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種旅遊策略
既然都提到比爾·布萊森了,我看我們的話題就從這個好旅行的大胡子順流而下罷。
布萊森的旅遊方式及其哲學,有一點深獲我心,那就是他不喜歡租車開車,城鄉之間的聯絡,他寧可選擇最好是火車其次是巴土,再用雙腳步行密密實實地把其間填滿,因此,他的行程總是一站一站的——這一站一站不是過夜休息的工具性目的,而是旅程的主體,以停駐、逗留、親近、凝視來完成。
因為旅遊並不是你真的一定要到哪裏去,而是你到那裏究竟想看到什麼想到什麼甚至吃到什麼買到什麼,否則目的地不過就是另一個地名而已,你尋求的是自身的真實感受,而不是隻供拿來跟別人講“我去過哪裏哪裏”的空洞炫耀與征服。
像我一個也聲稱熱愛旅行的老朋友便不是如此布萊森式的,他的樂趣在於人生苦短,世界太大,因此得每回選不同的新地點並盡其可能在一定時間內“走到”最多的新地點。為此,他總在計劃一趟旅行時把注意力高度集中在交通工具和旅店飯館上頭,最好是能串成一條效率的數學線。當然,他老兄也絕不放過每站必有的重要景點名勝建築(畢竟這也是“我到過哪裏哪裏”的標誌),但完全沒誇張,他總是專心一意直撲這些景點,若需要用到步行,他也可以頭也不抬一路埋首於手中的旅遊手冊或地圖之中,冷不防伸手憑空一指(頭仍不抬):“這就是1583年曆史的×××××……”
對於這種令我敬畏有加的旅行方式,我總是保留著高度的戒心,當他告訴你哪裏好玩哪裏有意思,我總是直接在心裏翻譯成“他是說他到過哪裏而我沒去過”。當他告訴你哪裏的哪家餐館哪一種食物好吃時,一樣是“他吃過什麼而我沒吃過”。
兩種截然不同的旅遊方式,我想,似乎也是兩種不同的小說書寫及閱讀方式。
如野馬·如塵埃
就常識來看,小說通常會認真經營個好結尾,這是書寫者的有始有終,也是對閱讀者的禮貌——要不然作為觀眾的我們怎麼知道何時該起身鼓掌或開汽水呢?
但結尾真的沒那麼重要。這裏所說的沒那麼重要,意思當然不是說就可以草草了賬胡亂結束,而是說其他部分也一樣重要——小說家庫尼格喜歡引述一位美國大學校長的雋永話語,是這位校長在畢業典禮上對即將離校而去的畢業生致辭,大意是:“我以為重要的話應該分四年講完,而不是等到最後一天才說。”
其實這是有正經理由的,因為小說不是哲學科學,它從來不擅長對單一的命題思考,並給出簡潔漂亮的答案,不管這個命題多崇高多要緊,也不管書寫者的用心多高貴多無私,在小說的漫長曆史之中不是沒有能人試過要如此馴服小說為己所用,但下場通常不是太好,比方說喬治·奧威爾的《動物農莊》和《一九八四》,比方說寇特·庫尼格《第五號屠宰場》除外的其他小說,比方說我們台灣的社會主義導師陳映真,他們也許都是認真、高貴且有想象力和才華的人,但他們窮盡畢生之力就是馴服不了小說這匹野馬。
兩種旅遊策略
既然都提到比爾·布萊森了,我看我們的話題就從這個好旅行的大胡子順流而下罷。
布萊森的旅遊方式及其哲學,有一點深獲我心,那就是他不喜歡租車開車,城鄉之間的聯絡,他寧可選擇最好是火車其次是巴土,再用雙腳步行密密實實地把其間填滿,因此,他的行程總是一站一站的——這一站一站不是過夜休息的工具性目的,而是旅程的主體,以停駐、逗留、親近、凝視來完成。
因為旅遊並不是你真的一定要到哪裏去,而是你到那裏究竟想看到什麼想到什麼甚至吃到什麼買到什麼,否則目的地不過就是另一個地名而已,你尋求的是自身的真實感受,而不是隻供拿來跟別人講“我去過哪裏哪裏”的空洞炫耀與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