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結合,大家耳熟能詳,生氣的時候我們稱之為“官商勾結、貪汙腐敗、行賄受賄”。很多時候我們都認為這是一種當下的社會現象,一種經濟領域的潛規則。但在學術意義上,它則是一個曆史名詞,一種基於企業和政府分工不清晰事實的學術定義。
近代以降,“官商結合”當然是從“洋務運動”開始的。學術上總結了三種模式:官辦、官商合辦和官督商辦。正是這三種企業發展模式,構成了百年以來中國企業發展最主要的方法論。這樣的方法論,最核心的問題,用企業理論的框架來追問,非常簡單,那就是企業究竟應該由誰來辦?私人,還是政府?官僚,還是商人?這是跨越百年的中國問題之一。
史料意義上,我們不幸地看到,中國人進入近代以來,似乎理所當然地選擇了一個錯誤的路徑:企業隻能由政府主辦;退而求其次,至少隻能由政府和商人合辦;或者是政府監督,商人執行。所以,百年之間,中國企業的商業模式一直是在官商結合的道路上徘徊,而不具有確定性。什麼意思?看史料我們會發現,在民國時期,1928年到1938年,有一個史學上的“黃金十年”的稱謂。
在那短短10年間,中國出現了一批看上去比較規範、具有近代企業或者現代企業特征的私人企業。它們產權清晰、產業穩定、品牌架構突出,成為中國企業史上最輝煌的一頁。但可惜曆史並不寵幸它,這種比較規範的企業,竟然曇花一現,接下來與本課題有關的學術框架讓我們先花一點時間了解一下這個課題的學術框架。第一個需要強調的應該是經濟發展的導向原則。在常識層麵,一個國家、一個地區的市場經濟,或者說經濟形態,顯然真有明確的導向原則,而這些導向大概有這麼幾個:一種是以黨為導向;一種是以政府為導向;一種是以軍隊為導向;一種是以企業家為導向;一種是以領袖人物為導向。
什麼叫“以黨為導向”?簡單定義,就是黨管企業。一切的企業產權都屬於黨,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必須是黨員,或者在企業裏設黨委。
什麼叫“以軍隊為導向”?緬甸是個不錯的例子。不要以為緬甸人不辦企業,不做生意,他們一樣有進出口貿易,一樣要辦自己能掌控的企業,隻是他們的生產經營不是由政府說了算,而是軍隊說了算。在北洋軍閥時代,也有軍隊管製企業的影子。
什麼叫“以領袖人物為導向”?比較典型的例子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以後,20世紀年代,公私合營、大躍進、三麵紅旗,從表麵上看是由當時的黨和政府操作,事實上領袖人物的作用已經涵蓋一切。尤其是大躍進時期,按照企業理論的框架來看,那是一個全民辦企業的時代,家家戶戶、村村寨寨都煉鋼鐵,恨不得一夜之間趕美超英,而這一切行為背後的主導力量,當然是那個站在城樓上揮手致意的領袖。現在我們來看看什麼是“以政府為導向”。
有些概念可以輕易提出,比如計劃經濟、政府幹預、行政壟斷等等,但我們需要辨析幾個概念。
首先來認識一下凱恩斯主義的政府導向原則。很多人以為凱恩斯主義就是鼓吹由政府來推動市場的運行。但事實上,凱恩斯麵對的美國政府,是一個建立在“五月花”號公約上的、以新教倫理為基礎的政府。因此,凱恩斯相信,按照他列出的政府主導方案,美國政府最終不會突破市場經濟的底線,更不會突破人的自由底線。其次,凱恩斯是一個熱爰自由的凱恩斯。他對古典經濟學爛熟於心,他比我們更知道自由的價值與市場的價值。最後,凱恩斯還是一個短期的凱恩斯,一個技術主義的凱恩斯。如果說古典經濟學思考的是市場的自發秩序,那麼凱恩斯思考的則是資本主義在一個突發事件麵前所要采取的必要的策略;如果說奧地利學派思考的是整個市場經濟的井井有條,那麼凱恩斯思考的,則是市場被人為阻斷之後,人們如何用一種技術來激活它。另外一個需要辨析的概念,是重商主義。
重商主義製度最初出現在15~19世紀的歐洲,並成為當時普遍的國家經濟政策。最經典的重商主義國家包括當時的英格蘭、法蘭西、西班牙和俄羅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社會科學詞典》對此的解釋為:“重商主義是政治經濟理論體係,它是政府對於民族的特征進行調節,使國家獲得經濟方麵的收益和福利。”現在看來,在重商主義盛行的國家,國家的各個方麵都有政府的高度管理和調節,而政府本身則要依賴於各種利益集團,後者相應地從政府那裏獲得各種有利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