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嫣躲在被窩裏,想著下午心心跟她說的一件事情,心心問她,是不是有結婚的心,這點她不否認,的確是有,兩人相處接近小半年了,都挺和諧的,大架不多,小架偶爾,如果可以的話,她想繼續這樣的日子。心心跟她說,如果想結婚了,得整成經濟共合體,兩人一旦有了金錢的糾纏,即使後麵想分也比較難,這樣緩衝期比較足,可以做點挽救工作。紅嫣窘然,什麼叫經濟共合體呢?鄭思安的存折都在她這裏,這樣還不經濟共和啊?還要怎麼做啊?兩人想了半天,最後心心提出一個意見,贍養父母。
心心提出來,這也不是沒有緣由的,夫妻結婚之後,勢必得做一些贍養父母的工作,比如說往家裏寄寄生活費啊,或者是常回家看看,對於紅嫣來說,作為未來媳婦兒呢,也可以討好公婆,鄭思安也可以讓李母有更好的印象,直至促成婚事,再者,將錢寄給父母這事呢,將兩人的關係聯係的更加緊密,特別是經濟財產,所以不失為一個辦法。
紅嫣這樣三更半夜徹夜不眠就是想這個辦法的可行度,她特別糾結,萬一弄巧成拙怎麼辦?又該怎麼跟鄭思安說這事呢?說了他又會怎麼想呢?折騰了一個晚上,她決定了,還是先跟鄭思安說吧,兩人商量之後,如果確切可行的話,那就實行,其實說實話,她想不出來,這辦法哪裏不可行,這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基於這個原則,她還是按部就班來。
於是紅嫣就趁兩人吃飯的時候,把這個事情跟鄭思安說了一下,鄭思安聽完之後,默然了一會兒,忽然發問:“你怎麼會想到這個的?”紅嫣想了一會兒,緩緩地說:“沒什麼,反正以後會考慮到的不是嗎?先行實行,也沒有什麼,反正你我經濟上還是過得去的,應該不成問題的。”她可不敢說,是她跟心心兩人想了半天才弄出這個綁人的辦法,不對,應該不叫綁人,頂多算是困人,其意思曰,困住這個人。
鄭思安還是同意她的意見了,雖然他不知道為什麼紅嫣會突然提出這樣的意見,不過,她說的也沒錯,反正以後還是要做的,那麼先做也沒差的。不過,在實行上,他依舊遵照先前的懶人原則,一切都交給紅嫣,反正他存折都在紅嫣那裏,她愛怎麼弄就怎麼弄吧,他沒什麼意見。
紅嫣徹底被他雷到了,這什麼人啊,還特冠冕堂皇指稱,錢全部在她兜裏,他是窮人家,讓她看著給就可以了。懶人果然是這麼練成的,大智若愚的也是這麼形成的,他是吃定她不敢亂花他的錢吧,改天把她惹火了,小心她就拽錢逃跑了,看他怎麼哭去,不過,這也隻能想想,她還真沒膽。
於是乎,她就在電腦前麵敲敲打打,看看怎麼給合適,而某人就特愜意地去洗澡了,還得跟自個兒母親和他父母打個招呼呢,唉……算完帳之後,她才發現,當今這個社會獨生子女的辛苦,她和鄭思安兩人都算是高薪的,所以勉勉強強不會有什麼困難,如果是那些稍微低薪點的人,豈不是給這筆錢壓死了,再加上,若有兒有女,生活都不知道該怎麼過下去,難怪現在房奴、孩奴、車奴、卡奴、婚奴這麼多,生活難過啊。
她先給鄭思安的父母打了一個電話,自然不能說給什麼贍養費之類的,多難聽啊,就說是兩老養兒子太辛苦了之類之類的,其實客套話她也不是很會說,隨便說說就可以了,反正心意到了既可,說多了就變得特虛偽,鄭父鄭母也特別客氣,直說不收,紅嫣也不反駁,到時候,錢彙過去就可以了。
到了自個兒家母親這裏,就顯得簡單多了,母親跟她矯情,她一句話,你不收就是看不起我,不收也得收,很簡單的一件事情。直到紅嫣將事情辦完之後,才發現鄭思安特悠哉地在看電視,不禁感到鬱悶,這人什麼都好,就有一點跟她一樣,始終堅持懶人原則,能不管就不管,能不看就不看,能懶就懶惰。
她坐在沙發上,輕輕地靠著他,鄭思安見她有些疲憊,“都辦好了?”紅嫣點點頭,“過幾天就把錢彙過去就可以了,大致上沒問題了。”鄭思安笑著點點頭,“那就好,對了,你這麼做是不是在討好我父母啊?”
“啊……”紅嫣沒想到鄭思安會這麼說,不禁一愣,被他說中半截心事了,是有這個意思,現在怎樣?承認?還是抵死裝傻?正在她思考之際,鄭思安又自言自語地說:“這樣討好也不是,如果是想要討好的話,應該送些禮物就可以了,為什麼繞這個大彎子呢?”紅嫣呼了一口氣,原來他還是不明白啊,這樣最好,有些事情,他還是不知道的比較好,紅嫣笑著拍了拍他的頭,“你想多了,不是這樣的,我說了,將來會遇到的事情,我隻是提早讓它到來而已,你別多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