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拿孫悟空來舉例吧,《西遊記》上說:
那座山,正當頂上,有一塊仙石。比奇中文網首發www.biqi.me其石有三丈六尺五寸高,有二丈四尺圍圓。三丈六尺五寸高,按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二丈四尺圍圓,按政曆二十四氣。上有九竅八孔,按九宮八卦。四麵更無樹木遮陰,左右倒有芝蘭相襯。蓋自開辟以來,每受天真地秀,日精月華,感之既久,遂有靈通之意。內育仙胞,一日迸裂,產一石卵,似圓球樣大。因見風,化作一個石猴,五官俱備,四肢皆全。這裏講得很清楚,孫悟空不過是一塊吸取日月之精華的石頭孕育而成的,雖然有點小能耐,但說到出身,不但和金蟬長老轉世的唐僧沒法比,就是他的師弟豬八戒和沙僧,也是天蓬元帥和卷簾將軍轉世,比起石猴的地位,那可高出不是一點。
妖精可以說是中國古代信仰方麵最有特色的一部分。關於妖精的認識,實際上是自然崇拜的一部分。古人把所有的東西都看成有靈魂的,看成活物;活物隻要修煉時間長了,當然會成精,孟子說得好:“人皆可以為堯舜。”既然人能夠成為聖人,物為什麼不可以成精呢?
所以,在古人眼裏,精靈是無處不在的。《莊子·達生》上說:
沈有履,灶有髻;戶內有煩壤,雷霆處之;東北方之下者,陪阿鮭蠪躍之;西北方之下者,則泆陽處之;水有罔象,丘有峷,山有夔,野有彷徨,澤有委蛇。
山川湖泊以至門前屋後,到處都有精靈出沒。
《管子》也介紹了很多精靈,比《莊子》說得細,也更有趣。下麵列舉一些:
在斷水的沼澤地裏,時間長了就會生出一種奇怪的小人,名字叫慶忌。慶忌身高四寸,穿著黃衫、戴著黃帽子,騎著小馬駒奔來奔去,隻要能喊出他的名字,他就會聽你的話,下水為你去捕魚。
木之精叫做彭侯,長得像條黑狗,沒有尾巴,可以殺了吃掉。
玉之精叫做岱委,長得像美女,穿著黑衣,隻要用桃木匕首刺她,並且喊她的名字,就能抓住她。
水之精叫做罔象,長得像個小孩,黑皮膚,紅眼睛,大耳朵,長爪子,也可以抓來吃了。
墳墓之精叫做狼鬼,喜歡向人挑釁,用桃木做的箭射他,並且脫下鞋子和他搏鬥,肯定能抓住他。
……
妖精固然很多,但是“妖不勝德”,在儒生們看來,雖然草、木、鳥、獸都有性有靈,但是人得性之正而鳥獸得性之偏,鳥獸的靈渺小而人的靈廣大;妖精先天就不如人,修煉的水平再高,也不能跟人平起平坐。一般情況下,人類對於抓住的精怪,是能吃的就吃掉,不能吃的至少也要殺掉,絲毫不考慮他們的修煉如何辛苦。
孔子可能是中國最早吃妖精的人。據說孔子在春秋各國狼狽奔走時,曾經遇到一個怪物,子路與他鬥了很久,發現是條九尺長的鯉魚。眾人驚懼,倒是孔老二膽大,說:
“世上的萬物,活得久了,往往要成精。這種怪物,殺了就殺了,也沒什麼稀奇。”
於是孔門七十二弟子就分吃了這條超級至尊鯉魚精,個個吃得神清氣爽,懷才不遇的鬱悶一掃而空。既然聖人都敢吃,那普通老百姓還有什麼忌諱,所以個個吃起妖精來,都是爭先恐後。
至於官府,為了維護民之父母的窗口形象,雖然不主張吃妖精,但遵循孔夫子不語“怪力亂神”的教導,也根本就沒把妖精當一回事。
春秋時,有一種叫做“爰居”的海鳥聚集在魯國都城的東門外,三天沒有散去,當時執掌魯國政權的臧文仲是個沒主意的人,馬上下令國人都來祭祀海鳥。展禽(就是那位坐懷不亂的柳下惠)勸說:
“祭祀是關係到國計民生的大事,咱們的憲法上說要‘慎製祀’,不是什麼玩意兒都有資格吃冷豬肉的。能給國家立功的,得過勞動獎章的,享受專家津貼的,再加上日月星辰和名山大川,這些才有資格上祭祀名單。幾隻海鳥對國家、社會毫無貢獻,怎麼受得起我們這樣有身分的人叩頭呢?”
不僅如此,在周代,還專門有一些官員收拾妖精,《周禮》中就記載了這麼幾條:
庶氏,掌除毒蠱,以攻說禬之嘉草攻之。凡驅蠱,則令之、比之。(《秋官司寇·庶氏》)
壺涿氏,掌除水蟲。以炮土之鼓驅之,以焚石投之。若欲殺其神,則以牡午貫象齒而沈之,則其神死,淵為陵。(《秋官司寇·壺涿氏》)
庭氏,掌射國中之夭鳥。若不見其鳥獸,則以救日之弓與救月之矢夜射之。若神也,則以大陰之弓與枉矢射之(《秋官司寇·庭氏》)
不過,這些官員的級別都比較低,除妖活動的規模也小得多。由此可見,官方對於精靈並不怎麼在意。
在妖精麵前,人類始終有根深蒂固的、居高臨下的優越感,所以,對妖精的歧視非常嚴重。即便是修煉得比較好的狐狸,在人類麵前也顯得低人一等。比如有個故事說,一個品行不端的讀書人晚上散步,看到河邊有個漂亮MM,估計是個狐仙,他頓起色心,上前搭訕,而上手之後卻又另覓新歡。狐仙找上門來論理,這家夥竟然說:
“老祖宗們是說過不能始亂終棄這樣的訓誡,但這些話隻是用來處理人與人關係的,人和狐仙也就是互相玩玩,我們人類從不跟狐仙談道德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