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戲曲(5)(2 / 2)

由於地域環境、方言土語、音樂唱腔、表演及伴奏樂器的差異,壯劇產生了廣西的北路壯劇、南路壯劇、壯族師公戲(又稱壯師劇)以及雲南的富寧壯劇、廣南壯劇等分支。其中廣西北路壯劇流行於使用壯語北部方言的地區,以馬骨胡、葫蘆胡、月琴等為伴奏樂器,唱腔主要包括正調、平調、卜牙調、毛茶調、罵板、恨板、哭調、哀調等,部分角色有特定唱腔,劇目有《卜牙》、《文龍與肖尼》、《劉二打番鬼》等。

廣西南路壯劇包括壯族提線木偶戲和馬隘壯戲,流行於使用壯語南部方言的地區,以清胡、厚胡、小三弦等為伴奏樂器,唱腔主要包括平板、歎調、采花、喜調、快喜調、高腔、哭調、寒調、詩調等,行腔時采用幫腔形式,劇目有《寶葫蘆》、《百鳥衣》等。

壯劇題材多反映本民族生活內容,如《布伯》、《儂智高》、《張四姐下凡》、《寶葫蘆》、《紅銅鼓》、《金花和銀花》、《莫一大王》和《百鳥衣》等。

三、苗劇

苗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後,新生的一種少數民族藝術形式。初始時,曾稱苗劇、苗語劇、苗戲(苗語叫“戲雄”),直到1982年才正式定名為苗劇。1954年2月誕生於湘西苗族自治區花垣縣麻栗場鄉。後來,自治州文化部門對各苗區的民間藝人進行培訓,推廣苗劇,使苗劇在花垣、吉首、古丈、鳳凰等縣廣泛興起,相繼創作演出了十幾個劇目。如花垣縣的《龍寶三姐》、吉首縣的《合作大生產》、古丈縣的《石丁叭拉》、鳳凰縣的《神箭手》等。這是苗劇的業餘演出階段。

1958年,苗劇進入城市演出,一些專業演出團體對唱腔進行了各種嚐試。如1958年花垣縣文工團演出的《千歌萬頌石昌忠》,第一次突破原始苗歌的束縛,借用歌劇的手法創腔;1965年花垣縣農村文藝宣傳隊演出的《借牛》,第一次用戲曲的板腔手法進行創腔;1979年花垣縣文工團編演的《帶血的百鳥圖》,以音樂創作為主,借鑒漢族戲曲唱、念、做、打等表現手段,使苗劇的藝術水平得到了進一步提高。

苗劇的舞台演出語言目前尚未統一,大體上有用苗語、漢語兩種形式。專業劇團大多是用漢語,湘西自治州的業餘劇團演出苗劇,都用當地苗語為舞台語言。

苗劇的聲腔體係還處於試驗探索階段。大體有三種不同的形式:一是用原始苗歌為唱腔;二是用漢族民間音樂為苗劇唱腔;三是以苗族民歌為素材,創作新的唱腔。這是專業劇團和部分業餘劇團,為了提高苗劇音樂的戲劇性與表現力所作的嚐試。

苗劇的過場曲牌,是根據苗族嗩呐曲改編的。苗劇的鑼鼓點也有兩種來源,一是用苗族鼓舞、獅舞的鑼鼓點為基礎,發展成固定的鑼鼓經;另一種則是吸收京劇的鑼鼓點,略加變化,用地方特色樂器演奏。

苗劇樂隊也分文場和武場。文場除了二胡、中胡、揚琴、三弦、笛子等民族樂器之外,還有一些苗族的樂曲。如拉弦樂器“牛角器”,這是苗劇的主奏樂器,音色明亮,音域寬廣,表現力強。竹嗩呐也是苗族的傳統樂器,音色明亮,但音域太窄。武場打擊樂則有土鑼土鈸、包包鑼、竹柝等。竹柝很有特點,原是巫師的迷信工具,在苗劇中將它作為板鼓使用。

關於苗劇的表演程式和行當,業餘劇團大多是以生活化的表演為主,略有提煉和發展,有的還吸收了漢族傳統戲曲的某些表演程式;專業劇團則在苗族生活的基礎上,按照戲曲劇種表現生活的特殊規律,對生活形態進行加工、提煉,正在努力創造一套具有苗族特色的表演程式。

演唱方法上,業餘劇團與專業劇團各有不同。業餘苗劇團由於采用原始苗歌為唱腔,完全保留了苗歌的獨特演唱方法,不求音量大,隻求掌握韻味,曲調簡樸,多用本嗓演唱。專業劇團大多是用漢語演唱,唱腔已有較大的發展,通常采用民歌唱法與苗歌唱法相結合的演唱藝術,根據曲調的特色,采用相應的演唱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