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猶太人對金錢不問出處,這樣保證了他們的思想是完全自由的,絲毫不受世俗觀念的拘束。在他們的眼裏,什麼生意都可以做,什麼錢都可以賺,即使“賣棺材的也可以賺錢”。
賺錢是天然而合理的,沒有必要去考慮很多的東西。作為一個商人,他的任務就是賺錢,此外別的任何的東西,都不過是用來賺錢的工具和手段而已。
正是因為猶太人認識到這一點,所以,猶太商人在投機時,對於所借助的東西,是不存在一點感情的,隻要有利可圖且不違法的事情,拿來用就是了,完全不必過多考慮。
他們的目的就是賺錢,他們所信奉的就是通過做生意獲得最大的利益。哈默就是這樣的突出代表。在蘇聯剛剛成立時,世界上的資本家都不敢涉足這個國家的商業活動,隻有這個猶太人“膽大包天”,與蘇聯做生意,在蘇聯發了大財。猶太民族也由此成了20世紀最富傳奇色彩的商人民族。
猶太民族是個契約的民族,他們極為重視立約與守約,並使之高度神聖化。在商業活動中,猶太人一貫極為重信守約,然而,這種態度並沒有導致猶太人把合同書都供奉在神龕裏。相反,甚至隻要有買主賣主,合同本身同樣可以做為商品進行買賣。有人要賣,當然有人想買,方能達成交易。自然事物都有對立的雙方存在,所以世界才是一個平衡體,打破了平衡,世界將是一片混亂。所以說,買、賣是同時存在的,它們構成一個平衡體。
《塔木德》對酒的評價並不高,深信“當魔鬼要想造訪某人而又抽不出空來的時候,便會派酒做自己的代表”。這同我們日常語言中的醉鬼一詞有異曲同工之妙:喝醉的人同鬼相差無幾。因此,《塔木德》叮囑猶太人:“錢應該為買賣而用,不應該為酒精。”但是世界上最大的釀酒公司施格蘭釀酒公司的老板卻是猶太人。
賺錢是一種遊戲
“金錢不神聖,不是高不可攀的聖物。”
——《塔木德》
有許多猶太大亨,他們手中掌握著數以百萬、千萬,甚至億萬的財富的時候,他們感覺手裏拿的不過就是一堆紙張而已,並不覺得這就是可以影響人禍福安危的東西。如果他們把金錢看得很重,就不敢再那樣心不跳、氣不喘地賺錢了。
要想賺錢,就絕對不能給自己增加心理負擔,而是應該十分從容、冷靜地對待,對金錢不感興趣自然賺不到錢,然而倘若把金錢看得太重也就給自己背負了沉重的包袱,這個時候,需要的就是徹底地忘掉金錢,不要再把它當做是負擔才好。
猶太人注重金錢,認為金錢是現實中萬能的上帝,金錢在他們眼中顯得無比神聖,但是在賺取金錢的時候,他們卻把金錢當做是一種十分普通的東西,就和紙張、石頭一樣,絲毫不覺得金錢有燙手的感覺。
猶太人隻把金錢當做是一種很好玩的物品,它在刺激著每一個人的神經去高度關注它,人們投入資金的時候就像開始了一次危險的但是有趣的遊戲,當這個遊戲勝利的時候,錢就加倍回到了人們手中。如果不是把賺錢當做遊戲,而是看做一項沉重的工作,甚至是在拿命運作賭注的時候,心理的壓力會十分大,以至於很多人不敢去冒風險。
猶太人這樣形容自己:在賺錢的時候就進入了一個遊戲的世界,作為遊戲的參與者,你要不停地和對手進行較量和角逐,要采用一切辦法和手段來勝過其他的人,隻有超越所有的人才可以贏得最後的勝利。
著名的金融家摩根的賺錢觀念就是這樣的,即決不讓賺錢變成一種沉重的負擔,而是一種新鮮刺激的遊戲,他認為隻有以這樣遊戲的心態去賺取金錢,才是良好的賺錢心態。
摩根賺錢甚至達到癡迷的程度,他一直有一個習慣,每當黃昏的時候,他就到小報攤上買一份載有股市信息的當地晚報回家閱讀,當他的朋友都在忙著娛樂的時候,他則說:“有些人熱衷於研究棒球或者足球,我卻喜歡研究怎麼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