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先看儒家。儒家的烏托邦精神表現為社會烏托邦與個體精神烏托邦兩個相聯係的維度。就社會烏托邦來說,以孔、孟、荀為代表的先秦儒家意欲通過文化建設、話語建構來實現改造社會現實,為社會製定價值規則的目的,他們采取的策略是通過神化古代社會與政治人物來表達超越現實的價值取向。他們塑造了堯、舜、禹等聖賢形象,建構出夏、商、周“三代”的燦爛文明,尤其對於周人的禮樂文化大加頌揚。他們通過整理與闡釋周代遺留的典籍,將西周打造成一種鬱鬱乎文的理想社會形態。通過儒家的不懈努力,久而久之,在中國古代文人士大夫的心目中,那種上下和睦、君臣一體、雍穆典雅、祥和有序的社會狀態就成為揮之不去的夢想,也成為他們在詩詞歌賦中考量時政、褒貶現實的價值依據。為了能夠向上說服統治者,向下教化百姓,從而使這種社會烏托邦成為現實,儒家士人也開始自我神聖化,欲憑借提升自身的道德修養和人格境界來獲得製衡與引導現實政治的力量,這就是所謂以“道”製“勢”。於是便有了儒家的個體精神烏托邦。古代儒家終生念念不忘、孜孜以求的乃是聖賢人格,這是一種超越現實功利層麵的精神境界。其基本要求是能夠做到“居敬窮理”“反身而誠”的道德自律,更高一層的要求是踐行“仁者愛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忠恕之道,其上焉者則要求達到“博施於民而能濟眾”的聖人境界。這種君子、賢人、聖人的人格理想對於儒家來說是夢寐以求的;其作為一種烏托邦精神,在兩千年的曆史延續中,成為儒家文學思想的核心價值取向,諸如“思無邪”“興於詩”“知言養氣”“溫柔敦厚”“典雅”等重要文學思想都是儒家個體精神烏托邦的話語表征。

隨著社會變遷,儒家的個體精神烏托邦也處於變化之中。如果說先秦儒家還是以“博施濟眾”這樣的現實價值為聖人的最高標準,那麼到了宋代,在佛學的刺激下,道學家們的個體精神烏托邦就更進一步強化了其超越現實的特性。張載提出“大心”與“天地之性”說,認為聖賢之人能夠做到“民胞物與”;程顥強調“仁者渾然與物同體”與“孔顏之樂”。他們畢生追求的乃是“無往而不樂”的精神境界。用現代哲學家馮友蘭的話來說,這是人生最高境界,即“天地境界”。宋儒的這種個體精神烏托邦對於元明以降的文學思想影響至深,特別是晚明士人在詩文書畫創作中那種對個體精神的肆意張揚,可以說正與宋儒的這種人格理想有著密切的關聯。

我們再來看道家。老莊的最高社會理想是“自然”,最高人格理想也是“自然”,故而“自然”乃是道家烏托邦精神的標誌性概念。“自然”這個概念並無神秘色彩,就是自然而然、自在本然的意思,這也正是老莊之“道”的存在狀態。萬物都自在本然地存在著,為萬物的這一性質命名就是“道”。所以老子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道家說天下萬事萬物都體現著“道”,也就等於說萬事萬物都是自然而然、自在本然地存在並運演著,而不依賴任何外力的作用。這看上去似乎隻是說出了一個最樸素不過的、人人都不難知曉的道理而已,其實卻是建構了一種更加徹底地否定現實、超越現實的烏托邦。道家士人標舉自然,根本目的是反對人為,亦即反對執政者們為了各自的私利而彼爭我伐,搞得天下大亂。所以,老莊的哲學根本上和儒家一樣,也是一種政治哲學,是士人的烏托邦。從現實層麵看,儒家的社會理想和人格理想都是很難實現的,相比之下,道家的社會理想和人格理想就更是高遠難達了。所以二者都是士人烏托邦精神的話語顯現。或許是由於道家的烏托邦更加玄遠縹緲,更具有超越性,所以其在現實中就更加難以實現,而在後世的文學藝術中反而有著更大的影響力。舉凡道家的核心概念,諸如道、自然、遠、大、樸、拙、玄、妙、神在魏晉之後無一不成為詩文書畫品評中的重要概念。這就意味著,道家學說本身雖然不是文學思想,但其超越性與文學藝術具有某種內在的相通性,故而道家思想就成了不是文學思想的文學思想。

我們先看儒家。儒家的烏托邦精神表現為社會烏托邦與個體精神烏托邦兩個相聯係的維度。就社會烏托邦來說,以孔、孟、荀為代表的先秦儒家意欲通過文化建設、話語建構來實現改造社會現實,為社會製定價值規則的目的,他們采取的策略是通過神化古代社會與政治人物來表達超越現實的價值取向。他們塑造了堯、舜、禹等聖賢形象,建構出夏、商、周“三代”的燦爛文明,尤其對於周人的禮樂文化大加頌揚。他們通過整理與闡釋周代遺留的典籍,將西周打造成一種鬱鬱乎文的理想社會形態。通過儒家的不懈努力,久而久之,在中國古代文人士大夫的心目中,那種上下和睦、君臣一體、雍穆典雅、祥和有序的社會狀態就成為揮之不去的夢想,也成為他們在詩詞歌賦中考量時政、褒貶現實的價值依據。為了能夠向上說服統治者,向下教化百姓,從而使這種社會烏托邦成為現實,儒家士人也開始自我神聖化,欲憑借提升自身的道德修養和人格境界來獲得製衡與引導現實政治的力量,這就是所謂以“道”製“勢”。於是便有了儒家的個體精神烏托邦。古代儒家終生念念不忘、孜孜以求的乃是聖賢人格,這是一種超越現實功利層麵的精神境界。其基本要求是能夠做到“居敬窮理”“反身而誠”的道德自律,更高一層的要求是踐行“仁者愛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忠恕之道,其上焉者則要求達到“博施於民而能濟眾”的聖人境界。這種君子、賢人、聖人的人格理想對於儒家來說是夢寐以求的;其作為一種烏托邦精神,在兩千年的曆史延續中,成為儒家文學思想的核心價值取向,諸如“思無邪”“興於詩”“知言養氣”“溫柔敦厚”“典雅”等重要文學思想都是儒家個體精神烏托邦的話語表征。

隨著社會變遷,儒家的個體精神烏托邦也處於變化之中。如果說先秦儒家還是以“博施濟眾”這樣的現實價值為聖人的最高標準,那麼到了宋代,在佛學的刺激下,道學家們的個體精神烏托邦就更進一步強化了其超越現實的特性。張載提出“大心”與“天地之性”說,認為聖賢之人能夠做到“民胞物與”;程顥強調“仁者渾然與物同體”與“孔顏之樂”。他們畢生追求的乃是“無往而不樂”的精神境界。用現代哲學家馮友蘭的話來說,這是人生最高境界,即“天地境界”。宋儒的這種個體精神烏托邦對於元明以降的文學思想影響至深,特別是晚明士人在詩文書畫創作中那種對個體精神的肆意張揚,可以說正與宋儒的這種人格理想有著密切的關聯。

我們再來看道家。老莊的最高社會理想是“自然”,最高人格理想也是“自然”,故而“自然”乃是道家烏托邦精神的標誌性概念。“自然”這個概念並無神秘色彩,就是自然而然、自在本然的意思,這也正是老莊之“道”的存在狀態。萬物都自在本然地存在著,為萬物的這一性質命名就是“道”。所以老子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道家說天下萬事萬物都體現著“道”,也就等於說萬事萬物都是自然而然、自在本然地存在並運演著,而不依賴任何外力的作用。這看上去似乎隻是說出了一個最樸素不過的、人人都不難知曉的道理而已,其實卻是建構了一種更加徹底地否定現實、超越現實的烏托邦。道家士人標舉自然,根本目的是反對人為,亦即反對執政者們為了各自的私利而彼爭我伐,搞得天下大亂。所以,老莊的哲學根本上和儒家一樣,也是一種政治哲學,是士人的烏托邦。從現實層麵看,儒家的社會理想和人格理想都是很難實現的,相比之下,道家的社會理想和人格理想就更是高遠難達了。所以二者都是士人烏托邦精神的話語顯現。或許是由於道家的烏托邦更加玄遠縹緲,更具有超越性,所以其在現實中就更加難以實現,而在後世的文學藝術中反而有著更大的影響力。舉凡道家的核心概念,諸如道、自然、遠、大、樸、拙、玄、妙、神在魏晉之後無一不成為詩文書畫品評中的重要概念。這就意味著,道家學說本身雖然不是文學思想,但其超越性與文學藝術具有某種內在的相通性,故而道家思想就成了不是文學思想的文學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