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珍年後來終究被人吞並了,他的書和像章最終沒能保住他的江山。不過,他和管金聚的作法,倒是給曆史留下了更多耐人尋味的東西,有了這些東西,曆史就不再會枯燥了。
三寸金蓮與“金蓮意識”的三寸
眼下拖著三寸金蓮走路的人不多了,大概隻有窮鄉僻壤還有個把小腳老太太,也都已經是老祖奶奶輩的人了。可以肯定地說,曾經在國門甫開時,為老外嘲笑的中國國粹--男人的辮子和女人的小腳都已經成了化石,今後隻有到專門的博物館去找了。其中活的小腳大概更不好找,因為至少人們在影視劇中還可以看見裝扮出來的辮子,可小腳連裝都裝不出來,電視劇《水滸傳》裏的潘金蓮,雖然依舊名為“金蓮”,但也隻能是一雙天足。
纏足起於何時?這是個學術界尚在爭議的問題。有人將之定在南朝陳後主的潘妃身上,說她纖足在金蓮花上跳舞,所謂“金蓮”的出典就在這裏。不過,沒有證據說潘妃的腳小是纏出來的,所以,此說暫時可以擱在一邊。還有一說是起於楊貴妃,宋朝人這樣傳的比較多,理由是唐明皇有詞雲:“瓊鉤窄窄,手中弄明月。”但是,這“瓊鉤”是天生還是硬裹出來的,誰也說不清楚,而這“瓊鉤”到底有多小,也沒個尺寸。比較多的意見還是說起於南唐李後主,北宋張邦基《墨莊漫錄,道山新聞》雲:“李後主宮嬪窅娘,纖麗善舞,以帛裹足,令纖小屈上如新月狀,由是人皆效之。”看來真的是裹起來的變成的小腳。不過,纏足真正在民間流行起來,還是北宋年間的事。從帝王的嬪妃為了爭寵而自殘肢體,到老百姓跟風形成風俗,無疑要有個過程。
以女人小腳為美倒不是中國人一家的專利,我們在別的國家的民間作品中也可以找到大量的讚美女人小腳(天然的)的詩句。不過,讓女人從小就把腳纏起來,不許它發育,甚至把一雙好端端的腳弄成腳趾折斷變成殘廢,倒是隻有中國人有這個本事。纏足無疑是中國男人的一種畸形的性心理的產物,一雙裹得比較“合適”的小腳,在那時的男人心目中,是一種別樣的“性器官”,《水滸傳》裏西門慶勾搭潘金蓮,偏要從將筷子掉在潘金蓮的腳邊,偷摸一下小腳開始,女人不在乎人家摸自家的小腳,那麼也就什麼都不在乎了。逛窯子的男人們,對於妓女的三寸金蓮,往往要比身段和臉蛋更在乎。清代山西大同和陝西秦州的妓女,雖然相貌才情都平平,但隻因為一雙腳纏得好,照樣賓客盈門。自明季以來,品賞女人的小腳,成為士大夫閑來無事、淺斟低唱的主調之一,“品蓮”的豔詞香曲,林林總總,如果收集起來當不在《全宋詞》以下。清代的“顧曲周郎”李漁講過,女人的小腳要“瘦欲無形,越看越生憐惜,此用之在日者也;柔若無骨,愈親愈耐撫摩,此用之在夜者也”,有這樣的小腳,才“覺依翠偎紅之樂,未有過於此者”。與李漁同時代的方洵居然專門寫了《香蓮品藻》,細細地把三寸金蓮排列成五式、九品、十八種,就差拿來嘴裏嚼了。男人性心理扭曲到這個程度,不能說不是那個時代的特殊貢獻。理學盛行之際,“存天理滅人欲”的大道理鋪天蓋地,結果往往是人欲滅不了,反而七扭八歪地瘋長,這也可能是為什麼偏偏在北宋中期以後纏足才流行的緣故(盡管理學家自己並不主張纏足,而且禁止自己家的婦女纏足)。據說纏了足的女人,就不方便“淫奔”了,男人自然也看得住。僅僅帝王的倡導(不過是個亡國之君),還不足以讓老百姓聞風而從。雖說是“楚王好細腰,後宮多餓死”,士大夫也把“楊柳細腰”讚美了兩千多年,可是老百姓家娶媳婦,並不會看中林黛玉似的弱風扶柳質。
纏足無疑是非常痛苦的事情,女孩子六七歲就得纏足,否則就裹不成“三寸”了。晚清著名維新人士唐才常說:“方足之所纏也,必用新布緊束之,其著鞋或用敲火石之小鐵刀撬上,痛必切骨,不三日必潰而成瘡,不瘡則腳不能成,瘡極敗爛,其肉盡化紅膿,流出而後血枯、筋斷、脛折、皮燥,足底乃折作兩灣形。”這裏要加一點注,唐所說的“脛折”不是腿斷了,而是指腳的中指以下的三個足指折斷,折斷以後還要被壓在下麵,久而久之,變成了腳底的一部分。曆朝曆代,都有女孩子因此而被折磨死的“舊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