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誰的霸氣,原本理所當然的統治力!
如果這是一個數萬人矚目的舞台,可以想見他會讓多少人如癲似狂。
莫行之就那麼被他的眼神攫住了。
不得不說,相比起演員,站在舞台上的歌手在魅力的揮灑上,絕對要有優勢的多。
錄音棚內,王子霄在歌曲的結尾處恐怖地拉出一個長達15秒不間斷的d3真音,然後戛然而止!
唱完他就站起身,推門出來了。
沒說的,又是一遍過。
大胡子的胖哥不愧見多識廣,他是一群人中醒過神來最快的,此時看王子霄的眼神就跟看上帝一樣,兩隻肥厚的手舉起來,啪啪啪的鼓掌,一點都不吝惜力氣。
“太牛逼了,太牛逼了真的!今兒個我得給你免單——千萬別拒絕,而且以後你再過來錄音,找我,我都給你租金的最低價!”
“胖哥仗義!”王子霄又恢複了先前的普通少年樣,樂嗬嗬地道,“卻之不恭,我就先謝謝您了!”
“提不著提不著,”胖哥突然想起來點什麼,從懷裏摸了摸,摸出一個小本子和一支筆來,雙手遞給王子霄,“給留下個簽名吧?我把話撂這裏,你肯定會火的,大火!這要是都火不了,胖哥眼珠子摳出來給你當泡兒踩!”
王子霄謝了他吉言,提起筆來,在那個小本子上龍飛鳳舞地寫了“王子霄”三個大字。
他的字體非常飄逸漂亮,不愧是前世練了十幾年的成果。
“對了,剛那首歌是你做的?叫什麼名字啊?”
“也不能說是我做的,《玫瑰的名字》,原作和原唱都是星變之前的一位天才音樂人,張雨生。他當年在高音方麵,整個華語樂壇幾乎找不到對手。”
“你沒騙我?怎麼這麼牛逼的歌我之前都不知道呢?”
胖哥就做這行的,可以說聽過的歌車載鬥量,但竟然漏了這麼一首經典,實在不能原諒。
“這首歌連同剛才那首《死了都要愛》,都是星變時便散佚了,我機緣巧合把它們整理了出來。畢竟經典的東西,就應該成為所有熱愛音樂的人的財富。”
“太對了!兄弟有大情懷!”胖哥現在估計覺得王子霄哪怕放個屁都是香的。
王子霄越過他,先看向莫行之,道:“哥,你覺得這首如何?”
莫行之吸了一口氣,按下還是偏快的心跳,眸光暗沉道:“歌很棒,你唱的更棒。”
王子霄一雙眼睛頓時笑成了月牙狀。
不過哪怕他笑得再親切喜慶,當他把視線轉移到黃凱身上時,這位平日報道中多以暴躁叛逆著稱的樂隊主唱,依然有種白日見鬼的驚懼之感。
身後有人扯了扯他的衣角。
王子霄一點看不出戾氣地問他:“升七個key?”
狗屎的升七個key啊!就算原調來唱他也搞不定!
黃凱嘴唇顫唞兩下,然後他突然抬起右手來,不輕不重地啪啪給了自己右臉倆嘴巴,然後扭頭就走。
頑石剩下四個緊隨其後,那腳步快的,跟後麵有鬼追一樣。
王子霄卻不以為意,回過頭來,道:“好了,無關人士退場,哥,再跟我來和這首?”
莫行之搖搖頭:“還是算了。”
“哥,你知道我想達到的最好的人生狀態是什麼嗎?”王子霄笑了笑,“做我想做,愛我所鍾。路人甲乙丙丁的觀感何必去理,他們總會退場的,或早或晚。”
而我,才是一直陪著你的那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