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蹴鞠(足球)(1 / 3)

球是體育活動的一個重要工具。它大的可以踢,小的可以拋擲,更小的可以彈,它圓圓的軀體可以旋轉,可以滾動,可以朝任何方向移動,特別是當可以充氣的球發明以後,球的各種特性更是得到充分的發揮,使它成為一種適合所有人娛樂的玩具,發展出了各種各樣的玩法,因此,幾乎在所有的古文明中都有球類活動的記載。中國的古代球類活動是人類社會最早的球類遊戲之一。球類活動在古代中國不但出現得早,而且種類非常齊全,踢、拋、擊、彈各種形式無一不備,這在世界其他古代文明中是不多見的。

早在原始社會,中國己經有了球類活動的端倪。在距今5000年的西安半坡新石器晚期居住遺址中人們發掘出了大批的石球。石球有大有小,是花費大量的的時間磨製成的。在球麵上留有互相碰撞過的痕跡,這些石球很可能是最早的用作球類活動的玩具。至於具體的活動方法,是踢,是拋,還是彈,就不清楚了。在一個小女孩的墓室中還發現了三個直徑為二厘米、磨製得很精致的小石球,顯然是用於兒童球戲的器具。中國古代社會的各種球類活動就是從這些石球發展起來的。

這是一種以個人技巧為主的踢法。這種技巧性的足球實際上就是戰國時踢法和漢代花法蹴鞠的繼承和發揚。由於唐代的充氣足球重量減輕,彈性增強,這種踢法出現了許多花樣:

然而,這些足球明星們是否知道,這個風靡世界,給他們帶來如此好運的足球是由中國發明的?當然了,那時候,這項體育活動在中國不是被叫做足球,而是被稱為“蹴鞠”〔cuju促居〕或“蹋鞠”。“蹴”和“蹋”都是用腳踢的意思,“鞠”就是球,用現代的語言來說就是踢足球。

唐代的足球開展得非常廣泛,深得各種人的喜愛。唐代的皇室貴族像漢代的一樣愛好足球,如,唐僖宗不僅會騎射,精通音樂,而且愛踢球(《資治通鑒·僖宗紀》),另外許多著名的文人像杜甫(公元712—770年)、王維(公元701—761年)、白居易(公元772—846年)也都很喜歡蹴鞠。特別值得一提的是自唐代開始出現了女子足球。唐朝人康駢在他的《劇談錄》中寫道,有一次,軍隊裏的幾個青年在踢球,一個傳球沒有接住,滾了過來,正巧,路旁槐樹下站著一個衣衫襤褸,約十七八歲的少女,隻見她不慌不忙,伸腿將球穩穩接住,緊接著,一記勁踢,球直飛數丈(《劇談錄·潘將軍》)。這大概是世界上最早的關於女子踢球的記錄了。在寒食節和清明節前後,女子足球更是活躍,不少唐詩就描寫了這種生動的情景。自從唐代開創了女子足球的風氣以來,以後曆朝曆代也都程度不同地有女子足球活動,如元代大戲曲家關漢卿曾寫過兩首描寫元代(公元1279—1368年)婦女踢球的散曲——《女校尉》和《蹴鞠》。到了明朝(公元1368—1644年)甚至出現了以表演踢球為生,球技高超的女足球藝人,如,明代初年一個叫彭雲秀的女藝人,她表演起球技來,隻見球在身上左右滾動,上下顛簸,就是不落地。許多人為她的技藝所傾倒,有的文人還寫詩讚歎她的出色表演,說她“一身俱是蹴鞠”(詹同文《滾弄行》)。一直到清代(公元1644—1911年)初期,還有關於女子足球的記錄。清代李漁的一首詩就是描寫在風景如畫的二月春光裏,兩個活潑可愛的少女踢球玩耍的場麵的(《美人踢球》)。但是,後來的這些朝代女子足球的普及性都無法與唐朝相比。

漢代的蹴鞠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娛樂表演性質的花法蹴鞠,踢時不受場地的限製,表演者以自己的技巧踢出各種花樣。從漢代的畫像石(磚)上我們可以看到,這種花法蹴鞠甚至可以與舞蹈結合在一起,成為一種難度很大、舞姿優美的足球舞。另一種就是在軍中開展的,按照一定規則在球場上進行的對抗性比賽,這種比賽可以在宮苑中專門建造的“鞠城”中進行,也可以在野外比較簡陋的球場上進行。宮內的足球場,四周有圍牆,所以叫做“鞠城”。在鞠城的兩端有新月形的球門,是“鞠室”,相當於今天足球場上的球門。野外的球場沒有圍牆,在地上挖坑作為“鞠室”。西漢大將霍去病在遠征匈奴時,就曾命令士兵在野外辟出一片球場,練習蹴鞠(《史記·衛將軍驃騎列傳》)。漢代的足球比賽是怎樣進行的,由於缺乏足夠的史料,還有許多疑問,如,比賽的雙方各有幾個球門?裁判是一個還是兩個?比賽時有多少參賽者上場?球場是什麼式樣等等。人們對這些問題有種種不同的看法。東漢的李尤曾經寫了一首關於足球的詩《鞠城銘》,對足球比賽進行了描述:“圓鞠方牆,仿象陰陽,法月衝對,二六相當;建長立平,其例有常,不以親疏,不有阿私,端心平意,莫怨其非,鞠政猶然,況乎執機。”這首詩的大概意思是:蹴鞠球圓而鞠城牆呈方型,是依照自然界天圓地方的陰陽規律而設計的,鞠的兩端有月形的球門,兩兩相對,一邊六個。比賽設有裁判,按照一定的規則公平執法,不因親疏遠近而有所偏袒,大家也就沒有什麼可埋怨的。李尤的描寫使我們大致知道漢代的足球比賽采用兩軍對壘的踢法,爭奪十分激烈,以攻入對方鞠室中的球數多少決定勝負。

在整個漢代(公元前206—220年),蹴鞠也一直是上層社會喜歡的一種娛樂活動。漢武帝不僅在他俘獲的俘虜中尋找蹴鞠的高手,帶回宮中為他表演,有時甚至自己也禁不住下到場裏去踢幾腳(《彈棋經·序》)。漢成帝也是個足球迷,又愛看又愛踢,大臣們勸他不要再踢了,因為踢足球是一項劇烈的運動,容易傷神勞體,像萬歲爺這種身份的人在球場上跑得氣喘籲籲,既有傷龍體,又有礙觀瞻。但是,漢成帝太喜愛踢球了,一時難以割愛,命令大臣們獻上別的好玩而不使身體勞累的遊戲來。大臣們隻好發明了一種叫彈棋的遊戲來轉移皇帝的足球興趣(《西京雜記》卷二)。

3)趯〔ti涕〕鞠,比賽看誰踢得高。這種踢法在唐代傳到了朝鮮。

對球也有規定:“初場要添氣,中場要哨水(在球麵上淋水),末場要打散(給球放氣)”,這是“古今圓社禮”。還有關於行為規範的“十緊要”:“要和氣,要信實,要誌誠,要行止,要溫良,要朋友,要尊重,要謙讓,要禮法,要精神。”又有“十禁戒”,即“戒多言,戒賭博,戒爭鬥,戒是非,戒傲慢,戒詭詐,戒猖狂,戒詞訟,戒輕薄,戒酒色。”

古代的蹴鞠愛好者還總結出不宜踢球的一些禁則,稱為“十不踢”:筵席前,飲食後,有風雨,泥水處,燈燭下,穿三青,無子弟,毬表破,心不暇,製服新”(《戲毬場科範》)。這些規定多是出於衛生保健和人身安全等方麵的考慮,有一定的道理。

宋代不用球門的花法蹴鞠在技巧上比唐代又提高了許多,因為這種踢法花樣多,有利用身體多種部位的10種基本技術,即“肩、背、拍、拽、捺、控、膝、拐、搭、臁”,稱為“10踢”。還有針對10種踢法技術要領的“古十踢訣”:“肩如手中提重物,用背慢下急回眸,拐要合膝折腰取,搭用伸腳不起頭,控時必使雙睛顧,捺來肩尖微皆輳,拽論且於身先倒,右膝左手露微高,胸拍使了低頭現,臁辭遠近看人驍。”(《蹴鞠譜》)技術的多樣性和複雜化,大大提高了蹴鞠的娛樂性,使之成為一種引人入勝的自我娛樂和觀賞活動,上至皇帝、大臣,下至平民百姓不僅愛看蹴鞠,而且也都喜歡下場踢兩腳。元代錢選畫的《蹴鞠圖》使我們看到了宋太祖、宋太宗和幾個大臣踢球的神態。宋徽宗更是一個足球迷,《水滸》裏寫的那個高俅就是因為能踢得一腳好球,有讓“這氣毬似膘膠粘在身上”的本事,得到宋徽宗的賞識,因此,鯉魚跳龍門,做了高官(王明清《揮麈後錄》卷七)。甚至有的看破紅塵,舍身出家的道士,也以蹴鞠為樂。如明代顯靈宮道士郭承義就經常踢球自娛,久而久之,練就了一身耍球的絕技,他可讓球沿著自己身體的“前後上下,終日飛動不墮”。他還可以與幾個人同時玩球,別人踢給他球或輕而緩,或重而急,他應付自如,無一失誤(沈榜《宛署雜記》卷二十《都城八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