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親(2 / 2)

繼母身體不好。她婚前咳嗽得很厲害,和我父親拜堂時是服用了一種進口的杏仁露壓住的。

她是長女,但是我的外公顯然並不鍾愛她。她的陪嫁妝奩是不豐的。她有時準備出門作客,才戴一點首飾。比較好的首飾是副翡翠耳環。有一次,她要帶我們到外公家拜年,她打扮了一下,換了一件灰鼠的皮襖。我覺得她一定會冷。這樣的天氣,穿一件灰鼠皮襖怎麼行呢?然而她隻有一件皮襖。我忽然對我的繼母產生一種說不出來的感情。我可憐她,也愛她。

後娘不好當。我的繼母進門就遇到一個局麵,“前房”(我的生母)留下三個孩子;我姐姐,我,還有一個妹妹。這對於“後娘”當然會是沉重的負擔。上有婆婆,中有大姑子,小姑子,還有一些親戚鄰居,她們都拿眼睛看著,拿耳朵聽著。

也許我和娘(我們都叫繼母為娘)有緣,娘很喜歡我。

她每次回娘家,都是吃了晚飯才回來。張家總是叫了兩輛黃包車,姐姐和妹妹坐一輛,娘摟著我坐一輛。張家有個規矩(這規矩是很多人家都有的),姑娘回自己婆家,要給孩子手裏拿兩根點著了的安息香。我於是拿著兩根安息香,偎在娘懷裏。黃包車慢慢地走著。兩旁人家、店鋪的影子向後移動著,我有點迷糊。聞著安息香的香味,我覺得很幸福。

小學一年級時,冬天,有一天放學回家,我大便急了,憋不住,拉在褲子裏了(我記得我拉的屎是熱騰騰的)。我兜著一褲兜屎,一扭一扭地回了家。我的繼母一聞,二話沒說,趕緊燒水,給我洗了屁股。她把我擦幹淨了,讓我圍著棉被坐著。接著就給我洗襯褲刷棉褲。她不但沒有說我一句,連眉頭都沒有皺一下。

我妹妹長了頭虱,娘煎了草藥給她洗頭,用篦子給她篦頭發。張氏娘認識字,念過《女兒經》。《女兒經》有幾個版本,她念過的那本,她從娘家帶了過來,我看過。裏麵有這樣的句子:“張家長,李家短,別人的事情我不管”。她就是按照這一類道德規範做人的。她有時念經:《金剛經》、《心經》、《高王經》。她是為她的姑媽念的。

她做的飯菜有些是鄉下做法,比如番瓜(南瓜)熬麵疙瘩、煮百合先用油炒一下。我覺得這樣的吃法很怪。

她死於肺病。

我的第二個繼母姓任。任家是邵伯大地主,莊園有幾座大門,莊園外有壕溝吊橋。

我父親是到邵伯結的婚。那年我已經十七歲,讀高二了。父親寫信給我和姐姐,叫我們去參加他的婚禮。任家派一個長工推了一輛獨輪車到邵伯碼頭來接我們。我和姐姐一人坐一邊。我第一次坐這種獨輪車,覺得很有趣。

我已經很大了,任氏娘對我們很客氣,稱呼我是“大少爺”。我十九歲離開家鄉到昆明讀大學。一九八六年回鄉,這時娘才改口叫我“曾祺”。——我這時已經六十六歲,也不是什麼“少爺”了。

我對任氏娘很尊敬。因為她伴隨我的父親度過了漫長的很艱苦的滄桑歲月。

她今年八十六歲。

一九九二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