五十七萬元,煙酒稅一百三十一萬元,官產二千餘元,所得稅一萬餘元。合計二百零八萬元。每月二十三萬左右。

財政部的計劃,說:各省解款,若能按照民五以前的辦法,則中央應付的軍政費,自當照支。儻或不能,則除近畿軍隊,京師軍警餉項,及各機關行政費,仍由中央照支外,其他駐外軍隊,應由陸軍部切實核減,或改歸駐在省區負擔。而關、鹽、印花、煙酒、礦產,所得各稅,及其他一切中央收入,各省仍必須照解。雖有此說,實際辦到如何,卻無從逆料。政府於十月八日,召集財政會議;由京內各部署,及各省區軍民長官,各派一人,想把全國財政,通盤籌劃。然此項會議,一九一三年、一九一六年,各已舉行過一次;究竟效果如何?——議而能否實行?——也還是個疑問。

第二節 中國的內外債

中國的內債,起於光緒二十四年的昭信股票(債額一萬萬兩,年利五厘,以田賦鹽稅為保)。然而其時人民並不知國債為何事。名為募債,而結果由紳富報效;所得無幾;實在不成其為債。宣統元年的富簽公債,抽簽給獎而不還本(定額一千萬元,以百分之三十為獎金)。隻好算是彩票。末年發愛國公債三千萬,年息六厘,以當時部庫的入款為保。未幾,民軍起義。這項債票,共隻發出一百六十餘萬元。後來由民國負擔,於一九二一年償清。前清時代的內債如此。

一九一二年的八年軍需公債,已見第一章第三節。其後此項公債,發出的不過七百萬元。後來政府又發行一種六厘公債,定額二萬萬元,以全國契稅和印花稅作抵。此項公債,到一九一四年發出的,還不過四百萬元。而一九一五年帝製運動,發出驟多。到一九二一年,計算未還的,還有一萬三千五百萬元。乃用一九一二年整理公債借換。三四年公債,正直袁政府全盛之時,所以銷數甚佳,結果都溢出定額。一九一六年則西南起義,全國已入分裂時期。所以竭力推銷,始終未滿八百萬。後來此項債票,用以清理新華銀行所發的儲蓄票。一九一八年的兩種公債,都用以收買跌價的京鈔。一九一九年的七厘公債,定額五千六百萬。後來所消有限,用八年整理公債收回。

皖直戰後,靳雲鵬組閣。其時京鈔之價,已跌至四折左右;而一九一二年八年公債,亦跌至百分之二十。乃發整理金融公債,以收回京鈔。又發整理六厘七厘公債,以收回一九一二年八年公債。而一九一二年八年公債,抵押在銀行中,和付政治機關,以代現金的,退不在其內。乃又發一九一二年八年兩整理公債,將其收回。同時定愛國公債,於本年還清。軍需公債,和五年公債,七年長期公債,都用未經抵押的關餘、鹽餘、煙酒稅作抵;不足,則再加以各路盈餘。其三年四年的公債,以取消的德奧賠款作抵。七年的短期公債,則以延期賠款作抵。公債的信用,到此似可維持。於是政府又發行十年公債三千萬。其結果,未能銷售,但全部抵押在外。

靳內閣的整理公債,一時頗見成效。但是他項理財政策,全然未能實行。政府仍是靠借短期重利的小款過日子。此項小款,到梁士詒組閣時,總數達一萬○四百萬,都是指鹽餘為保證。而其實鹽餘並沒這許多,於是保證落空。各銀行乃有組織鹽餘借款團,向政府索債之舉。其時適值華府會議,通過增加關稅,預計關餘可以增加,乃有發行鹽餘借款九千六百萬之舉。其基金:第一年係用鹽餘。至關稅增加之後,則改以關餘為基金。其支配:係本國債權人,得四千九百四十萬,外國債權人得三千九百萬。餘七百六十萬,歸政府自用。其後除這七百六十萬,業經用去;又曾提五十萬元,付司法界薪俸外;其餘都還封存。奉直戰後,又發行八厘公債四千萬,以應暫時的政費。參看第五章第四節。

民國時代的內債,大略如此。還有所謂“額外借票”的一個問題。當五年之後,政府財政竭蹶,時時靠額外債票以救急。應付本息,概由中交兩行墊付,隨後由財部撥還。到一九二一年年底,財政竭蹶,財部既不能付,兩行亦不能墊。先是政府的以關鹽餘和煙酒稅為公債基金,係交總稅務司安格聯保管。及是,安登報聲明:“此項額外的債票,不能負撥付之責。”於時持有此項債票的人大嘩。其時額外債票,發出在外的,計三年四年和七年短期公債,總數四百三十五萬餘。乃由財部籌議:此項債票,其作為抵押,而已列入償還短債案內者勿論。其未經列入短債案內,暨少數業經售出的債票,亦應另籌基金,統交安格聯保管,以備支付本息之用。參看第五章第四節。

公債基金,係一九二一年四月一日,以明令規定。其數係鹽餘一千四百萬;煙酒稅一千萬(煙酒稅未能足數時,先由交通部於盈餘項下,每月墊付五十萬元)。關餘除抵付外債庚子賠款和三年公債外,其餘悉數列入。第一年度(一九二一年四月初一起,到一九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應付本息,總數為二千五百四十六萬餘;加以基金未成立前,中國銀行團墊付公債本息八百五十六萬餘元。安格聯僅收到鹽餘九百五十九萬,交通部代煙酒署墊款三百五十萬,關餘一千四百十萬,加向付西南的關餘一百六十五萬,尚短六百萬元。第二年度,應付二千四百七十二萬餘。而交部的款,能否照撥,殊無把握;關餘經政府陸續指撥;所剩的隻有鹽餘,即能照撥,亦僅足付息。而且關餘兌價不定,非到十二月三十一日結賬後,不能知究有盈餘若幹。政府要隨時撥充政費,非得外交團允許不可;而要得外交團的允許,非常困難。於是安格聯替政府想一法子。“將全部關餘,除扣存約計足供外債和庚子賠款之數外,悉數撥充公債基金。儻有不敷,仍得向鹽稅項下請求協助。如此,則鹽餘較多,可隨時提充政費。”安氏將此項辦法,上一說帖於政府。經政府討論,加以修正,說明此項辦法,以本年為限。將來實行二點五附加稅時,所有增出的關餘,另作別論。現在指定在關稅項下所撥的專款,亦仍應照撥。其餘悉如安氏原議辦理。

此外政府所欠內債,還有幾筆較大的,便是十年內務部的賑災借款,共計四百萬元。年息七厘。以厘金及常關一成附稅為抵,期限二年。交通部車輛借款,六百萬元。年息八厘。以京漢等路盈餘為擔保。農商部實業有獎債券,起於一九一七年,定額二千萬元。分四次發行。一九二○年發行第一次五百萬,後來又發第二次六百萬,關餘都未能消完。此外便是曆次所發的國庫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