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蘭長得漂亮有文化,脾氣好又勤快肯吃苦,在那樣的小村鎮裏,絕對是頂好的人了。
想要找個好對象,幸福美滿地過完一輩子也絕對不是難事。
但她卻嫁給了江大海那樣一個容貌平平、能力平平的普通廠工,蝸居在老家惠城那樣一個小地方當小學老師。
沒有未來,沒有出路,被公公婆婆嫌惡,被丈夫輕視,每天麵對的都是最沒有盼頭的生活。
隻因為,她是娘家人口中跟人亂搞、沒有生育能力的人,是婆家人口中生了野種的人。
所有的事情都起源於那年冬天。
那一年的冬天特別冷,在最熱鬧的大年三十那一天,方蘭被父母騙著灌了一大碗打胎藥。
她流產了。
醫生說,她可能一輩子都不能再有孩子了。
什麼叫作哀莫大於心死,方蘭那時候真正明白了。
可......不管怎樣,那個孩子本身是無辜的。
卻那樣被剝奪了生的權力。
而她也沒有了做母親的權利。
再見到郭洋時,她早已不再是曾經的那個她。
她想給他們彼此之間一個體麵的告別,她不想讓她在他心中的美好印象被破壞。
於是,她留下一封書信後離開了。
早已被磨掉了全身銳氣的她,回到了家裏那個小村鎮。
之前流產的事,雖然隻是家裏人知道,但當時她情況那麼嚴重,還被送到了醫院,事情早已在左鄰右舍的猜測中和她母親七嘴八舌的抱怨中,不知被傳到了多少人耳中。
知道這件事的人都猜測,是她攀附的對象甩了她。
她隻有一個對象,雖然不曾告訴家裏人,但是每逢假期時的書信來往,還是讓他們看出了端倪。
她沒有說過那個孩子是誰的,但一直在解釋不是郭洋的。
她不能讓他們玷汙了他的名聲。
可是,她說不出來是誰的,他們就還是認定了是她那個對象的。
她無法再給出明確的辯解說辭。
那是她此生最恥辱的事,是她此生最痛苦的回憶。
如果可以,她一輩子都不想再去想起這件事。
可卻有人一遍又一遍地在她耳邊提起,那些人還是標榜著跟她有著血緣關係的最親的人。
他們想讓她跟她前男友複合,因為聽說他家有錢,想把她嫁出去賣一個好價錢。
可是,她是堅決不會嫁給郭洋的,沒辦法,他們隻能想把她嫁給別人。
但那些看上了她的外在的人,都會在打聽了她的事後,就退縮了。
這樣也好,她本身也沒想過結婚。
可是她父母想要把她嫁出去換錢的想法那麼強烈,怎麼可能會同意呢?
近的不行,就找遠的。
後來,找到了和他們家在同一個城南北兩端的江大海家。
江大海第一次見到她,就把眼睛都看直了。
在那樣的小地方,長得這麼好看、這麼有氣質、這麼有文化的女人,他是第一次見。
尤其是方蘭身上的那種淡淡的憂傷的情緒,更讓她身上還多了一層神秘光環,這對將大海來說,簡直就是女神。
即使江家人覺得方蘭可能多少有些問題。
但那時候的江大海就像是被方蘭中了蠱一樣,不管不顧非要跟方蘭在一起。
而方蘭最終也確實嫁給了他。
那時候對於方蘭來說,嫁誰其實都一樣了。
如果不嫁人,撫養她長大的叔叔嬸嬸一家不知道會被她那對無良親生父母逼到什麼程度。
開始時,她父母還因為害得她很難再生育而曾有過片刻的內疚的想法。
但很快就為了她弟弟找工作、找對象而需要的一大筆錢的事,摒棄了這些想法。
他們也由表麵上為了她後半生著想,勸說她結婚,轉而看出她態度堅決地拒絕後,不再遮掩心思,就隻是想把她嫁出去,要到彩禮錢。
她叔叔嬸嬸雖然也覺得她不想結婚不行,但是並沒有逼她,還在她父母為了彩禮錢而逼著她結婚的時候,站在她這一邊。
可是,她親生父母以為他們是想偷偷把她嫁出去,吞了她的彩禮錢。
於是那對父母就隻憑著“親生”這兩個字,就厚顏無恥地無休止地給她叔叔嬸嬸施加壓力,甚至到他們家裏咒罵。
她怎麼能讓她叔叔嬸嬸因為她而受這麼多的委屈。
反正,她這一輩子已經毀了,嫁不嫁人還有什麼區別,如果嫁了人能讓她父母消停下來,那就......這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