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上所述,毛文龍就是有可殺、該殺之罪,袁崇煥斬毛文龍這一舉動,既缺乏當場格殺的必要性,也不合乎當時法度,是以無論從後果還是法律程序上來看,這都可以說是欠考慮和不甚周全的,並非完全無可指責。而之所以出現這樣的情況,除各種外部因素外,亦源自於袁崇煥激烈而“果於用法”的個人性格,因此若論及袁崇煥日後身死的悲劇,不得不說這其中肯定是有著袁崇煥個人缺陷因素的,不能完全歸咎於崇禎的性格缺陷以及黨爭等各種外部因素。
我想,此事件發生後,即使崇禎在事後站在了袁崇煥一麵,但他當時心中對袁崇煥“未殺不以請”這種不經上奏就違律擅殺一品大員的行為是否有微詞,隻怕真是未知之數。這也許就為袁崇煥日後之死,埋下了一個致命的禍胎。
三、歸降之由
那麼,身為一品大員的毛文龍為什麼會有勾連後金之心呢?如果僅僅是與袁崇煥個人有矛盾,顯然還並不足以讓他有叛明之心。因此,必須深入探究毛文龍歸降後金的動機和利益何在,才能理清楚這樁公案,而不是隻注目於他驕縱難製等表麵現象。
事實上,毛文龍是有著充分的個人原因和強烈的動機促使其歸降後金的。
關於遼東地方對後金的戰事,崇禎和相當部分大臣開始就達成了一項統一的認識,那就是如果想全局部署遼東戰局,就必須要把擁兵自重驕縱難製的毛文龍,自皮島移鎮出來,將他置於遼東戰區最高指揮部的直接領導下,不再讓他做一個天高皇帝遠的土皇帝。
袁崇煥自孫閣老高陽先生經略遼東時起,就在遼東戰守,對遼東各地的地理、將領、軍力、民情都相當熟悉,此刻督師遼東,對移鎮方案的支持自然更無須說。
其實北京朝廷想將皮島移鎮至寧錦的意向,早在天啟年間就有了,不過被毛文龍以各種手段阻止或拖延,又勾結魏忠賢,最後終於不行。當時為了達到不移鎮的目的,毛文龍曾對朝鮮“先發領兵上京之言,以為恐喝之計,次發攔阻趙佑之言,以示倔強之形,然後始傳移鎮之報”,之後又威脅朝鮮為他張本,要朝鮮國王“上本請留”《朝鮮李朝實錄中的中國史料》第八冊,仁祖大王實錄四年。,最後甚至私殺前來商討移鎮的趙佑,才終於把這事給拖了下來——天啟時山海關旗鼓趙佑,為移鎮事奉命前往皮島,結果為毛文龍攔之於石城島,而後不知所終。而朝鮮仁宗實錄四年八月辛亥載有朝鮮官吏報告說“今此趙佑之死,機關甚重”,七年七月丁亥,朝鮮右參讚張經世則道:“毛鶻之擅殺趙佑,亦可誅也。”
到了崇禎元年,毛文龍又挾軍重演故技,但這次卻是聲稱索餉直接發兵了。他擁兵壓至山東登州境內驚擾地方劫掠,以至當地人民作鳥獸散,為當地總兵楊國棟彈劾。且對登撫聲稱自己取山東登州、南京易如反掌,以此證明雖然其所部兵亂山東,但並無叛心隻為要餉。不過此事名為要餉,實則乃為威脅北京朝廷之舉,蓋因隻是要餉要糧,隻需少量官吏和運隊前去交涉,斷無大軍渡海發至登州之理。這也是袁崇煥日後斬他時罪狀之一的來由:“爾奏有牧馬登州取南京如反掌語,大逆不道,三當斬。”
毛文龍發兵內地州府索餉之威脅行徑,亦是崇禎甫一登基就和朝中部分大臣達成共識、決定要毛文龍移鎮的原因之一。自其開鎮皮島以來,到此時確實已成尾大不掉之勢,故而崇禎不得不出此方針,以避免日後釀成大禍。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