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法國著名文學家司湯達在他的有關愛情理論的經典著作《十九世紀的愛情》中,把愛情分為四種,即:激情之愛、趣味之愛、肉體之愛和虛榮之愛。所謂“激情之愛”,就是“愛情在倫理學上是一切感情中最強烈的激情”,愛情是人類特有的精神現象,“愛情是文明的奇跡”。在司湯達筆下,愛情被視為一種激發人的力量的美好的情感。但同時也應清楚的看到,這種激情之愛,也會使青年男女為了它“情之可以生,情之可以死”。所謂“趣味之愛”,就是那種愛得死去活來,舍棄了現實功利的愛情。司湯達說:“由於這種愛沒有任何熱烈的、預料之外的東西,由於它總是情趣橫溢,所以比實際的愛情具有更多的韻味。”也許激情之愛會違背我們的興趣,使我們失去自製力,而趣味之愛,則總是恪守那些興趣,讓愛情在涓涓細流中長存。所謂“肉體之愛”,司湯達在書中提到,無論你怎麼冷漠、潦倒,你的戀愛生活也總會從十六歲開始,因為有肉體之愛的存在。對於單純的肉體之愛,司湯達是不提倡的。的確,愛情雖帶著欲望,但單純地解決欲望是無法拯救愛情的。所謂的肉體之愛,脫離了激情與趣味之後,就不會有愛情存在了,因為肉體的束縛永遠無法帶來心靈的歸屬。所謂“虛榮之愛”,在司湯達看來,一個青年到了一定的年齡,在眾人質疑的目光裏,突然覺得自己應該有愛情了。於是,稀裏糊塗地選擇了一個對象相愛了。這種愛情有時是出於一種欲望的滿足或者是征服的快感,它被司湯達視為虛榮之愛。這種對虛榮的追逐所產生的男女感情是一種“庸俗乏味的關係”。
司湯達對愛情的這種分類,在他的《紅與黑》等作品中都能找到影子。有專家認為,他的這種“對極為罕見的一種強烈感情準確和科學的描繪”,展現了他對愛情問題深刻的感受和冷峻的分析。雖然對於複雜的感情來說,這種劃分過於理性,但也有它合理的一麵。我感到,我們的大學生們,在認真學習理解我國統編的教課書中關於愛情問題的一係列論述時,再輔之司湯達對愛情奧秘的一些見解和分析以及其他國內外大師們對相關問題的論述,我想,必定會進一步開拓我們的視野、開掘我們的智力、增長我們的知識,從中受到啟迪和教益,促使我們的青年大學生以更加理智和科學的態度對待愛情,盡力延緩自身的戀愛期,把大好時光用於學業的長進和技能的提高上。如若真的要戀愛,亦應努力適應和控製“激情之愛”和“趣味之愛”,遠離“肉體之愛”和“虛榮之愛”,把愛情作為激發自己上進的力量的美好情感,盡力減少或減輕因戀愛失利而造成的悲劇和惡果。
這是一種發自內心的理性撫慰。
另外,還有一種“朋友相助”是失戀大學生采用率最高的方法。而且朋友相助的“花樣”常常翻新,針對不同對象,實施不同“戰術”,朋友之間的真誠,真可謂用心良苦。下麵一個“失戀七日戰”的例子正是這種心靈救助的表現:
失戀後的前三天,我出現了如下症狀:淚流滿麵、寢食難安、渾身僵冷、噩夢不斷;明明是豔陽天,卻感覺陰霾連綿;靜夜中站在五層樓上幻想著能與地麵親密地接觸一次。
這時,一個朋友對我指點迷津:聽說拍電影時,一個鏡頭導演拍五遍,演員便傻住不會走台了;法院給離婚夫妻的磨合期是半年;戀愛超過四次的小男生更是何等美女都刀槍不入了;眼淚流十天,身體便會出現嚴重的脫水症狀……如此推算,失戀期千萬不要超過七天,否則會出現駭人的歇斯底裏和妄想狂躁症,直至結束寶貴的生命。“失戀了,生活仍是要繼續。”朋友激勵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