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案有結論了,但小趙離異後帶有一個一周多的小孩,一直在親戚家借宿而居無定所,為了讓她徹底地安穩下來,李雁龍先後兩次跑到縣裏與有關領導溝通,為其爭取到了一個經濟適用房指標。如今的小趙再也不是一副上訪戶的落魄模樣了,陽光又重新普照她的心田,她找回的不僅是屬於她的權益,更重要的是做人的尊嚴和麵對生活的勇氣。此案為異地案,如果推諉搪塞是有理由的,但李雁龍卻用職責、道義和良心成功化解了此案。當小趙捧著錦旗淚流滿麵站在他麵前千恩萬謝時,李雁龍卻平靜地說,不用感謝,這是我應該做的,我相信每一個有良知和道義的人如果遇到了你這樣的事都會這麼做。
信訪案件,除了一些確實造成冤屈需要解決之外,還有一些是利益再平衡的問題。上世紀大躍進時代,我市一國有企業,在灤河岸邊的一個村裏建起了一個大型尾礦庫,在此後的四十多年時間裏,企業共排放了上千萬噸的尾礦,造成村民飲用水源的汙染,該村村民疾病頻發,多為骨折、腰腿疼痛、氟斑牙等氟骨性疾病。
2005年,村委會委托有關部門進行檢測,排除了居住環境中自然界含氟的可能,確定了飲用水含氟與尾礦汙水中氟化物補給有因果關係。村民對損害結果多次向企業提出賠償要求。雙方在當地政府主持下多次協商不成,全村1559名村民遂將該國企訴諸法院。此案成為建國以來,全市曆史上參與訴訟人數最多的典型案例。
經過幾次做調解工作未果,案件陷入僵局。因該案被告為國有上市公司,原告為上千人的集團訴訟,訴訟案情複雜、時間跨度大、涉案人數多,引起了國家環保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領導層的高度重視,要求必須以調解的方式辦理好此案。如果此案處理不當,既可能影響國家重點企業的發展,又可能損害群眾利益,甚至還可能引發大規模的群體性上訪事件,影響社會穩定。市委政法委多次親自接待村民代表,通過大量艱苦細致的工作,村民代表轉變了認識,並配合幫助做村民的思想疏導和穩控工作,使該案在三年來的訴訟過程中未出現群體性上訪。
在市委政法委的督辦下,市中院主要領導親自上案,並由區委、區政府出麵組成工作組,進村開展工作,由企業出資三百萬元以村企共建的形式補償給村民。2008年7月,區委、區政府信訪局與原告村民代表達成協議,此案最終在奧運會開幕前夕,以調解方式結案。
這樣一起涉案人數如此之多,時間跨度如此之大的案件得以圓滿調解,對於親曆其中的李雁龍而言,很有成就感。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係,利為民所謀在此案中得到了最好詮釋。李雁龍說:“老百姓不容易,當年他們支持國家建設,作出了貢獻,同時也受到損害,現在回報他們一些補償,分享經濟發展的成果,合情合理,天經地義。但國企也不是‘唐僧肉’任由宰割,兩者之間找到一個都能夠接受的利益平衡點方為最佳,令人欣慰的是,經過不懈努力,我們做到了。”這就是李雁龍,一個善於在艱苦工作中分享快樂的人。
多年的信訪工作實踐,使李雁龍覺得上訪人中十之八九的確是有冤屈的或是有正當理由的,造成這種結果的因素有諸多。為他們解決問題,是每一位領導幹部不可推卸的責任,信訪工作就是要代表黨和國家把這份責任落到實處,每解決一個案件,就可能改變一個人甚至一個家庭的命運,我們的社會就自然地多了一份和諧,信訪工作最大的功德就在於此。當然,信訪人群中也確有少數人,為了個人的私欲,把信訪當成牟取利益的手段,煽動他人,聚眾非訪,無理取鬧。對這樣的人,李雁龍的原則是絕不手軟,必須依法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