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這兩份文件當中,第一份和當地一個華裔毒梟的合作備忘錄。上麵以華文和泰文同時寫明了,這個毒梟每年製造的毒品總銷售額,拿出百分之十交給黑旗營,作為保護費。而黑旗營要負責保護他們的種植生產,並且保證不查封購買他們毒品的毒販子!
幸好對方是華裔的毒梟,上麵是華語和泰文同時簽訂的。要不然,易軍當時還真看不懂,也不會知道這份文件的重要性。
也就是那時候,易軍覺得果然多學點東西是有用的。當時文件好多啊,他就看懂了寥寥幾份有華文的。至於別的,應該還有很多重要的,但他總不能全部帶出來。帶著幾箱子文件,在那種情況下還跑個屁,等死得了。
至於羅星河的簽字也是用泰文,易軍本來也看不懂。但是,作為一個軍事長官,易軍當然對這種簽發文件很熟悉。他看到那辦公室裏好多文件的簽名位置上,大部分都是同樣一個簽名,所以斷定這歪歪扭扭的筆畫就是羅星河。
回來之後易軍讓精通泰文的龍天英看了看,也確認了這就是羅星河的簽名。
這份文件說明,黑旗營這個正規軍可不“正規”——它是當地毒品生產銷售的大保護傘!堂堂的官方部隊,竟然暗中保護毒品產業,甚至還收取好處。
不過,這也隻是人家泰邦內部某支軍隊出現了敗類,和華夏警方的關係還不是很大,隻能證明黑旗營的腐敗墮落而已。但是,第二份文件的關係就大了。
這第二份文件,赫然是一封華語的“情報彙報”。
而這份彙報,竟然和兩年前震驚全球的湄公河慘案有關!
當時,說是慘案的主謀被抓了,而且移送了華夏進行審查判刑。但是這份文件顯示,當時被抓住的那個家夥,依舊不是最高頭目和最終的主謀!
在這封“情報彙報”上,說明了上次湄公河慘案遇難的兩條船上,一共裝載了多少值錢的貨。至於這封情報是誰向羅星河彙報的,現在不好得知。
但可以肯定的是,可能是當時兩條遇難船隻上的內部叛徒,又或者是熟悉這兩條船的其他華人。隻不過,這人和羅星河勾結了。
更重要的是,在這份“情報彙報”的上方,羅星河親自批示了一行字:“派一個中隊,務必將這兩條船的貨物拿下!”
而批示的時間,恰恰就是湄公河慘案爆發前一天!
這也就說明,當初那潑天大案的最終黑手,其實就是羅星河和他的黑旗營。而當時被抓住的那些罪犯,無非隻是外圍協助的家夥。
這件事,當然就和華夏警方有關了。當初那場案子之中,華人死了好多,華夏警方如今找到了這樣重大的線索,能不追查到底?
而事情牽扯到泰邦正規軍襲擊謀殺華夏船員,這事兒的性質同樣嚴重了。所以,泰邦的警察總監達信驚訝不已:“這……這兩份文件怎麼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