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確,從純粹的商業形式的意義上講,金錢是買不到幸福的。任何像幸福這類沒有體積、形狀、重量和單價的非賣品,金錢都是買不到的。如果在超市的貨架上沒有“幸福”這一商品,如果在股市上沒有幸福這隻股票的代碼,不論你有多少錢,超市與股市裏都買不來幸福。在這個世界上有不少人往往寧願更幸福,也不願意更富有,不願意為富有犧牲幸福。他們篤信:金錢買不來幸福。
然而,“金錢買不來幸福”這個命題背後所隱藏的觀念卻是非常值得推敲的。這個命題背後是一種非此即彼、二元對立的思維模式。這種思維模式與激進主義政治哲學如出一轍。在這種思維模式的作用下,幸福不僅與金錢無關,而且兩者還是互相排斥的,人們在金錢與幸福之間隻能做非此即彼、不能兩全的選擇。套用孟子的語式:金錢,我所欲也,幸福,亦我所欲也;兩者不可得兼,我舍金錢而取幸福者也。這種二元對立的觀點認為要了金錢,就必須犧牲幸福;為了幸福,就必須放棄金錢。幸福與富有不可得兼,我必舍富有而取幸福。如果孟子的思維模式成立,如果金錢與幸福不可得兼,那麼,投資就是一個不值得從事的、道德正當性不足的行業。因為投資者涉嫌為了金錢放棄幸福。
在日常生活中,“非此即彼”二元對立的思維模式斷定為不可得兼的選項,實際上常常都是同時成立的,甚至是可以同時實現的,而非二元對立的。一個人若吃得起熊掌,也一定吃得起魚。許多類似魚與熊掌不能兼得的選擇都是虛構的。你是要你的胳膊,還是要你的腿?你是要你的母親,還是要你的夫人?你是要成功的事業,還是要幸福的家庭?你是要金錢,還是要你所喜愛的工作?正確的回答是兩個都要。在投資的事業中,擁有更多金錢與因從事自己所喜愛的工作而獲得的幸福,毫不衝突。
有的人斷定金錢買不來幸福,是因為他們看到許多富人在金錢多了之後反而不幸福。在這樣的個案中,不幸福的責任在於當事人,而不在金錢。假如錢越多越不幸福的話,錢越少就越幸福嗎?現實中普遍的情形是,很多的低收入者羨慕高收入者,很少的高收入者羨慕低收入者。金錢的確不等於幸福,也購買不來幸福。但是,如果使用得當,金錢有助於幸福。金錢固然買不來朋友、買不來父母,但是能買來許多生活必需品,如房子、家具、衣食和玫瑰花。沒有這些,生活會很不方便,甚至很不幸福。在極權社會,用權力來交換幸福是通行的,私人要想投資掙錢來追求幸福是受到嚴格禁止的。在這樣的社會,有了權力,就有了一切,連金錢也服從於權力。
在古典自由主義與保守主義看來,每個人的幸福權是天賦的,幸福則是需要每個人自己追求才能得到的。維護生命、維持生計與追求幸福是不能分離的。因此,每個人必須過自己的生活。沒有一個政體能保證人人都幸福,政府所要做的是保障人們追求幸福的權利。現代意義上的投資,是幸福權有了著落以後的事情。投資者的幸福不在於政府提供投資的收獲,而是尊重投資的權利,保障投資得來的成果。幸福是生活的成功狀態。幸福來自實現個人追求後的滿足感。幸福來自實現自己追求與價值的意識狀態。幸福跟自由一樣是狀態,而不是目標,一定要通過其他的追求來體現。台灣作家三毛說,幸福不是毛毛雨,不會自己從天上掉下來。從事自己熱愛的事情,這本身就是幸福的。如果一個人喜歡投資,他的幸福就是成功投資的狀態,金錢與財富隻是投資事業的副產品。一件事情的成功,帶來的隻是一時的快樂;從事自己的事業並取得持續的成功,那才幸福。對熱愛投資的人來說,投資正是這樣的幸福事業!
當天使戴著魔鬼的麵具時,投資者應當悲觀,還是樂觀?
心靈可以把地獄變成天堂,也可以把天堂變成地獄。
——英國詩人約翰·彌爾頓(JohnMilton)
在《聖經·舊約》中,雅各的兒子約瑟受到多位哥哥的嫉妒,被他們設局推入大坑等死。不久,正好一支商隊路過,有人搭救了他,但將他賣到埃及為奴。在埃及,他又遭人嫉妒,因受陷害身陷囹圄。約瑟有一萬個理由悲觀、絕望。然而,他沒有。在監獄中,他學會了圓夢,並因此受到法老的賞識,當上了全權的大臣。後來約瑟寬恕了他幾位哥哥的罪惡,並對他們說,從前你們是要來害我的,但神的意思原來是好的,成就了我今日的光景。原來,約瑟所遭遇到的,都是上天派來的天使,隻不過其中有些戴著魔鬼的麵具而已。
悲觀雖然不是一個金融投資方麵的專業術語,卻是在財經新聞和投資分析中最常見到的詞之一。從某種角度看,看待世界的哲學隻有兩種:樂觀主義哲學與悲觀主義哲學。看待投資的哲學也隻有兩種:一種是樂觀主義投資哲學,一種是悲觀主義投資哲學。對投資和投資者而言,到底是應該樂觀,還是悲觀?有人或許會試圖用辯證法來回答這個問題:該樂觀時樂觀,該悲觀時悲觀;既不要樂觀,也不要悲觀;既要樂觀也要悲觀。這是辯證法還是詭辯法?是讓人更明白還是更糊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