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前言(1 / 3)

佛教是人類曆史上的重大社會現象,它是包括教主、教義、教徒組織、清規戒律、儀軌製度和情感體驗等複雜內容的綜合體,也就是由佛教徒及其組織、佛教思想文化和佛教儀式製度三種基本要素構成的係統結構。佛教既是一種信仰實踐,又是一種社會力量,同時也是一種文化現象。

佛教作為一種曆史積澱的宗教文化現象,包攝著相互聯係、交滲互涵、極其廣泛的內容。

它包攝著信仰觀念。佛教的一整套神話、教義信條,體現了對超自然的神秘力量、超現實的實在性的虛幻信仰。“一切宗教都不過是支配著人們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們頭腦中的幻想的反映,在這種反映中,人間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間的力量的形式。”(《馬克思恩格斯選集》,2版,第3卷,666~667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佛教信仰觀念是對客觀現實的、幻想的、虛靈的、神奇的反映,是顛倒了的世界觀。這是佛教文化的最深層結構。

它包攝著社會意識。佛教信仰觀念的許多內容也是社會存在的反映,而且在不同階級社會裏,往往是特定階級利益和需要的反映。在佛教社會意識裏,既有著曆史和時代現實生活的投影,也包含了階級矛盾和階級鬥爭的折射。

它包攝著道德規範。佛教社會意識中的重要內容就是宗教倫理道德規範。佛教對人生的價值、意義作出了特定的判斷,提出了一整套約束人們思想行為的準則和規範,在曆史上曾產生過正負兩方麵的巨大影響。

它包攝著文學藝術。佛教十分重視通過文學藝術手段來表現自己的存在和力量,推廣自己的教義和思想。佛教文學藝術對於吸引廣大信徒,形成信徒的宗教意識、心境、激情、道德感、美感,以及影響世俗文化的發展等方麵,都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它包攝著心理習俗。周恩來曾非常精辟地說過這樣的話:“隻要人們還有一些不能從思想上解釋和解決的問題,就難以避免會有宗教信仰現象。”(《周恩來選集》,下卷,267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宗教是有宗教需要的人的一種真誠而又虛幻的心理需要。從宗教的信仰和儀式中激發出來的特殊的情感體驗,使教徒們獲得內心的寧靜和解脫,並且經過長期的曆史積累,逐漸滲透到民族的情感內核、心理結構和風俗習慣之中。在中國,佛教信仰就飽含著藏族、蒙古族和傣族等的民族情感和心理結構的凝聚。把佛教作為一種文化現象來考察、研究,是十分必要的。宗教的產生是人類曆史發展的必然產物,是人類獲得自我意識時,對自己力量的虛妄認識,對自己軟弱的可憐補充,是一種必然的異化現象。同時,宗教也是人類文化發展過程的必然階段。宗教現象是和人類的文化現象緊密聯係著的。從一定意義上說,迄今為止的人類文化可以分為宗教文化和世俗文化兩大類。神話,一般地說,也是包含宗教的和世俗的兩個方麵。在中國,自漢魏兩晉南北朝以來,儒家、道家(和道教)、佛教三家的思想文化彙合而成了中國傳統文化,也就是形成了中國文化的多種成分的複合結構。有的學者說:“不懂佛學,就不懂漢魏以來的中國文化”,“撇開佛教文化,連話也說不周全”。這是深切了解佛教與中國文化的密切關係的有識之見。我們對佛教的分析研究,必將有助於對中國傳統文化的全麵透徹的了解。

佛教在中國流傳、發展了兩千多年,經過試探、依附、衝突、改變、適應、融合,深深地滲透到傳統的中國文化之中。人類文化是一個連續不斷的過程,現代文化與傳統文化不能也不可能完全割斷。我們要批判繼承和發揚我國優良文化,就必須反思過去,探尋佛教文化在人們傳統觀念中生存的種種因素,分析佛教文化在人們心靈中積澱的種種影響。隻有這樣,才能真正吸取中國佛教文化中一切有價值、有活力的精華,來充實和發展社會主義的民族新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