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修改稿件時應該注意哪些問題(1 / 1)

修改是寫文章的重要一環。俗話說,好文章是改出來的。一篇文章,一氣嗬成以後,發到編輯部一字未動地刊登出來,是很罕見的。特別是特稿,至少要經過兩個修改階段:一是作者修改階段,另一個是編輯部修改階段。作者修改,可能是一次完成,也可能是反複推敲、多次修改才完成的,還可能是特稿發到編輯的手裏,編輯提出修改意見,作者根據編輯的要求進行多次修改後完成的。李作明雖然與《家庭》(上半月版)執行主編耿克險是東北老鄉,都是特稿文壇上的老江湖了,但是,兩個人一直沒有形成合作關係。直到2004年1月,李作明把《一生兌現一個諾言,好漢子義舉世界無雙》發到了耿克險的郵箱內,耿克險才開始成為李作明的責任編輯。見到稿子後,耿克險覺得題材很合時宜——當時,全社會正在倡導講誠信。但耿克險讀完以後,覺得有些地方還未寫出彩來,於是,他就要求李作明進行補充修改。按理說,李作明是特稿文壇的“言情高手”,特稿差又能差到哪裏去?他又不愁稿子發不出來。可是,李作明虛心地按照編輯的要求做了修改。耿克險接到修改稿後,仍覺得不太滿意,又硬著頭皮請李作明修改,李作明二話沒說,又做了補充采訪,繼續修改。耿克險接到第三稿後,仍然覺得不完善,他同時也覺得再讓李作明修改,似乎張不開口。他思考再三,出於“追求完美”的角度第三次提出了修改意見。李作明沒有言語,又做了進一步完善。後來,這篇特稿在《家庭》上發表後,被《家庭》的目標讀者代表投票評為當月一等獎,後來,在年度評比中,又獲得一等獎。這一篇稿子就給李作明帶來了四五萬元的收入。後來,兩個人“不打不相識”,成為好朋友,又相繼推出了多篇好稿。

另一個階段,是編輯部修改階段。按照有關規定,現在報刊出版實行的是“三審製”,一篇稿件到編輯部以後,至少要經過責任編輯、編輯部主任(或者執行主編、副總編)、總編三道關口的層層修改,才能刊登。所以,一篇稿件,從某種角度來看,是集體智慧的結晶。

這裏,我們暫且不說作者在構思、動筆寫作過程中所做的隨機性修改,也不說編輯部各個關口的修改,隻說說初稿完成後,特手在修改時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第一,要看看初稿是否符合擬投《家庭》、《知音》和《華西都市報》等報刊的刊性要求(在第七章《百步穿楊——怎樣提高投稿命中率》中將做具體論述)和題材要求,並按照此要求和該報刊的風格推敲大標題、小標題、題前語、導語等。

第二,要根據主題要求,做好剪輯。明確哪些材料是為主題服務的,哪些材料能在敘述一個故事中的鏈條中構成相應的要素。用得上的與不能用的要分得開。保留一切有利於主題的故事發展脈絡,去掉與主題關聯不大的東西,大膽割舍多餘的情節、細節,否則稿子就會龐雜散漫、失去重心。

第三,要符合擬投報刊的文風要求和字數要求。有的報刊講究文采,那麼,就應對文字做進一步的潤色;有的報刊喜歡樸素文風,那麼,就應在自己的描述上多用一些口語、俚語、大白話;有的報刊追求時尚,那麼,就應該在描述時添加一些流行語、網語(網絡語言)。雜誌篇幅多,注重故事性,文字一般控製在6000字以內;報紙注重時效性,所以要快寫快發,文字一般控製在3500字以內,《華西都市報》可以寫五六千字。刪去多餘的文字,使特稿更精練、緊湊,中心更突出。

第四,要消除稿件中的各種疑問,與被采訪人進一步聯係(通常是用電話),補充有關內容、核對數字等;成稿應讓被采訪人過目,請其提出具體的修改意見,並請其簽字、提供有關證明材料。涉及隱私、輿論監督等題材的稿件,必要時還應請相關人士、單位、部門審核、把關,預防侵權而惹火燒身。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