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 Revolution in 1966. Neighbor turned on neighbor, and brother against brother. Someone remembered that my mother’s brother, my uncle, had left for Hong Kong back in 1946, and became a merchant there. Having a relative in Hong Kong meant we were spies and enemies of the people, and we had to be struggled against in every way. Your poor grandmother — she couldn’t take the abuse and threw herself down a well. Then some boys with hunting muskets dragged your grandfather away one day into the woods, and he never came back... ”)

十歲那年,我成了孤兒。我聽說我還有個叔叔在香港。一天夜裏,我跑了出來,爬進了一輛向南的貨車。

幾天後,我到了海邊,因為偷東西吃被人抓到了。我對抓我的人說我想去香港,他們都笑了,說:“你真夠幸運的,我們正好要送些女孩子去香港。”

我和其他女孩藏在貨船底艙,偷偷地出了境。我們被關進地下室,他們讓我們站直了,還囑咐我們在客人麵前學乖巧點兒,變機靈點兒。

一些想要孩子的家庭向他們交筆介紹費後,就可以過來挑人。一旦被看中,我們就可以被“領養”。

有戶姓金的人家挑了我,讓我照顧他們家的兩個男孩子。我每天早上四點就得起來做早餐,做完早餐後還得給孩子喂飯、洗澡,還要買菜、洗衣、打掃房間。我每天圍著這兩個孩子忙得團團轉,他們要我幹什麼我就得幹什麼。晚上,我被關進廚房的櫥櫃裏睡覺。如果我做事稍稍慢了一點,或者做錯了什麼,就會挨打;如果他們家的孩子做錯了事,我會挨打;如果我偷著學英語被他們逮到,我也會挨打。

“你為什麼想學英語?”金家先生問,“你想報警?你如果敢報警,我們就說你是在香港非法居留的船民。他們巴不得讓你蹲監獄。”

就這樣,過了六年。一天早上,一個賣魚的老太把我拉到一邊說:“像你這樣的女孩子我見得多了。你多大了?十六了吧?說不定哪天買你的男人喝醉了就會對你動手動腳,你想反抗都不行。若被他老婆發現,你都不知道自己怎麼死的。你得想想出路啦。我認識能幫得上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