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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資源配置

充分利用已有資金、基地等存量資源,統籌配置國際國內創新資源,發揮好財政投入、政策激勵的引導作用和市場配置資源的主導作用,撬動企業、社會加大投入,形成財政資金、金融資本、社會資本多方支持的新格局。

(一)建立財政引導、市場主導的資金支持機製。

統籌政府和市場多渠道資金投入,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盤活現有資源,對人工智能基礎前沿研究、關鍵共性技術攻關、成果轉移轉化、基地平台建設、創新應用示範等提供支持。利用現有政府投資基金支持符合條件的人工智能項目,鼓勵龍頭骨幹企業、產業創新聯盟牽頭成立市場化的人工智能發展基金。利用天使投資、風險投資、創業投資基金及資本市場融資等多種渠道,引導社會資本支持人工智能發展。積極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模式,引導社會資本參與人工智能重大項目實施和科技成果轉化應用。

(二)優化布局建設人工智能創新基地。

按照國家級科技創新基地布局和框架,統籌推進人工智能領域建設若幹國際領先的創新基地。引導現有與人工智能相關的國家重點實驗室、企業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實驗室等基地,聚焦新一代人工智能的前沿方向開展研究。按規定程序,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合作組建人工智能領域的相關技術和產業創新基地,發揮龍頭骨幹企業技術創新示範帶動作用。發展人工智能領域的專業化眾創空間,促進最新技術成果和資源、服務的精準對接。充分發揮各類創新基地聚集人才、資金等創新資源的作用,突破人工智能基礎前沿理論和關鍵共性技術,開展應用示範。

(三)統籌國際國內創新資源。

支持國內人工智能企業與國際人工智能領先高校、科研院所、團隊合作。鼓勵國內人工智能企業“走出去”,為有實力的人工智能企業開展海外並購、股權投資、創業投資和建立海外研發中心等提供便利和服務。鼓勵國外人工智能企業、科研機構在華設立研發中心。依托“一帶一路”戰略,推動建設人工智能國際科技合作基地、聯合研究中心等,加快人工智能技術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推廣應用。推動成立人工智能國際組織,共同製定相關國際標準。支持相關行業協會、聯盟及服務機構搭建麵向人工智能企業的全球化服務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