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相州的一天(3 / 3)

“現在呢?”靜儀著急地追問道。

“現在,禿子他們已經走了,騙光了我的近五百萬元,而現在來退貨的,我已無力賠償;金門“神廚”公司起訴,法院判決賠償五十萬無力支付;二百多工人遣散無力支付遣散費……”

“對禿子他們有沒有報警呀?”思文問。

“原來,他們提供的都是假姓名,而且他們住無定所,警方已經立案,但距破案卻遙遙無期。”

“你現在有什麼打算呢?”靜儀很著急。

“我現在還能有什麼打算呢?”俊民低著頭說,因為賠償不了金門“神廚”公司,寶馬已被法院拍賣了。現在唯一值錢的就是這些廠房,當時150萬元買來的,現在估價最多值20萬,用於遣散工人補償都不夠了。”

三個人正說著話,門衛進來與俊民咬了一下耳朵。然後,又匆匆出去了。

“怎麼了?”思文看到俊民神態似乎有點緊張,便關心地問道。

“區外資委、工商分局、公安分局的人來找我了,我下去一趟。”

“走,我們一塊去,請求政府部門的幫忙。”思文知道,改革開放,各地的政府對台商的權益保護是十分重視的。盡管俊民公司出了差錯,但作為投資者俊民卻是一個受害者。因此,希望當地政府能切實保護他們的利益。

工廠大門口,區政府部門的一撥領導同誌看到俊民公司的現狀,又看了作為投資者的陳俊民這等窘況都十分同情,他們各自帶了一瓶礦泉水,坐在小木凳和石塊上,看到陳俊民身後的思文和靜儀從廠房走出來,都熱情地站起身打招呼。

“你們好,我是廈門來的,是陳俊民先生的親戚,聽到他碰到困難,剛剛趕到。希望我們各級領導能給予俊民更多的關心,幫助他渡過難關。”鄭思文彬彬有禮地從包裏拿出自己的名片,一一遞給他們。

“噢,歡迎您,鄭先生。我們理解你此時的心情,也對陳俊民先生的處境表示同情,我們深感責任在身,深感沒有很好保護台商正當合法的權益。盡管,事到如此,陳俊民先生也有責任。”開口說話的是區外資局長,他說話間也給思文和靜儀各換了各自的名片。

區外資局長張輝明;

區工商分局副局長李偉;

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張俊;

區法院副院長趙可夫;

……

“一看到這些名片,我心就放下來了,拜托各位了。”靜儀感激地朝他們點了點頭。

“現在,希望陳俊民先生能夠更準確、更具體地幫助我們提供禿子三個人的信息,我們將集中力量偵破此案,才能最大限度地挽回損失。”公安分局張副局長嚴肅地說。“俊民先生,請你把他們認識經過,長相特征盡可能詳盡地告訴我好嗎?”

“俊民哥!”看到陳俊民聽完張副局長的話仍未反應,靜儀有點責怪地叫了一聲俊民。

“噢!好!好!”俊民被靜儀一叫,有點恍然大悟。

不難看出,經過這一段的折騰,以前嬌生慣養的陳俊民承受著過度的打擊,已經有了一些木訥。

於是,陳俊民從金海灣茶樓與這幫人第一次相識,一直說到出事。警察一邊問,他一邊答,足足說了二個多小時。

“還有什麼補充的嗎?”張副局長問。

“沒有了。”俊民答。

“你現在生活上有困難嗎?需要不需要政府幫助?”外資局長張輝明關切地看著陳俊民。

陳俊民看了外資局長一下,沒有說出話來。

“生活問題我們幫助解決吧,隻希望政府能盡快找到那三個嫌疑人,盡快破案,盡快幫助挽回損失。那筆錢可是我叔終生積蓄呀。”靜儀似乎有些動情。

“放心,我們一定竭盡全力,保護台商正當合法權益是我們的職責。不過,這次教訓太深刻,希望陳俊民先生能從這次事件中汲取教訓。”法院張俊副院長說。

看看已是下午三點多鍾,送走區裏的同誌,思文和靜儀準備回廈門,靜儀從包裏取出二萬元交給陳俊民,體貼地說:“俊民哥,事已至此,注意身體,這二萬元錢且當作給您的生活費。您別想那麼多了。另外,趕快給水圳叔打一個電話,不要讓他太著急了。”

“嗯!嗯!嗯!”陳俊民也不客氣地接過錢。說真的,他此時已身無分文,接過錢,眼睛裏噙滿著淚水。

“有問題給我們打電話,有空我們再過來看你。”思文重重地吐了一口氣。

兩個人告別俊民,一路飛馳回到廈門。

因為,李偉那還有一擋事在等著他們處理。

可是,有一個字眼卻深深地嵌在思文的記憶裏,俊民認識那不肖台商也在金海灣茶樓,李偉博球也在金海灣茶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