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領導接訪故事(5)(1 / 3)

案件到了這個份上,已不在市政法委所能掌控範圍內,但每一次的協調李雁龍都作為重要的一員而參與其間。七年多的時間,除了憔悴和疲憊,此案更像一塊石頭,時不時地敲擊著他的心靈。

隻有痛下決心徹底解決問題,逝者的靈魂才能得以安寧,其家人才能息訴罷訪。基於這種思考,李雁龍向省專案組組長、一位曾主審過李真案的檢察部門領導以及市、縣的相關領導坦承了自己的心跡。當時,他與專案組一起在縣裏整整蹲了七天,通過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和鄭重承諾兌現經濟賠償等工作,漸漸消融了積壓在死者家屬心中十幾年的堅冰,使這起陳年積案在省市縣相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終於得到了圓滿徹底的解決,死者的親屬們也終於告別所有的陰鬱,過上了充滿陽光的正常生活。

“社會的進步體現在越來越文明,司法的進步體現在越來越人性。”一位作家朋友的這句話讓李雁龍感受頗深。其實很多久拖不決的信訪案件,如果當時我們的執法者人性化一點,執法過程嚴謹一點,出了問題積極主動一點,很多事情可能就不會發生了。但讓人遺憾的是就是因為差了那麼一點,不該發生的恰恰發生了。

2000年夏天,李雁龍所在市的某縣一名村民和妻弟二人因經濟糾紛將另一村民的摩托車搶走,當地派出所幹警以其涉嫌搶劫前去傳喚,遭遇阻撓未能將人帶回。經請示縣局主管領導批準,當晚派出所長拿著刑拘手續帶領五名民警再次前去執行,結果又遭到當事人手持釤刀的強烈反抗。麵對危險,其中一名民警鳴槍示警無效之後,又朝當事人開了兩槍,造成這名當事人左大腿貫通致股骨骨折,更為不幸的是子彈同時將也在現場的當事人之侄誤傷,造成其胸部貫通,胸椎骨折,因壓迫神經下肢無法行走的嚴重後果。過了三年,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其兩年有期徒刑。出獄後這名當事人就開始了不斷的申訴、上訪。因為越級上訪,被先後拘留九次。經省、市、縣三級司法機關依法複核審查,均認為案件事實清楚,依據法律規定,維持了原判決。麵對這樣的結果,當事人更加不服,其間一些平麵媒體也以整版篇幅刊登文章為其鳴不平,一時間,輿論洶洶,沸沸揚揚,相關部門麵臨巨大壓力。為此,李雁龍先後多次去縣裏,麵對麵地傾聽上訪人的訴說,與其共同探討解決問題的辦法。

第一次去時,李雁龍什麼也沒有講,因為他知道上訪人心中的委屈太多了,不讓他全部地說出來,他的情緒就很難平穩下來,另外對於該案的了解掌握都是來自基層辦案部門的彙報,其中的真實性根據長期的辦案經驗使他不得不畫個問號。經過第一次接觸,上訪人的情緒總算穩定下來,李雁龍也發現了上訪人的不滿所在。

第二次去時,李雁龍是從縣城坐車到上訪人家裏的。雖然隻有九十多公裏的路,但山路彎曲,交通極其不便,還沒到地方,李雁龍就暈車了。那一刻他就想,我坐這麼好的車還暈車,而上訪人從家裏到縣城再赴省進京,其中的艱辛不想也能猜出幾分,老百姓真是太不容易了。而一進入上訪人的家門,李雁龍差點沒吐了,因為滿屋的難聞氣味實在讓人難以忍受。即便如此,李雁龍忍住了,這一忍就是兩個多小時。兩個多小時,上訪人哭了,李雁龍也掉淚了,而他的真情也換來了上訪人的真心,上訪人同意用司法救助的辦法解決自己的問題。而就是這一“同意”讓李雁龍跑了將近半年的時間。當時上訪人所在的縣是個貧困縣,一時拿不出所商定的錢。為了盡快地解決,經逐級請示省、市政法委領導,同意從省和市司法救助資金裏各拿出一部分用於該案的解決。而基金的錢不是說拿就拿,還要走很多的手續,這就是李雁龍跑了將近半年的原因。

第三次去,不僅是為了送錢,李雁龍還向上訪人做了認真的道歉。按照約定,息訴罷訪保證書簽字後,有關部門要在兩個月時間內將所約定的錢打到上訪人的賬戶,而由於辦手續耽誤了時間,使上訪人的思想又有了波動。為此有的人說上訪人是給臉不要臉,而李雁龍則說,上訪人沒毛病,有毛病的是我,是我爽約在先,作為一個共產黨人說話辦事要講信義,否則我們就不會讓上訪人信服,不信服了問題也就無從解決了。這次去,李雁龍不僅帶去了錢,還把違約幾個月的利息也一並帶上了。上訪人再次落淚了。這就是李雁龍,十年裏他對自己的老婆孩子食過言,而對上訪人他從來是說一就一,從不食言,為此,在他所在的城市,很多無助的人都會把最後的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在他們眼裏,他就是“青天”。