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合附片縷晰密陳。伏乞皇太後、皇上聖鑒。謹奏。
李鴻章的這個奏折,萬般老練。先是講述了攻下蘇州的不易,然後為朝廷考慮,降將們的步步緊逼,使他不得已殺掉對方。此後,又暗示戈登因為沒能先入城得軍功,一再鬧事。最後表明如果為了讓英國人息事寧人,不如“請旨將臣嚴議治罪,以折服其心”,這幾乎使他立於不敗之地。哪裏是要處分,簡直連獎賞都求到了。
郜永寬等被殺,程學啟是個關鍵人物。據徐珂《清稗類鈔》第二冊“武略類”之“程忠烈(程學啟)用兵能相地勢得士心”一條記載:“(郜等)約降。往來其間者,提督鄭國魁也。寇必欲邀忠烈麵議,忠烈慨然往。要以三事,亦允之,降計始定。”
這約定的“三事”是何事?“然蘇城降寇所約三事,曰留半城屯其餘眾、曰編定百營照給餉、曰受翎不剃發,此何可從?蓋寇自有取死之道也。”
郜永寬與程學啟談判時,雙方商定投降的條件,包括李鴻章後來的奏章中所說的罪狀,“占住閶、胥、盤、齊四門(即‘留半城屯其餘眾’)”;“添招蘇城附近賊黨陸續進城,堅求準立二十營(即‘編定百營照給餉’)”;“並未剃發(即‘受翎不剃發’)”的內容。至於“乞奏保總兵、副將官職,指明何省何任”,則可能是李鴻章對郜等人的抹黑。反正人都死了,誰又知道他們當初要了什麼。
事實是,程學啟從一開始就知道這些條件不可能得到履行,“亦允之”,就是為了早日拿下蘇州以立大功。當蘇州拿下後,無法履行這些條件,幹脆殺人。換言之,殺降事件主要責任很可能在程學啟,他自己作為一個投降的過來人,肯定知道李鴻章的底線是“無條件”,而其個人卻和對方大談條件。至於李鴻章,據說因殺降而“躊躇三晝夜,不能決”,因程學啟“以去要之,始定”。有實情,也有笑話。郜永寬從投降到被殺,才過兩夜,而李鴻章躊躇了“三晝夜”,難道在此事之前便議定了殺人?
英國駐上海代理領事向布魯斯報告蘇州殺降事件,報告附件便是戈登發表的蘇州殺降的經過。這些資料目前為英國檔案館收藏。當時,李鴻章的言辭舉動令英方很是震驚。1862年4月初,李鴻章到上海參與“協防”,而後任江蘇巡撫。正是在上海,他開始與洋人打交道,漸漸以當時少有的“知洋務者”形象而聞名中外。在近代中國的政治格局中,能與洋人打交道、受到洋人重視的人,自然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為了處理好和戈登的關係,李鴻章還向羅伯特·赫德(RobertHart,英國人,清廷雇用的海關總稅務司)和馬格裏(MacartneyHalliday,之前任洋槍隊隊長白齊文秘書)求援,請他們代為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